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緣起緣滅之故事一
2019/10/03 16:02:51瀏覽1781|回應3|推薦39

因果


這位網友是我以前在某網誌所認識的,

因為她的工作關係,

需常往台灣越南兩地跑,

故她常寫些有關越南的風情。


剛好我對越南美女興趣非常濃厚,阿阿阿,,,

說錯了,

是說越南美女的傳統服裝設計非常美麗,

所以好喜歡看穿著傳統越南服的越南美女啦😄😄😄😅😅😅。


之所以談到這位美女,

實在是我的客戶問我,

妳不是能算出緣起緣滅的有關情緣緣分嗎?

是的,當然可以!

但前提是彼此已經確定關係,

比如訂婚,或已經上床了,

肌膚之親代表夫妻實質關係,

訂婚結婚代表的是法律關係,

當然能算出來。

若是八字還沒有一撇,

那就是桃花緣。


這位美女在2013年認識這位某男,

2018;19:37,38歲,

本人PO文。


按此掐指一算如下,

此男長的醜不說,

還自認瀟灑,

文筆倒是通暢,

也出了此生唯一的一本書,

還是密友幫忙出書的。


她們也很快的交往上床,

從此年就可以觀察到未來發展,

在2013年,

會認識一位恐怖情人,

而因此官司纏身,

此男劫財劫色,

從2014、2015官司纏身,

過後即與他人成婚,

2017又與渣男有關的官司,

因此犯官破財十萬元。

2018/7,喪父。

什麼是孽緣,這就是孽緣!


附記

有位紫微斗數大師,

他說過,

算命主要是防範未然,

推算大運就能知道這十年內會發生什麼重要的大事,

比如這位美女,

因為渣男而破耗新台幣75萬元以上,

如果事先知曉,

就不會如此了,

但能躲得過嗎?

就看您的福德及祖德了。


此事論命費要怎麼算才是正確的呢?

一事500元嗎?

還是論時間計費?

還是以古代算命師的收費標準?

我認為應該以古代算命師收費標準。


她的只要一句話就可以總結,

在32--41歲內,

在33歲切勿談戀愛,

不可深入交往,

否則會人財兩失嚴重,

犯官損財,

此男為恐怖情人,,,,

如此幾句收費,

十萬元也不為過,

又如狄鶯兒子事件,

收費百萬元也不為過


何以如此說法,

這就是古代收費標準,

看的是富貴貧窮階級。

因為人人生而不平等呀!



如此男,

做為朋友知己,

情人,合夥人都不可!

否則害人害己!

切記!切記!=============================

服務項目 (請事先預約)

(以掐指神算為主、以八字,斗數輔助論命)


1.批命(流年)按半小時,一小時計價、

2,取名3600、勘宅(按遠近論費用)、

    姓名鑒定500、

剖腹造命(按富貴貧賤聰敏愚笨命取之,費用則不同)。

3,加Line:0987454502 (請先加入再撥電話)

4,電話:0918576067 (只可接電話,不能上網)

5,臉書(請搜尋[算命a所在])

(不方便透露賴資訊者可在臉書私訊)

6,電子信箱: zealforing@yahoo.c0m.tw

(不方便透露個人隱私又沒有臉書者,請使用電子郵件聯絡問命)

7,服務地點:新北市樹林區迴龍(龍華科技大學對面)

我不需要察言觀色來論命,所以非常歡迎線上論命。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zeyexx&aid=129830666

 回應文章

領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0/04 07:32
給樓下的繽紛,這個算命的真便宜啊!
宋子平老師(zzeyexx) 於 2019-10-04 12:43 回覆:
20年前的500元,不便宜喔。

繽紛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0/04 02:37

我們老家那兒有個算命師,一隻眼睛半瞎。

可我每次看他的眼睛瞎得愈嚴重,說出的預測愈靈驗。

以前每次回鄉過年,都會一時興起和弟妹們去問一下當年的工作和流年。

他就簡單問說...要問什麼,收費300大洋。

但是為何他老是對我說...妳不用問啦!

(是否米蟲閒閒在家無大事?)

媽媽在猝不及防之下車禍,加護病房昏迷了44天,我竟然沒想到去找算命師問事。

辦完媽媽後事,北返前去找他,他表明不問過世的人。

告訴我說....孝服脫下,運就過了。

那時他的收費已經是一次500大洋。

宋子平老師(zzeyexx) 於 2019-10-04 04:44 回覆:
一般來說,就是不推算已經過世的人,
但現今,有些人喜歡考試,
就會故意拿已過世的命造考考算命師。

宋子平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9/10/03 18:23
這是一段真實故事,
由網路緣起,以官司見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