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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的以身作則對兒童的情緒表達是最佳的典範
2013/02/03 20:11:52瀏覽273|回應0|推薦0

要能適當的表達情緒,需先接納正、負情緒的存在,然後認識情緒的內涵,最後才是適當的表達。如果大人在孩子生氣、哭泣、害怕時,要他們不可以生氣、愛哭鬼羞羞臉、膽小鬼……之後要他們適當表達情緒將會是困難的功課。

大人可從嬰兒期開始做情緒教育,當嬰兒哇哇大哭時,給予抱抱及溫柔的撫慰,讀出嬰兒的情感,並做適當的回應。

如「肚子餓了喔、尿布溼了不舒服喔」、「嚇到了,惜惜」,經常這樣做嬰兒會漸漸接納及熟悉自己的情緒。

兩到三歲的幼兒行動快過語言,生氣時丟東西、打人、咬人或大哭。大人先不要指責他們的行為,將孩子抱起來像鏡子般反應他們的情緒「生氣了」、「好氣喔」,拍拍孩子說「我知道你生氣了」。然後可以示範跺腳的方式表達生氣,或表達「我生氣了」,鼓勵幼兒說出情緒來取代丟東西或打人。當他們減少丟東西的次數,或是開始口語表達時,肯定孩子做得很好、很棒、很厲害。

其他的情緒也是如此,如害怕時大人示範邊拍胸膛邊說「怕怕」,快樂時說「好開心」。大約到中班可以鼓勵孩子練習簡單的造句「我生氣了,因為……」「我好開心,因為……」當孩子能用語言說出情緒,就會降低不適當的情緒表達。

幼兒很會閱讀別人的表情,並模仿周遭人的行為,如果大人經常用「我」開頭來表達情緒,在幼兒面前避免情緒化的動作及字眼,大人的以身作則對兒童的情緒表達就是做了最佳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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