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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3 23:24:51瀏覽235|回應0|推薦0 | |
2001年1月23日,當天亦即農歷初夕,部分法輪功人員在天安門廣場實施了震驚世界的自焚行為。在世界輿論的壓力下,李洪誌和法輪功迅速撇清了同自焚者的關系,並聲稱這些人不是法輪功人員。2011年1月21日,在自焚事件發生十周年之時,美國“全球之聲在線”網站(Globalvoicesonline.org
)登載了該網站編輯約翰·肯尼迪(John Kennedy)發起的題目為“法輪功天安門自焚事件十周年”的討論,引起許多網友關註。在這次討論中,網友們表達了各自的看法和疑問。美國著名邪教問題專家瑞克·艾倫·羅斯先生也參與了此次討論,就天安門自焚事件、法輪功為何是邪教等問題,與網友進行了充分交流,對疑似法輪功人員對他的指責進行了嚴正駁斥,並鄭重指出,“(法輪功人員參與自焚的)事件的真實性是毋庸置疑的”。凱風網現將討論內容摘要編譯如下: 約翰·肯尼迪(John Kennedy): 題目:《中國:法輪功天安門自焚事件十周年》。請跟進討論:天安門廣場法輪功人員自焚事件已經過去十年,為什麽沒有引發像在突尼斯那樣的抗議者反應?(指2010年底時,突尼斯一小販為抗議政府執法不公而實施自焚後在中東地區引發的所謂“阿拉伯之春”運動——譯註) 網友“法輪功研究者”(Falun Gong researcher):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它的信徒確實想以自焚事件來煽動反抗,以表達對執政的共產黨宣布法輪功為邪教和非法團體的不滿。事與願違後,法輪功迅速撇清了自己同這些自願自焚者的關系。自焚事件發生前,在一次講座中,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誌曾親口贊揚過越南和尚通過自焚來抗議他們國家中所存在的不公(指上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南越的高僧自焚抗議吳庭艷政權事件——譯註)。然而,在獲悉這起自焚事件的相關錄音時,法輪功人員斷然否認(自焚者與法輪功有關系),甚至聲稱這是一場騙局。但是,事件的真實性是毋庸置疑的。 法輪功並不像他們自己標榜的那麽完美。在中國,他們實施了許多行動,比如:插播電視和電臺,侵入這些系統來發布他們自己的信息;堵塞那些對他們發表過負面評論的(新聞)機構大門;抗議那些不認同其觀點的人,甚至滋擾這些人的工作場所;誹謗和中傷不認同他們觀點的人,甚至把這些人稱作是共產黨的間諜;捏造沒有任何證據支持的所謂被迫害和器官被活摘虛假新聞;將癌癥和事故遇難者圖片處理成受到中國警察折磨的法輪功人員圖片。 主流媒體對法輪功的活摘說法進行了調查,發現它們毫無根據,這就是為什麽人們在主流媒體上找不到此類新聞的原因。 通過對他們多年來的觀察,我的看法是,他們利用捏造虛假新聞手段,來吸引別人的註意,獲得世界及其領袖人物的同情,以便在有關中國及其人權問題的討論中摻入他們的事業及信仰。 至於法輪功的教義:它是中國道教、佛教和當地薩滿教(指李洪誌老家東北地區所信奉的薩滿教—譯註)的大雜燴,其創始人李先生被尊奉為法輪功的核心人物和唯一領袖。許多邪教問題研究人員和著名心理學家認為,法輪功已經明顯具備了邪教的普遍特點和特征。從自焚事件及其成員犯罪意願前科來看,法輪功稱得上是一個危險性組織。 毫無疑問,法輪功正同中國爭鬥,他們會利用一切手段和途徑來損害共產黨及其領導人。目前的法輪功更具政治性,也許可以把它稱為是一個自我放逐、自我標榜下的所謂愛和平冥想團體的政治組織。 “約翰·張”(John Zhang): “研究者”,請問您能提供這些說法的依據嗎? 網友“新加坡學生”(SGstudent): 大家好,我是一個來自新加坡的學生,正在做一份關於中國法輪功的調查。請問法輪功的這一醜聞(指自焚事件)對執政黨的合法地位會有多大的挑戰性?法輪功為什麽被認定為是邪教,而不能被視為像佛教一樣的其他宗教?非常歡迎大家予以解答。謝謝諸位。 瑞克·艾倫·羅斯(Rick Alan Ross)(回答針對“新加坡學生”及其他對法輪功感興趣的網友): 要觀察法輪功,就不能僅僅了解李洪誌的忠誠弟子的觀點,這點很重要。 《大紀元時報》是由法輪功練習者經營的,它的消息來源帶有偏見性。制作《偽火》的“新唐人電視臺”同樣是法輪功所控制的附屬媒體。 為了更好地了解這起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從第一手的角度看它,你可以參閱CultNews.com 所登載的采訪記錄(參見:http://www.cultnews.com/?p=2422 )。為了更好地了解許多邪教專家認為法輪功是邪教的根據,也可以通過cultnews.com 參閱我的分析(參見:http://www.cultnews.com/?p=2346 )。羅斯研究所在線檔案收集了大量的有關法輪功的檔案。 在研究法輪功及其教主李洪誌時,需要匯集所有的信息,這很重要。 各位感興趣的朋友,我曾當面采訪過兩位參與天安門廣場自焚的女性。 對於那些否認她們是李洪誌的忠實追隨者和法輪功練習者的企圖,不能不令人深感不安。這不僅不能說清造成這樁可怕事件的(法輪功和李洪誌)瘋狂影響力,同時也貶損了這兩位女性的正直性,出於對李洪誌的忠誠,她們承受了巨大痛苦。 李洪誌發表過令人不安的種族主義和反同性戀的言論,這已為媒體所報道,但他從未對此道歉。 如果連自己的錯誤都不願意承認,那麽法輪功何以能改進? 李洪誌的追隨者們稱他具有是特異功能,這與從前稱很多邪教頭目如大衛·考雷什(美國邪教大衛派教主)、馬歇爾·艾普爾懷特(天堂之門邪教教主)和麻原彰晃(日本邪教奧姆真理教教主)身上具有種種神跡如出一轍。 美國相關家庭已經向我投訴了法輪功所造成的影響,尤其是他們的親人淪為法輪功活躍練習者後對醫療的漠視,這點同中國家庭對法輪功的投訴類似。 事實上,一個美國家庭曾要求我對一位法輪功人員實施幹預,這一幹預我在中國提交的一篇學術論文中已有所提及。參閱http://www.cultnews.com/?p=2421 對於維基百科充斥著替法輪功辯護的言論,羅斯先生指出: 維基百科是一個“開放源代碼”的百科項目,應該指出它存在不少問題。 維基百科禁止科學教信徒編輯文章,這是對重復、欺騙性地編輯關於該具有爭論性宗教相關文章的懲罰。 維基百科的免責聲明指出,“該項目在結構上允許任何人通過與互聯網連接來以更改其內容。需要註意的是,編輯過程中勿需要您具有能提供完整、準確或可靠信息的專業技術”。 看來,法輪功支持者目前占據了維基百科關於該宗教條目編輯的主導權。 對於疑似法輪功人員質疑羅斯先生“不是權威”和他對“新唐人電視臺”關於自焚的分析,羅斯表示: 美國有10個州承認我是具有資格認證的專家證人,包括美國聯邦法院通過“多伯特案的聽證會”對我的資質予以認證,而這一認證(過程)由聯邦法官親自對相關專家的專業資質進行全面審查。 在法院審查程序中,我從沒有遇到自己的專家資質未被認可和接受這種情況。 雖然我沒有上過大學,但我在超過30所高校(包括芝加哥大學、迪金森學院、卡內基梅隆大學、貝勒大學、賓夕法尼亞州的費城大學、杜肯大學、諾克斯學院和羅格斯大學)授過課。 我也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加拿大廣播公司和日本電視臺擔任過有償專業咨詢師(分析師)。 美國已故心理學會主席瑪格麗特·辛格博士(Margaret Singer)是洗腦理論方面的首席專家,也是20世紀最受尊敬的邪教問題專家之一。她曾這樣說過:“如果你想對某個邪教進行很好的描述,你要做的就是通盤研讀(法輪大法弟子)他們是如何形容自己的。” 圖為瑪格麗特·辛格博士 我采訪的兩位女性,即郝惠君女士和她的女兒陳果,因重度燒傷住院。只要看過我的文章中的那些照片,她們受傷的程度就可一目了然。路透社於2002年也采訪過陳果,詳情請參閱http://www.cultnews.com/?p=2422 。 我查看過法輪功所控制的“新唐人電視臺”對自焚事件所做的分析,坦率地說,新唐人電視臺的材料中所提供的陰謀論是不可信的。一個簡單的事實是,這起悲劇事件之所以發生,是因為相關癡迷者受到了法輪功的鼓動和支持這一直接後果。 你(指疑似法輪功支持者—譯註)的關於這些婦女在某種程度上是“演員”的言論是荒謬的,但你的這種反應再次說明,法輪功對於因受其影響而造成的負面情況概不負責。 你有否想到,法輪功可能做錯了什麽,而這些本應受人議論、由人評判以及可能予以糾正的?難道你不認為舊金山同性戀社區對李洪誌令人討厭的反同性戀言論產生憤慨,正是一個證明他們需要改變和修正的範例嗎?還有李的種族主義言論? 在我看來,法輪功練習者往往不能以任何有意義的、有針對性的方式來澄清這些問題之所在,這方面我已講過多次。 背景知識: 全球之聲(Global Voices)是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波克曼網絡與社會研究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支持建設的一個網站。全球之聲由世界各地的博主與翻譯者組成,它向大眾呈現各種博客中及社交媒體中的最新報道,特別著重那些在國際主流媒體上鮮少提及的話題。全球之聲於2005年創立,創立者:麗貝卡·麥康瑞(Rebecca Mackinnon),曾任美國有線新聞網(CNN)駐北京和東京分站的主任;艾森·紮克曼(Ethan Zuckerman),網路技術及非洲問題專家。約翰?肯尼迪(John Kennedy),加拿大人,全球之聲中國區的漢語編輯,中文名字為“馮三七”,現居住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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