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析老師教導我們 當一個基督徒有三件每天必定要做的事情
就是禱告 讀經 和讚美 這就像我們每天都要呼吸 吃飯一樣的重要
而我剛開始讀聖經的時候 就跟一般人一樣 拿起中文的聖經就猛看
可是卻看得不是很有樂趣 常常會想打瞌睡 反倒變成夢周公的良藥
不過 不知從何時開始 讀經已成了一種樂趣 或許是我的靈開始成長了吧!
鄭明析老師在本週的主日證道---是該做神 的工的時候了 說道:做任何事情都要很有樂趣的去做!
真的是這樣耶~過去我可能心態上把讀經當成功課 反倒失去了樂趣
但是 現在心態改變了 發現讀經很有樂趣呢~
尤其是把中英文聖經翻開對照來看的時候
更是發現聖經的奧妙 也發現了只看中文字來相信的可怕...
分享一段我個人的體會吧~
記得以前曾有人問過 是先有宇宙還是先有神呢?
這個問題 其實老師在某次的主日就回答過了 當然是先有神
這次在預備跟新生分享三十個論課程中的七階段法則時
我再度的翻到約翰福音(JOHN)第一章第一節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In the beginning the Word already existe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發現了嗎? 什麼叫做太初? 就是最開始 也就是宇宙被造以前 道已經存在
那什麼又叫作道呢? 英文用Word 代表 夠清楚了吧! 就是話語囉! 為何大寫呢?
因為這不是普通的話語 而是神的話語 也就是信仰常提到的真理(話語)
所以原來的經文翻譯的白話一點 :真理與神 同在 真理就是神
接著 約翰福音(JOHN)第一章第二節 又說: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From the very beginning the Word was with God.)
這下不用我多解釋了吧!!答案很明顯囉~
此外 這也讓我深刻的體會到 為何去向世人傳揚神 真理話語
要被稱做 去"傳道" 了!!
呵~~讀聖經很有趣吧! 千萬別被中文字玩弄了 這樣就變成文字信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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