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2/26 11:34:54瀏覽476|回應1|推薦31 | |
快96歲高齡的老丈人有天清晨起來如廁時跌倒了, 送急診後, 發現他也感染了肺炎. 本來要進加護病房, 但直到那晚都沒有空位, 只好先送進普通病房再說. 在急診室的6,7個鐘頭裡, 隔壁那床已換了3,4個不同的病患, "妳們的生意太好了!", 我開玩笑的跟護士說, 她也只有一副無奈的表情. 在病房陪他老人家的十幾天裡, 想起了一年半以前在大甲光田陪伴父親的情景, 感觸很多... 我也注意到了一點, 這裡的護理人員是不戴口罩的, 但每次進病房一定先戴上新的手套, 是同樣的忙碌, 但感覺上他們的工作環境似乎好一些, 所以臉上多了些笑容, 而且有不少的男性護士. 病情控制後, 但因手腳還不太靈活, 所以被轉送到附近的復健中心. 這裡離佛利蒙灣區捷運(BART)站很近, 所以街道兩旁都停滿了那些不願付停車費的捷運通車族. 我們因一大早去接替在那兒陪伴過夜的小舅子, 所以也就得以接手他的停車位. 那天吃完午餐後, 由妻陪著老丈人, 我則坐在迷你廂形車的後座休息. 突然覺得有人試圖想開後車門, 回頭一瞥, 果真有個人站在車後, 趕緊下車看個究竟. 見他身後的車已打開車蓋, 我心裡已有個譜了. 我責問他為什麼想打開我的車後門, 他竟然回答說只想幫我修修東西, 在知道我要報警後, 他馬上放下車蓋開車走人. 因我手上沒有紙筆, 只能一再默念著記下的車牌號碼, 趕快打電話請妻抄下. 事後經妻提醒, 才想到手機有照相功能, 但縱使記得, 我這趕不上時代的人, 也不會知道怎麼用的. 我打的是非緊急電話, 但接聽的人說如我能留在原地的話, 他們要馬上派警察來做筆錄. 過了十幾分鐘後果然來了部警車, 他們告訴我如果那時打911的話, 說不定還可以抓到那賊. 可笑的是當時我只拼命想記住那車牌號碼, 當警察問起那人的長相時, 竟然只剩下模糊的印像, 更不可能從警車的電腦檔案裡指認出任何人了. 但至少我提供的車牌號碼是正確的, 因他們已確認了我所描述的那部車. 那賊膽大的敢在人車繁忙的馬路邊找目標, 心細的會打開車蓋假裝修車來掩人耳目, 但他大概不知道自己卻是個目中無人的"白目"! |
|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