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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2 09:30:20瀏覽804|回應4|推薦1 | |
網拍課稅》思慮不周 撈到小魚 漏了大魚 【本報記者賴昭穎】 財政部五月公布「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宣布網路交易比照一般商店課稅,並給網路拍賣個人賣家半年的輔導期辦理營業登記,只是在政策即將正式上路前,才發現到處碰壁,不但業者不配合,賣家也罵聲連連,當初希望達到課稅一致性的用意,卻可能因為思慮不周而白忙一場。 光是課稅資料,財政部就面臨蒐集困難的窘境,包括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等網拍註冊機構,或是雅虎、eBay等提供交易平台的業者,都不願主動提供會員資料。國稅局想要查網拍族的交易資料,只能自己上網撈資料,接著再根據取得的資料向網路平台業者提出個案申請,毫無效率可言。而且以目前各國稅局人力短缺的情形來看,政策能落實多少也讓人懷疑。 財政部要以賣家是否在家中「堆貨」,作為是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利率的標準,同樣是問題一堆。以國稅局人員目前蒐集到的資料來看,網路拍賣月營業額超過百萬元的大多是「假個人、真公司」的大戶,這些大戶的貨品存放在家中的並不多,反倒是一般中、小規模的網拍族因為小本經營,無法另外租倉庫存貨,成為財政部認定「堆貨」的標準,結果反而「撈到小魚、漏了大魚」。 平心而論,財政部主張課稅標準不應因為通路是虛擬或實體有所差異,的確站得住腳,只是在政策推行前,是否應該對網路交易或拍賣這塊新興市場多一點了解和研究,評估政策的可行性,和相關業者的協調也應該早就要作好,否則眼看著十一月四日的輔導期期限將屆,政策就要正式上路,到現在還是問題一堆,不但目標無法落實,也會傷害財政部的公信力。 攤販證照 北市擬放寬資格
台北市有超過3萬名的無照攤商,常年警察取締開單開到手軟,昨天台北市議員公布近5年取締總件數及金額,質疑市府每年取締件數都超過30萬件,未繳納罰款的前20名大戶欠款超過1400萬元,但攤販數不減反增,取締毫無成效。 建設局長林聖忠表示,「台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已送交議會,採取「管地不管人、證照3年移轉」原則,擺脫以往攤販證照世襲制,想當攤販只要合法申請及繳交租金,人人有機會,而且將有條件開放攤販進入社區。 市議員陳政忠昨天在台北市議會財建部門質詢時指出,北市5年來取締流動攤販,開出每年超過4億元罰單,但不僅繳款率僅36%,攤販人數還年年增多,合法攤商僅4000多人,估計違法攤商則已遠超過3萬人。 林聖忠說,台北市流動攤販的產值,一年逼近140億元,且經民調,民眾普遍有向攤販購物的習慣,由於現有攤販證照資格申請太嚴,無照攤販到處都是,不便管理,將改為放寬攤販資格,且透過社區總量管制方式,規畫攤販集中區,想做生意者申請進入後,政府只管區不管人。 林聖忠說,如果社區民眾有需求,則依社區民意決定是否開放社區部分公共空間作為攤販用地,攤販營業許可證也從終生世襲改為3年一換,申請者也不限定需為北市戶籍,並規畫初期60個攤販集中區,容納經合法申請的1萬5000攤攤商。 林聖忠說,往後違規攤販,將由警察機關加強取締,且罰款也將由現行1200至3600元,大幅提高為1至10萬元,並可立即沒收攤棚攤架及貨品。 這項自治條例若經台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台北市等於有計畫地全面開放攤販證照,林聖忠說,攤販證照一旦開放,將以規畫「特色市集」為首要考量,讓市民有更多逛街休閒的機會。 短評:上面兩則新聞看似沒啥關連性,但是同樣都是牽涉到了小型店家的營業狀況與賦稅狀況,很明顯的人民總是會找付出成本最少的方法去經營生意,上網網拍是一個,擺攤也是一個。固然人民有做生意的自由,但是卻不能讓這些生意人遊走邊緣,例如那些假借網拍之名行銷售之實的公司行號,就應當揪出來看是輔導成立電子商店網站或者另闢專區而非與一般網拍混雜在一起。又如攤販問題早已是國家形象之恥、髒亂與盜版的來源,從來就只見政府開開罰單作個樣子,何時政府敢大刀闊斧的整頓?上面說到台北市攤販營業額有百億之多,那全台灣不就有千億的規模? 唉唉,政府總是找好下手的開刀,哪敢跟背後有民代或者黑道撐腰的老虎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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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