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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局回應了,你怎麼看???
2009/07/29 16:20:23瀏覽637|回應7|推薦6

緣起:

引用文章老師「先上車後補票」的行為可獲得補助與鼓勵,老師如何面對學生?

Paulao管閒事的把這篇文張繼到院長信箱請他們回應,今天人事行政局來信了..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看你滿意這個回覆嗎?也經得承辦人的同意,大家有意見可以直接表達..謝謝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mail回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9750
承辦人:林韻青
電話:02-23979298轉620
E-Mail:len20211@cpa.gov.tw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局給字第0980018152號
親愛的xx,您好:
您於98年7月27日寫給行政院院長的電子信件,反映有關男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女得請領生育補助之規定不適宜一案,已轉由本局辦理,我們的說明如下:
茲依民法第1064條、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或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且女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依規定得請領生育補助。基於兩性平等及政府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並為免親屬關係久懸未決,影響社會安定,行政院爰於民國98年7月16日以院授人給字第0980063345號函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之生育補助限制欄,增訂「未婚男性公教人員於非婚生子女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認領,並與其生母完成結婚登記者,得請領生育補助。」並自98年7月16日起生效。
敬祝
健康快樂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敬復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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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ymslin&aid=317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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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世風,更顯女男平等
2010/03/05 05:18
正確做法應是如此修法:
「女性公教人員未婚生子,依規定得請領生育補助。」
一節于以廢除,以正世風,更顯女男平等。

paulao(yymslin) 於 2010-03-05 22:30 回覆:
是喔!怎麼沒想到??這樣大家就不會被鼓勵[未婚生子]了!

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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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是一體兩面吧!
2009/07/30 13:58
未婚生子是因為求公平,
一律補助,
但對於品德教育來講,
這老師可能就不適合了吧!

說過了,
有品教育不是只弄點書或是冊子給學生看,
身教重於言教呀!

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paulao(yymslin) 於 2009-07-31 03:15 回覆:

有品教育不是只弄點書或是冊子給學生看,
身教重於言教呀!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是兩性之間的東西怎麼身教法啊?:0)

夫妻既然結合就好好的互相忍讓互相適應維持正常婚姻關係..以前我們常說[為孩子犧牲]苦守一輩子,現在沒那一套了!

沒有責任感的人是不會再乎下一代會如何的..上行下效..以後沒有婚約的拘束, 到處播種,孩子們像雜草叢生..現在又交通方便,同父(母)異母(父)的孩子將來都可能有異地相見卻不知道有血緣關係..亂了倫都不知道ㄟ!!

不知又會引起什麼世紀大病...哇!我想太多啦?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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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未婚生子早就有補助了啊
2009/07/29 23:56
女性未婚生子早就有補助了啊。公文裡頭不是寫得很清楚嗎!


paulao(yymslin) 於 2009-07-31 04:32 回覆:

失察了!所以現在可皆大歡喜啦?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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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得蠻快的唄!
2009/07/29 21:39

這封信還回得真快。效率不錯。

不過,我有一個看法是,若未婚生子的男方能夠負起責任的話,補了票,就照發也沒啥不對。雖說有可能敗壞中華民國男性公務員的名聲以及讓人誤認為找中華民國的男性公務員喬事情只要用美女就能擺平的後遺症。

看來,人事局會訂定這項措施,應該是政府體系中這個問題蠻嚴重的,不然就是裡頭王老五太多了,吃了外頭的異性,卻沒抹乾淨留下了一個紀念品,在生育率大幅下降的今日以及減少糾紛產生病骨利完成婚姻暨準正給小孩一個正常的家庭,所以才會有如此的措施訂定。





茶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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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總統只認為全民只是軍公教,百姓非也,
2009/07/29 17:33

本文上呈總統信箱,政府認此為社會福利,社會福利就不能獨厚軍公教,希望總統能將百姓也比照辦理,才是。

總統府回函:說是此為影響最小又可帶給全民最大福利的政策。

但是,說是福利卻只有軍公教才能獨享,似乎總統只認為全民只是軍公教,百姓非也,你滿意嗎?

paulao(yymslin) 於 2009-07-29 18:18 回覆:
軍公教既享福利就要回饋社會..公僕公民大家互為唇齒..希望引起社會更多探討!!也寄到副總統辦公室去,讓他消磨一些空閒的時間!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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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兩性平等]??
2009/07/29 16:49

個人不懂,未婚生子就是[兩性之間]的事,跟[兩性平等]有何牽連?表示未婚女公教人員已在[享受]這個辦法了?

承辦人說此辦法已經實施,我看後遺症很大,我會認為男士一向已佔優勢,而且常是採取主動地位者..今天不更鼓勵他們為所欲為??

總之,我覺得放寬制度只有[鼓勵]兩性關係更隨便,男女關係更複雜而已!過去嚴格把關才是鼓勵大家維持[正常婚姻關係]之道!

馬政府,你們真的重視社會問題嗎?


茶花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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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只認軍公教為全民,百姓不屬人民,正如糞土。
2009/07/29 16:43

XX:您好!
  謝謝來信,您的心情,我們非常了解,任何政策都有正面與負面的看法,但政府必會作全盤考量,整體規劃,提出影響最小又可帶給全民最大福利的政策,希望您能支持。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7.29

paulao(yymslin) 於 2009-07-29 16:52 回覆:
哈哈!看他鼓不鼓勵他的女兒做這種有[正面]意義的事..找個優秀的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