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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又回信了!! (二) --希望這是單親家庭的福音
2009/07/20 22:07:39瀏覽442|回應0|推薦2

信件編號:20090714xxxx
機關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單位:社教司
傳  真:02-23976926
承 辦 人:張--
聯絡電話:02-773656xx
發文日期:98-07-18
發文文號:台社字第0980911023號
回覆內容:
xxx君,您好!
您98年7月14日致院長電子信箱已悉,感謝您對政府部門積極回應民意、改革公務效率之肯定,對於提醒吾等應對政策推動持慎重、負責態度等,亦當謹慎注意。另建議計畫實行不要忽略單親家庭的需求,本部依據家庭教育法輔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行家庭教育,已將「單親家庭」列為優先實施家庭教育的對象之一;至「攜手計畫」、「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服務」、「夜光天使點燈專案」及「建構最需要關懷家庭輔導網絡計畫」等,亦均已將單親家庭的需求考慮在內。
敬祝
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教育部謹復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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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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