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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家庭即將來臨?
2010/12/27 08:47:32瀏覽502|回應0|推薦2

母系家庭即將來臨?

我的朋友中,三個女性有1個至2個未婚。即使在辦公室裏,打扮漂亮入時的女老師,也很自然的說,『不是沒男人追,而是不想結婚』。大學時代的同班同學,有1/3沒結婚,跟我很要好的學姐、學妹也沒結婚。朋友中,每個家庭都有抱著終生單身一個人兄弟姐妹。平常跟我還不錯往來的未婚男性朋友、同學都感嘆,現代女性難相處,難追求,太有自己的想法,對男人的期待要求太高,難達到她們的期待。

從前,大姐總是很擔心外甥女們個個到了婚齡而不結婚,常常要我幫忙勸勸外甥女們找個對象,生個孩子,完成人生任務。最近這些年,大姐想開了,「結婚其實沒那麼好過,不結婚反而更自由,像我為夫家忙了一生,也沒什麼好處,如果不結婚,我更富有、更快樂。」大姐已經不再強迫外甥女們結婚,他們姐妹們都講好,將來老的時候住在一起,互相照顧對方。

一個女性朋友結婚不到半年離婚了,原因是老公有外遇,她故意在孩子還沒生下來之前離婚,因為這樣就順理成章的讓孩子跟她的姓。她一直沒再婚,把孩子撫養長大,繼承她自己家族事業,當然,根據她自己說,離婚後就不再跟夫家往來。

這些年來,我在看學生的資料時發現,很多學生都跟母親姓,有的跟祖母姓氏。當然,我也不好意思直接問,你是否為單親家庭?但是時間久了,學生都很自然的告訴我,他是媽媽養大的,從來沒見過父親,他們也不覺得少了什麼?顯然母親很盡力的把他們照顧得不錯。

從前中華民國憲法裏規定,男女結婚,若未特別約定,則以男方居住地點為主,生出孩子以男方姓氏為主。現在已經改了,婚前就先約定好,居住地點,孩子出生後姓氏,都要事先講清楚說明白。孩子出生已經不再硬性規定跟男方的姓氏,女方也可以擁有孩子繼承自己姓氏的權利。現在法律的判決是以孩子最佳照顧者為前提,如果男方沒有工作能或經濟能力,孩子就由母親來撫養,尤其孩子在幼年時期是最需要母親了。

最近,內政部成立「喪葬禮儀改進小組」,希望透過對殯葬業者的評鑑制度、教育禮儀師改革儀式,改進目前喪禮中孝女「哭路頭」、兒子「捧斗」等習俗。的確,禮俗不代表法律,所以有更多調整的空間,但首先應該打破的,在於刻板、冷酷的文化觀念。早年農業時代車輛不多,一路哭回家,不會造成交通問題,現在都會區車子多,「哭路頭」很難實行,漸被省略。「捧斗」也隨時代逐漸改變,以前家庭生好幾個,由長子等男丁「捧斗」沒問題,現在只生一個,可能只有女兒,已有許多改由女生捧斗。以前婚姻穩定,再不高興都忍下來;現在不嫁、離婚的多,有些女性過世後也都放進家族神主牌位。

從前大家都喜歡生兒子,可以繼承男方的香火、姓氏,可以把別人辛苦養了二、三十年的女兒拐回家,照顧老邁的自己,為兒子生兒育女,養家活口,佔盡便宜,不高興還可以罵一罵,使一些眼神,當家裏佣人使喚。如果是女兒,總是很擔心將來嫁人,為人婦、為人母太辛苦,所謂的弄璋弄瓦。即使現代,只要聽到生兒子,很多人都相當的欣喜和安慰,以為對祖先交待了,後繼有人了。結果呢?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台灣的人口,男女生出生比率嚴重失調,將來男生可能找不到女生結婚。女生變少了,相對的要求或男性的機會就變多了,加上很多家庭都很樂意栽培女兒,女性有了自主及經濟獨立,更不用看男人態度或是依附男人成立家庭。

社會結構變了,經濟結構也變了,女人的能力及受教權大為提升,女人真的不必再受婚姻束縛,她們可以用自己的能力賺取足夠的生活費用,她們可以受很高的教育,知道如何經營自己、享受人生,她們也有絶對的自主權,選擇她所愛,愛她所選擇,珍惜她所選擇。

我的年輕女學生告訴我,將來她們要孩子,不要婚姻,這樣她們可以完全擁有自己家庭和孩子。現在我告訴她們,法律改變了,你們可以當一家之主,可以擁有婚姻、擁有一個愛你、願意為你付出的男人及你的孩子。

看起來,母系家庭時代真的要來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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