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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4 21:05:50瀏覽740|回應0|推薦0 | |
【記者陳信利/斗六報導】水利署第5河川局興建雲林縣虎尾溪斗六 市虎溪段等堤防工程完工多年,依當初協議行水區私有地補償費1億 多元應於94年發放,但迄今仍無下文引發民怨,30多位地主向立委劉 建國陳情,5河局允諾最慢在101年補償,但執行方案仍待協商。 陪同農民陳情的莿桐鄉民代表廖秋蓉說,虎尾溪斗六市虎溪段、大北 勢甲六埤段及莿桐鄉大美段等堤防工程早在92年已完工,工程用地徵 收費於93年如期發放,但堤防內行水區私有地,5河局雖允諾在94年 發放補償費,但事隔5年卻毫無下文,嚴重損及地主權益。 「我們的土地都在堤防內河道,叫我們如何耕作?」林姓等農民不滿 地說,當初堤防要施工時,相關官員在協調會上口口聲聲說會補償, 農民只好乖乖地蓋了動工同意書;但發放作業一拖多年,有地主苦等 不到補償費已死亡,也有人自認無力繼續和政府鬥只好把土地賣了, 迄今仍等不到補償費。 農民表示,堤防施工時,因5河局表示會補償,因此地主都任由施工 單位取自河道私有地土方回填工程;但堤防完工後,不但求償無門, 更因堤防未建越域道路,造成農機無路可走,農產品也無法搬運,農 民損失慘重,欲哭無淚! 立委劉建國日前邀請5河局長顏嚴光等人和農民協調,同意明年6月完 成水理分析,9月提報水利署檢討,在取得相關土地所有權狀後,於 明年底進行河道疏浚,101年辦理用地徵收,地主可另獲配合施工獎 勵金。 5河局表示,若由河川局報請水利署籌措經費,俟報奉核定編列預算 後,再依規定辦理徵收並進行河道施工,補償費發放時程可能縮短, 但地主無法另獲獎勵金。上述2項方案將擇1辦理,目前仍由地主自行 協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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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雲嘉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