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中華電信公司田姓用戶最近接到四月份手
機帳單,嚇然發現原一、二千元的帳款暴增到五千多元,經向中華電
信調閱明細,問題出在其中一筆三千八百多元國際漫遊通話費,但他
當時人在澳門飛機上沒有接到這通電話,被指發話的陳姓友人也說沒
有撥,通話明細也無這筆國內收費,怪哉!「真是天外飛來一筆」,
連中華電信人員也認為不可思議。
中華電信公司雲林營運處副經理鍾禎洸表示,經詳閱陳姓客戶提供的
通話明細,確實沒有發話紀錄,但田姓用戶的明細卻有此筆通話費,
因過去沒有案例,一時也不知真正原因,會儘速向提供漫遊通話紀錄
的澳門國際電信部門查詢。
該公司花蓮營運處經理游智欽說,經查陳姓用戶有啟動手機訊號,但
沒有通話,不排除是誤觸,但田姓用戶卻被計費,可能是電腦計費系
統出了問題,將會退回他已繳納的三千八百多元國際通話費。
田姓用戶懷疑他的遭遇並非個案,可能有不少用戶因計費系統出毛病
,不知多繳了多少冤枉錢,攸關中華電信八百萬用戶權益,絕非是單
純退費了事問題,他要求中華電信要查明真正原因並改進缺失,杜絕
類似坑人案件再度發生;陳姓用戶說,他的手機是掀蓋式行動電話,
不可能會誤觸,中華電信誤觸說是推託之詞。
家住花蓮的田姓市民說,他帳單所列的國際通話費明細包括國際漫遊
網路費、國際話費及台灣處理費等共計三千八百廿四元,撥話手機號
碼是住雲林縣的陳姓友人所有。該明細內容指陳姓用戶於四月十五日
上午十點零九分四十七秒從台灣發話,一直通話到中午十二點十四分
零七秒,長達兩個多小時,依中華電信手機收費規定,兩人必須各自
負擔國際與國內通話費。
田姓用戶表示,四月十五日他在澳門搭上午十點半飛機要回台灣,明
細所指的通話時間,他人已入候機大廳並關掉手機,到桃園機場已是
中午十二點,他沒有馬上開機,搭車到台北要轉自強號列車回花蓮時
才開機,當時已是下午一點多,「人在飛機上關機也有國際漫遊費,
這就怪了!」
經田姓市民打電話向陳姓朋友查詢,陳姓友人說,他當天沒有打這通
電話,經進一步查詢明細也無該筆通話紀錄與漫遊國內收費,對方卻
有此國際通話收費紀錄,他也感到一頭霧水。
田姓用戶不滿地說,依中華電信規定,臨時調閱電話明細必須持本人
身分證與印章才能申辦,幸好和陳姓用戶是老同事又是好朋友,對方
很快就提供明細核對,若和對方不熟識不願提供明細證明,中華電信
又不認帳,就只能自認倒楣了。
《閱報秘書/國際漫遊》
●目前世界各國大多開放有手機國際漫遊業務服務,出國前將手機開
啟國際漫遊,就可達到人與人之間幾乎沒距離的便利。
手機國際漫遊又分「自動漫遊」與「非自動漫遊」,自動漫遊是指他
國或地區通訊系統和台灣相同,可原機、原號使用;若系統不同就要
換號或換機,稱非自動漫遊。
各電信公司國際漫遊費依國家或地區收費不同,發話者必須負擔該國
內或地區通話費,收話者必須負擔較貴的國際漫遊網路費及國際話費
等。
因此,撥打電話時若對方人在國外或大陸接聽,確記要長話短說,因
雙方都要付費;若出國關閉手機,也請記得要一併關閉語音信箱及來
電轉接,因只要開機接聽,就必須負擔來回雙程費用,費用可觀。(
陳信利)
【記者陳信利/雲林報導】有關中華電信公司花蓮縣田姓用戶被收取
國際漫遊話費3824元,通話明細並指是雲林縣陳姓用戶撥打一事,中
華電信公共事務處今天主動公布調查原因表示,經查結果,是澳門電
信(CTM)在信號與帳務處理上瑕疵所致,除向用戶致歉、退款,並
已向澳門電信表達嚴正抗議。
田姓用戶最近接到4月手機帳單,嚇然發現原都2000元不到的帳款暴
增到5000多元,經向中華電信調閱明細,問題出在其中一筆3800多元
國際漫遊通話費,但他當時人在澳門飛機上沒有接到這通電話;被指
發話的雲林陳姓友人也說沒有撥,通話明細也無這筆收費,怪哉!「
真是天外飛來一筆」,連中華電信人員也認為不可思議。
中華電信公共事務處表示,經查4月15日上午10點9分20秒雖有用戶撥
打國際漫遊給在澳門CTM網路的田姓用戶,但並未接通,卻遭澳門電
信記錄通話共達7460秒,並向中華電信出帳。
該公共事務處說,國際漫遊是以信用為主的服務,一般都須相信漫遊
國或地區夥伴遞交的帳務資料,因此中華電信向澳門電信全額付清用
戶漫遊費後,再依據澳門電信遞交的相關記錄向用戶出帳收費。
中華電信公司強調,該公司是正派經營的企業,不會無中生有向用戶
收費,此次因澳門電信疏失,造成客戶對公司誤解,除向用戶致歉及
退回所收費用外,並已向澳門電信表達嚴正抗議,並要求退回所繳款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