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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3 21:53:59瀏覽888|回應0|推薦0 | |
【記者陳信利/斗六報導】三合一選舉熱烈展開,銓敘部日前卻函文 規定候選人擔任公務人員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 也不能幫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等助選行為,否則將依違反行政中 立法議處,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員工昨天傳閱公文時,大罵矯枉過正, 不食人間煙火! 雲林縣政府人事處長許龍智表示,他看到銓敘部公文也嚇一跳,雖明 知內容「不通人情」,但依規定還是要照轉所屬公務人員周知,違者 可依公務人員服務法、考績法或懲誡法等議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日前函文各縣市公務機關要求貫徹行政中立規定, 並附銓敘部函覆公文表示:「公務人員之配偶、直系血親(父母、子 女)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公務人員不得於請假或辦理留職停薪期間, 為其從事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各款所禁止之政治活動或行為,如公 開站台、遊行或拜票等」。 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 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其中第1 項是「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 辦理相關活動」。 斗六市公所專員李家宏等人滿頭霧水地說,他看遍行政中立法共20 條條文,主要是要求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動用行政資源」 或在上班時間從事助選活動等,內容從頭到尾沒有規定公務人員配偶 、父母或子女選舉時,公務人員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幫其站台 、遊行或拜票等助選行為。 李家宏等人表示,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三合一選舉,各地參 選爆炸、競爭激烈,不乏公務人員配偶、父母或子女參選,若依銓敘 部的規定,「難道要他們離婚、斷絕父子或母女關係才能助選嗎?」 ,或是要他們「請假在家睡覺」不理睬親人選戰,有違人性,太不合 乎情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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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雲嘉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