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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撰文|摘錄麥田出版社《新生的種籽》人不輕狂枉少年(上)
2005/11/22 02:17:27瀏覽1042|回應0|推薦4

人不輕狂枉少年?那麼,也許我是輕狂得過了頭。

國中畢業那年,我興致勃勃地拿著私立高中的招生簡章,告訴母親,想就讀「影視科」。我喜歡唱歌,聲音雖然談不上黃鶯出谷般曼妙,卻圓潤清脆,身邊的朋友都非常喜歡聽我唱歌,這也是我想讀「影視科」的原因,希望將來能有機會成為一名歌手。

但是卻遭母親拒絕,因為原本就不寬裕的家境,根本無法負擔私立學校昂貴的費用,況且,身為老大的自己,還有四個弟弟的生活需要照應。母親希望我可以輟學工作,跟著她一起到附近的工廠上班,好補貼家用。

母親工作的地方,我去過幾次,要一個正值青春十五歲的活潑少女,困守在一個密閉的空間,想來就令人窒悶,如果,真的無法繼續升學,那麼,至少也得讓我去台北,這個台灣最繁華的城市看看,也許可以闖出些甚麼名堂。此刻,想來當時的心情,也許正如林強唱過的歌<向前走>。

可是即便是這麼小小的心願,我還是無法達成。因為我實在太小,十五歲,她無論如何也無法放心,讓我獨自到台北去,即便,同行的還有其他朋友,她依舊不准。而我,想到母親為了撫養我們姊弟長大,的確非常辛苦,因此,心一軟,也就答應母親乖乖待在家中,並且和她一起到工廠上班。

但是,那樣的日子真是太太太苦悶了,工作一成不變的呆板之外,一起上班的都是一些婆婆媽媽級的人,所謂的「東家長西家短」的景況,我算是見識到了,天天聽她們說長論短,批評其他人的是非,我感覺自己就快要發瘋了。

後來,我勸母親讓我離開居住的村莊,到台中市區美容院當學徒,學美髮,除了一樣可以貼補家用之外,也可學得一技之長,日後,成為真正的美髮師,也可以賺更多的錢。母親想了想,也覺得我的話還滿有道理,因此也就答應了。而我,雖然不是非常喜歡這份工作,但至少相處的人,都是同齡的少女,彼此有相同的話題和興趣,工作起來會愉快一點,況且,學美髮除了可以把自己頭髮整理得美美的,也能讓客人變美,我覺得還不錯。我愛美。只要是女孩子應該都是愛美的吧。你不是嗎?

只能在不見天日的漆黑中翻飛的夜之蝶,再美麗的羽翼,也無人看見……

美髮的工作相較於工廠的工作更加輕鬆愉快,所以轉眼間也過了將近兩年的時間,也陸續有了固定的客人,其中有一個女孩子,每次來都穿得非常漂亮,而且來的時間也都是一班人的上班時間,有一次,我終於忍不住滿心的好奇,問起她究竟在哪裡上班?為什麼可以這麼自由?

她告訴我,她在一家鋼琴酒吧工作,每天只要上班五個小時,就有一萬八千塊的薪水,而且,老闆還會負責她們的服裝,要她們每天都打扮得非常美麗,說時,她還指著自己身上的連身洋裝說,工作時的衣服,比這個華美十倍。你可以想見,我心裡簡直驚駭到了極點,天底下怎會有這麼好的工作?不但工作時間短-──美容院,每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而且幾乎要站上一整天,雙手也因為長時間泡在洗髮精裡而變得非常粗糙──而且薪水還將近是美容院的三倍,我怎能不心動?

於是趁著空檔,我偷偷詢問她,鋼琴酒吧是否還有缺人,她說,會幫我問問看,這一問,竟然就如此順利,讓我美夢成真。自此,我開始了夜生活的工作,從白天到黑夜,我成了夜之蝶,只能在不見天日的漆黑中獨自翻飛,再美麗的羽翼,也沒人可以用心真正看見。只是,當時,自己並沒有察覺。

每天,我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宛若一隻五彩繽紛的彩蝶,周旋在每一個客人之間,一舉手一投足,在在吸引了每一個男人的目光,我非常享受這種虛榮。有哪個女人不希望自己充滿魅力,可以讓身邊的每一個男人無法抗拒,一一臣服在自己的裙下?

也許,我無法當一名歌手,但是,現在,我是一個「明星」,只要是男人,鮮少抵擋得住我的魅力,而我,也愈發熟練,知道該如何賣弄風情,該怎麼擺弄自己的性感,懂得如何發嗲,讓他們無法招架,心甘情願買我的鐘點,更重要的是,我十分懂得察言觀色,應對進退之間,總能把每一個男人安撫得服服貼貼,鮮少發生爭風吃醋之類的紛爭。由此可以想見,當然也就有了能耐,可以更上層樓(也許該說更加沉淪墮落?!),後來,我換了工作,改到知名舞廳當伴舞小姐,這份工作工作更輕鬆待遇更高,很快的,便竄紅,成為當時首屈一指的紅牌,隨著名氣而來的,當然就是金錢的收益,當時我一個月可以有十五萬元的收入。我怎能不愛我的工作呢。

是報應嗎?來自男人的錢,終究還是得歸還給男人。

是不是一種天份?我也不知道。除了可以應付工作職場上的男人之外,我同時也交往了好多個男朋友。我感覺自己像個女皇,只要我要的男人,沒有一個可以逃出我的手掌心,我喜歡他們望著我的眼神,那種渴望,每次都可以教我無比虛榮。

不過,我終於還是跌跤了。十九歲那年,我著了愛情的魔,真正愛上了一個男人。我不否認,他長得帥氣挺拔,但是,我身邊不都是這類型的人物嗎?為什獨獨鍾情於他?直到現在,自己還是想不明白。人家常說,愛情是盲目的,也許就是這麼回事。

我不但愛上了他,而且還懷了他的孩子。只是,眼盲心盲的我,沒察覺他不愛工作的惰性,更沒發現他竟有賭博的惡習。就在孩子聒聒墜地之後沒多久,他離職了,成日遊手好閒,常常整天不見人影,最後,我還發現,他竟然偷偷拿走我的儲蓄去賭博,等我發現時,我的存款已經所剩無幾。

你可以想見我的心碎和痛楚。為所愛的人,生下孩子,不是每個女人終其一生的幸福追尋?為什麼,我生平第一次的愛戀,換回的竟是如此不堪的相對?

是報應嗎?來自男人的錢,終究還是得歸還給男人。只是,我並沒有存心害人,不是嗎?我對待每一個人都出自誠意和真心,也沒愧對我的工作。

如今,因懷孕而變形的身材依舊,手邊也沒有錢可以依傍,還有個嗷嗷待哺的小孩,這樣的人生變化,太突如其來,太教人無法預想,我完全慌了手腳,不知如何招架……

最後我茫茫然地決定離婚,為了孩子好,即便心如刀割,我也只能把孩子留下,無論如何,孩子總是無辜的,丈夫再怎麼不濟,至少公公婆婆會好好照應,畢竟,那是他們的孫子。

離婚之後,我意志消沉許久,突然遭逢的厄運,仍教我茫然失措,曾經被男人捧在手心的我,怎會突然落得如此難堪的下場。是的,我覺得無比難堪,曾經,我自以為的魅力與交際手腕,曾經我擁有的浮華生活,突然間,成為死灰一片,我從絢爛跌入泥沼,只餘滿目瘡痍的身心。

仿若童話故事中的仙杜瑞拉,只是我沒有魔法相助,有的不過是毒品。

後來,我的姐妹淘,再也無法容忍我的自怨自哀,強行帶我到她的住所,她給了我安非他命,教我如何吸食,她說,會讓我好一些,更有精神。我信了,跟著做,反正已經如此頹廢,有什麼差別?果然,誠如姊妹所言,安非他命讓我提振了精神,讓我忘卻愁苦,不再自憐,讓我有力量可以捲土重來。
這一次,我不再伴舞,我變成舞台上演唱的人,是的,我終於成為一名歌手,只是舞台僅限於歌廳,時間僅限於入夜之後,而聽歌的人,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這樣也好,至少是個開始,我並沒有想得太多,能夠重拾生活,不再終日萎靡不振,已經是我最低限度的要求,彷彿間自己仿若童話故事中的仙杜瑞拉,所有的魔法都會在午夜十二點消失,只是屬於我的,則在黎明破曉前。而且,我沒有仙女的魔法相助,我有的不過是毒品罷了。

吸毒是會上癮的,就像我投身這燈紅酒綠、夜夜笙歌的生活一般,很難輕易捨棄,更何況,最後,我也開始唱歌,這不就是我一直以來的夢想嗎?因此,那隻原本以為已經折翼的彩蝶再度蛹化,我變得更加瑰麗,一掃年輕少女的青春樣貌,變得更加嫵媚成熟,再加上毒品的效應,我更加放得開,吸食之後的放鬆和無拘狀態,讓我展現另一種魅惑的風情,吸引更多的男人追逐,而我也樂得享受這類的追求,只是這一次,我很小心的提醒自己,可千萬別再被愛情給迷昏了頭。

是否該來的,終究還是逃脫不開?我還是愛上了,而且還是一個黑道人。他常來聽我唱歌,不過,總是靜靜地聽完就走,不像其他的男人,總是會藉機同我攀談幾句甚至吃點無傷大雅的小豆腐,他從來沒有過,不過,每次總是留下豐富的小費。

我不是因為他不同於其他男人的行徑而愛上了他,也不是因為為數可觀的小費,我愛上的是他的眼神,每回,他總是目不轉睛地聽我唱歌,那凝視的眼神,有一種教人心疼的憂傷,教我深陷,直想好好撫平一切,除此之外,當然,他有一股獨特的英氣,高大的身軀,很難教人不注意到他。

雖然還是愛上了,不過,這次我真的更加小心翼翼,我愛得非常小心,這段愛情長跑長達七年的時間,不過,我的生活也因為他的黑道背景而變得更加混亂了起來。另外還有一點是,他也吸毒,於是,兩個人更加一拍即合。當時,他圍事開賭場,因此來往的都是一些三教九流的人物,為了防身,我的公寓總藏滿了槍械和長刀,當然還有我們賴以維生的毒品,因為擔心隨時有尋仇挑釁的人、也擔心警察可能破門而入,因此日子經常過得膽戰心驚,尤其後來他開始販毒維生之後,這種情況更加嚴重。不過,我並沒有抱怨,也許毒品真的已經痺麻了我的危機意識。

(未完)

PS:以上篇章為麥田出版與更生協會合作出版之書《新生的種籽》採訪內容。原文八千字上下後改寫成三千字左右。本書已於十月三十一日出版。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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