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偵探小說,由一個美國作家范達因寫的。
會有這本小說是因為我正在著手寫一篇驚悚小說(絕望之丘),
因此需要看一些像是亞森羅蘋或是福爾摩斯之類的偵探小說取經。
故事的背景是發生在一個富豪家中,大富豪老格林病逝後,他希望
子孫能夠和睦相處,因此就在遺囑上提到必須要在格林老宅住滿25
年才可以得到一筆龐大的遺產,如果有人死去,將失去得到遺產的權利。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每個人都想分到多一點的遺產,因此互相仇視著,
甚至還引發了殺機。
么女愛達,不為了遺產而為了報復,把格林家的長女長子和么子殺了!
甚至還把老母親毒死,自己還裝作楚楚可憐的樣子,這倒是挺經典的女
魔頭,看完後便覺得這女的確實不錯,有殺人魔的基因。
故事中的偵探凡斯用非常冷靜的態度,把格林家的命案解開了!
還拯救了格林家的女兒-希蓓拉的性命,到最後希蓓拉繼承所有的遺產。
看完後我得到一些理解:
1。殺人一定會有動機存在
2。對待人時一定要想到後果(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
3。一旦殺了第一個人,就絕對敢在殺第二個人
4。會連續殺人的人內心一定不正常(受過創傷?)
5。不要太苛責殺人犯,因為事出必有因
6。人是有私心導向的。(老格林對愛達和曼涵太太的作為)
佳句:
哈姆雷特:人死了,即便舌頭斷了,也一定會透過其他器官傳達訊息的。
合理主義派的哲學家說,所有事情都有它發生的原因,但是,人的精神和力量是有限的。
該來的遲早會來,逃也逃不掉的。
慘劇這種事,很少有只發生一次就結束的。
這就好比法師捉妖,可是連妖怪的影子都還沒看到呢!
說這些等於沒說嘛。
微妙也好,狠毒也罷,如果想要抓到真兇,恐怕還得經歷一般奮戰。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呢。
一直找不到兇手,這起悲慘的血案似乎沒有完結的一天。
這一連串的事件似乎不是我們能阻止的。
殺人犯臉上絕對不會寫著‘我是殺人犯’這幾個字。真正的兇手看起來都是好人,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