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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基層公務員?
2010/03/12 11:42:47瀏覽365|回應0|推薦0

公務員考績長久以來就不公平!

現在又再討論:

  1. 考績法修正草案第7條第1三丙滾蛋、兩乙才能晉一級
  2. 考績法修正草案第9條之一第1強制丙等比例
  3. 考績法修正草案第9條之一第2草案規定機關全體之甲等            比例不得超過65%
  4. 考績法修正草案第11修法理由稱修正考績法是為了提升              公務人員績效,但卻將升職等之條件限縮為兩年甲

其實,在修正草案中隱藏著對基層公務員最大殺傷力的,

不是考績丙等問題,而是:『考績法修正草案第11修法理由

稱修正考績法是為了提升公務人員績效,但卻將升職等之條件

限縮為兩年甲』

◎原本考績『兩年甲或一年甲兩年乙』,可以晉升一職等,

現在要兩年甲,才可以晉升一職等;如果以後你的考績是

一年甲、一年乙〈很多機關是同仁照輪的〉,那如果你是

初等考試進用,從委任一職等任職,那你退休的時後可能

也是一職等的老芋阿!

如果你是普通考試進用,從委任三職等任職,那你退休的時後

可能也是三職等的老芋阿!

如果機關首長要整你,那以上所說的就有可能實現,而且

你絕對無法申訴,因為你還是有得『甲』,不是每年『乙』。

◎考績『丙』要三次,有那位主管敢連續打三年,除非他不要命了!

所以要得三次『丙』,那是非常不容易的,最少要十年,到時後你都

退休了!

§所以,考績法修正草案第11卻將升職等之條件限縮為兩年甲;

這是基層公務員的最大罩門,無法晉升至『委任五等本俸最高級』,

你怎麼參加委任升薦任的升等考試?

你悲哀嗎?你該死嗎?

不!你们有選票,一定要發出不平之鳴。

就如昨日白冰冰出現的一句震撼彈.........

王清峰敢膽大妄為,到底誰在背後撐腰?

如果政府堅持要將考績法修的如此不公平,所有基層公務員

用你们「善良的力量一起走,未來還有五都大選、總統選舉,

還有很多種不同的選舉,運用你们最大的力氣就是的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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