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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的無知、無聊
2010/02/06 11:15:31瀏覽223|回應0|推薦1

一群關在考試院的無知之士,你们才是最大米蟲!

考績丙等是否可行?

當然可以,但一旦如銓敘部張哲琛所說:反悔也要做,甚至要修改考績法,制定考列丙等的法源。真是一群笨蛋做蠢蛋的規畫。

依憲法規定,公務員身份受保障,除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現行考績法就有考列丙等的依據,機關不願落實,那是機關的考量,但一旦法制化,勢必有人必須考列丙等;或許某些機關確實有一些冗員,但經過一年、二年、甚至五年後,應該淘汰的人可藉此淘汰,但後續是否仍依每年一定比例給予考列丙等,甚至淘汰;可能會進行反淘汰吧。

依現行公務機關的生態,新進人員大部份考列乙等的比例較高,也算是公務倫理;

如果機關內已無冗員,但依修訂的考績法卻是比例要考丙,不知誰要考丙了?

真是一群無知又無能的人;現行考績法有規定不執行,卻要為難機關首長,其實考績獎金是多餘的,已發給年終獎金,又不是事業機關,何必再發考績獎金。

公務人員薪資結構應再調整,不要再做無聊且傷害公務人員權利的政策,公務員也夠辛苦了,沒有加薪,機關業務卻一再增加,不見為公務員爭權利的人,只見以砍減公務員為樂的考試院,請問:公務員真這麼讓你们討厭嗎?考試院自己先試辦三年後,再檢討看看,制度可不可行?相信所有考試院的公務員都會請調的,你相不相信?

重申一句:全國公務員及其家眷们,下次總統選舉時,一定要換人換黨,因為他们的位置是你們選出來的總統及國民黨給的,要他们下台,才不會佔著茅坑,盡想些不著邊際、反輔選的話。記得一定拉下現任的黨,因為她太無能了,公務員们加油吧!否則屆時可能欲哭無淚ㄡ!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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