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媒體聯合滋事篇]自由時報變造新聞照片 「修」掉聯合報老闆
2008/01/04 11:51:03瀏覽2598|回應0|推薦3

自由時報變造新聞照片,「修」掉聯合報老闆,第一時間還想硬凹,有無新聞道德,天地自有公評。學者質疑其跟共產黨有什麼兩樣,只問了一半,順便該問跟國民黨當年變造蔣介石照片(詳見此)有什麼兩樣。唐湘龍在1/4「飛碟早餐」提及,報導中自由時報鄧副總編是聯合報出身,為這事件增添更多戲劇化想像空間。

自由時報新聞照片造假 王效蘭憑空消失

讀者向本報投訴指出,自由時報日前將台灣朝覲團見教宗的新聞照片變造後刊出,違反新聞倫理。

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上月十二日(當地時間)在梵蒂岡接見台灣朝覲團代表,自由時報卻將中央社的照片變造,利用電腦軟體,將畫面中朝覲團成員之一的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消除」,十七日刊於該報D10版。

撰寫該新聞的記者張寧馨表示,照片是她「裁切」的,是因為照片太長,在直條狀的新聞欄框內不好看;又因為王效蘭並非該照片主角,又是別報的發行人,才會將王效蘭裁去。

上個月十二日,法藍瓷公司總裁陳立恆在梵蒂岡獲教宗接見,陳立恆致贈「櫻桃嬉春」瓷組給教廷典藏,輔大校長黎建球及王效蘭等人也應邀觀禮。照片由大使館人員拍攝,再由法藍瓷發送各媒體刊登。

原照中,左邊第一人是教宗,第二人是陳立恆,王效蘭是第三人,第四人是黎建球,她們把手放在身前欄杆,聆聽教宗講話。竄改後的版本,其他人的姿勢不變,背景也相同,就是少了王效蘭,陳立恆右邊接的是黎建球,欄杆也巧妙地修掉一片,不易辨識痕跡。

坦承修改的張寧馨指出,當時她拿到照片後,認為照片主角既是教宗和陳立恆,旁邊沒必要跟著一大串人,因此詢問法藍瓷有無沒有王效蘭的照片,對方說沒有,但同意讓她自行裁切照片。不過,法藍瓷昨天說,他們只提供原照,並沒同意讓記者變造。

法藍瓷表示,提供給媒體的合照都有王效蘭在內,自由時報記者確實曾向他們詢問有無不包括王效蘭的照片,但法藍瓷並沒有這樣的照片,未料自由時報刊出時,竟然出現沒有王效蘭的變造版本。法藍瓷說,隔天見了自由時報的照片也感到「意外」。

張寧馨說,因為新聞是直欄,要放方照片才好看,她才用美編軟體將王效蘭修掉,「這是我們常用的美編處理方式之一,目的在於凸顯焦點、配合版面。」她說,在發稿時,本來就會想在版面怎麼呈現,配什麼照片,這次也一樣,絕無他人授意,她也未向長官報告此事。

自由時報並非第一次出現變造新聞照片的手法。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自由財經版刊出法新社照片,照片中的主角原本是在看聯合報,但自由見報的照片,竟移花接木成自由時報。

【2008/01/04 聯合報】(原文)

找找看 哪裡不一樣?

中央社


翻攝自自由時報
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上圖左)上個月十二日在梵蒂岡接見台灣朝覲團代表(上圖),自由時報卻將照片變造後,十七日刊於該報D10版(右圖)。

上圖是原始的照片,由我國駐教廷大使館提供給中央社,該社十三日發稿給各新聞媒體。畫面前排左起分別是:教宗、台灣法藍瓷公司總裁陳立恆、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輔仁大學校長黎建球等人。下圖為自由時報變造後的照片,利用電腦軟體,將王效蘭自畫面中刪除。

【2008/01/04 聯合報】(原文)

自由:記者口誤 法藍瓷提供照片

自由時報副總編輯鄧蔚偉昨晚表示,記者張寧馨所說「有口誤」,真實的情況是記者在收到法藍瓷照片後,覺得該新聞照片重點應是教宗與法藍瓷,因此請法藍瓷再提供一張沒有王效蘭的照片,這就是後來見於自由時報的照片。

不過,法藍瓷指出,他們提供的照片都是有王效蘭的,鄧蔚偉說,法藍瓷不可能這樣講,記者手邊有與法藍瓷來往的郵件、傳真紀錄,可以證明照片是由法藍瓷提供。

記者昨天下午詢問張寧馨來龍去脈時,張寧馨一開始說該照片是法藍瓷提供的,但在記者再三確認、並表示會再去求證法藍瓷後,張寧馨才說更細部的程序是,她得到法藍瓷同意後修改照片,並將照片回傳給法藍瓷看過後,才發照刊登。

【2008/01/04 聯合報】(原文)

學者觀點》「和共產黨有什麼兩樣」
二○○四年八月,「瞭望東方」周刊發表一九九二年鄧小平與胡錦濤握手的照片,兩人中間站著江澤民(上圖)。但新華社同月發布的照片中,鄧、胡身後,江澤民等人都不見了(下圖)。

聽聞自由時報記者變造新聞照片,讓照片中人物憑空消失,新聞學界、業界都說難以想像,「新聞是事實記錄,不是創作,這違反最基本的新聞道德!」

世新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兼任教授莊靈表示,新聞攝影不是藝術,著重的是記錄當下,就像紀實攝影、生態攝影一樣,不能虛造場景,否則就是欺騙、違背,「這和共產黨過去將蔣中正、國父從照片中拿掉,有什麼兩樣?」

台灣記者協會常務執行委員鄭榮文也說,新聞攝影是要留下歷史記憶,自由時報此舉嚴重違反新聞倫理,自由時報將王效蘭照片單獨抽走,已涉及偽造照片,也顯然欺騙讀者,應深自檢討。

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指出,新聞照片若單純為美學、構圖理由,將多餘的周邊裁去,都在容許範圍,但若是刻意從中間裁去特定人物,「未免太小器」。「這事的問題層次用新聞倫理來談都還太高,它連最低標的處世原則都構不上」。

【2008/01/04 聯合報】(原文)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oyoman&aid=150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