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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寶全書》的〈圍棋要訣〉
2020/05/13 17:45:27瀏覽514|回應0|推薦1
民國六十年代,鼎文書局曾經出版了《萬寶全書》。這本上千頁的厚書相當於家庭生活百科全書,裡面從宇宙天文介紹到穿衣吃飯。
其中第五十二章〈娛樂〉,以圍棋為首,有〈圍棋要訣〉和〈圍棋三十二子名法〉。乍看寫得很有學問,但〈圍棋要訣〉其實是取材北宋張擬的《棋經十三篇》刪減而成,〈圍棋三十二子名法〉是宋朝的《圍棋義例》。
《棋經十三篇》建議直接閱讀原文,而〈圍棋三十二子名法〉多半已經由現代圍棋術語取代。僅做個文獻紀錄,表示圍棋也曾經被當作家庭必備的娛樂活動。

圍棋要訣
夫萬物之數,從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
一者,生數之主,據其極而運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數。分而為四隅,以象四時。隅各九十路,以象其日。外周七十二路,以象其候。夫棋三百六十,黑白相半,以法陰陽。局之線道,謂之枰。線道之間,謂之罫。局方而靜,棋圓而動。自古及今,弈者無同局。傳曰:日日新。故宜用意深而存慮精,以求其勝負之由,則至其所未至矣。
得算
棋者,以正合其勢,以權制其敵。故計定於內,而勢成於外。戰未合而算勝者,得算多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戰已合而不知勝負者,無算也。
兵法曰:「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
 
權輿
權輿者,弈棋佈置,務守綱格。
先於四隅分定勢子,然後拆二斜飛,下勢子一等。
立二可以拆三,立三可以拆四,與勢子相望可以拆五。近不必比,遠不必乖。此皆古人之論,後學之規,舍此改作,未之或知。
合戰
博弈之道,貴乎謹嚴。高者在腹,下者在邊,中者占角,此棋家之常。然法曰:寧輸數子,勿失一先。有先而後,有後而先。擊左則視右,攻後則瞻前。兩生勿斷,皆活勿連。闊不可太疏,密不可太蹙。與其戀子以求生,不若棄子而取勢。與其無事而強行,不若因之而自補。彼眾我寡,先謀其生。我眾彼寡,務張其勢。善勝者不爭,善陳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亂。夫棋始以正合,終以奇勝。必也四顧其地,牢不可破,方可出人不意,掩人不備。凡敵無事而自補者,有侵襲之意也。棄小而不就者,有圖大之心也。隨手而下者,無謀之人也;不思而應者,取敗之道也。
虛實
夫弈棋,緒多則勢分,勢分則難救。投棋勿逼,逼則使彼實而我虛。虛則易攻,實則難破。臨時變通,宜勿執一。
審局
弈棋布勢,務相接連。自始至終,著著求先。臨局交爭,雌雄未決,毫釐不可以差焉。局勢已贏,專精求生。局勢已弱,銳意侵綽。沿邊而走,雖得其生者敗。弱而不伏者,愈屈。躁而求勝者多敗。兩勢相圍,先蹙其外。勢孤援寡,則勿走。機危陣潰,則勿下。
是故棋有不走之走,不下之下。誤人者多方,成功者一路而已。能審局者多勝矣。
洞微
凡棋有益之而損者,有損之而益者。有侵而利者,有侵而害者。有宜左投者,有宜右投者。有先著者,有後著者。有緊嶭者,有慢行者。粘子勿前,棄子思後。有始近而終遠者,有始少而終多者。欲強外先攻內,欲實東先擊西。路虛而無眼,則先覷。無害於他棋,則做劫。饒路則宜疏。受路則勿戰。擇地而侵,無礙則進。此皆棋家之幽微,不可不知也。
名數 
弈者凡下一子,皆有定名。棋之形勢、死生存亡,因名而見。
有立、有行、有飛、有尖、有黏;有斡、有綽、有約、有關、有沖、有覷、有毅、有劄、有頂、有捺、有蹺、有門、有斷、有打、有點、有征、有嶭、有聚、有劫、有拶、有撲、有勒、有剌、有夾、有盤、有鬆、有持。用棋之名,三十有二,圍棋之人,意在萬周。
臨局變化,遠近縱橫,我不得而前知也。用行取勝,難逃此名。也這樣呢?
品格 
夫圍棋之品有九。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體,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鬥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九品之外不可勝計,未能入格,今不復云。棋也。
總訣 
夫棋邊不如角,角不如腹。約輕於捺,捺輕於嶭。
夾有虛實,打有情偽。逢綽多約,遇拶多粘。
大眼可贏小眼,斜行不如正行。兩關對直則先覷,前途有礙則勿征。
施行未成,不可先動。角盤曲四,局終乃亡。直四扳六,皆是活棋,花聚透點,多無生路。直四扳六,皆是活棋。花聚透點,多無生路。花六聚七,終非吉祥。
十字不可先紐,勢子在心勿打角圖。弈不欲數,數則怠,怠則不精。弈不欲疏,疏則忘,忘則多失。
勝不言,敗不語。振廉讓之風者,君子也;起忿怒之色者,小人也。
高者無亢,卑者無怯。氣和而韻舒者,喜其將勝也。心動而色變者,憂其將敗也。
赧莫赧於易,恥莫恥於盜。妙莫妙於用鬆,昏莫昏於覆劫。
凡棋直行三則改,方聚四則非。
勝而路多,名曰贏局;敗而無路,名曰輸籌。
皆籌為溢,停路為芇。打籌不得過三,淘子不限其數。
劫如金井轆轤,有無休之勢,有交遞之圖。弈棋者不可不知也。
凡棋有敵手,有半先,有先兩,有桃花五,有北斗七。夫棋有無之相生,遠近之相成,強弱之相形,利害之相傾,不可不察也。




圍棋三十二子名法
:歷也。沿邊而下子者曰立,恐彼子有往來相衝之患也。
行:行也。連子而下曰行,使有粘連不斷之緒也。
 
飛:走也。隔一路而斜走曰飛,有似禽鳥斜飛之義也。
尖:簽也。兩路斜簽而下子曰尖,使有覷之之意也。
黏:連也。彼欲以子斷之,我即以子連之,故曰粘。
斡:間也。謂以子間之曰斡。
綽:侵也。以我子斜侵彼子之路,而欲出之曰綽。
約:攔也。以彼子斜攔我子之頭,而反閉之曰約。
關:隘也。兩子正相對而立者謂之關,有單關、雙關之名。
沖:突也。直速子而入關謂之沖。
覷:視也。有可斷而不斷,先以子視之曰覷。
毅:提也。棋死而結局曰毅,既毅而隨手曰復毅,俗又謂之提。今集中但以提字音之,欲易曉之耳。
 
劄:札也,有若兩虎口相對者,夾而札之,使有復毅。
頂:撞也。我彼之子同路,而直撞之之謂頂。
捺:按也。以子按其頭曰捺,自上而按下也。
蹺:翹也。我彼之子皆相倚聯行,而我子居下,勢不能張,而欲先取其勢,則以我子斜出一路,而拂彼子之頭,若翹首之狀也。《經》曰:「寧輸數子,弗失一先。」正此意也。
門:閉也。閉之使不得出曰門,隔一路曰小小,一作行。門,二路曰大門。
斷:段也。段之而為二曰斷。
打:擊也。謂擊其節曰打,連打數子曰趕。
點:破也。深入而破其眼曰點,旁通其子透點。
征:殺也。兩邊逐之,殺而不止曰征。
嶭:截也。謂以我子截住彼之頭緒,次着斷也使之急曰。
聚:集也。凡棋有求全眼者,則反聚而點之,有聚三、聚四、花聚五、聚六之類。
劫:奪也。先投子曰拋,後應子曰劫。乃有實東擊西,棄小圖大之功也。
拶:逼也。以子促而逼之曰拶。
撲:投也。以我子投彼穴中,使其急救曰撲,所以促其着也。
勒:束也。使其無眼曰勒,與劄刺之義小異耳。
刺:刺也。連子而直入曰刺,若戈戟之傷物,此亦使之無全眼也。
夾:甲也。兩子夾一子曰實夾,兩子自夾曰虛夾。
盤:蟠也。兩棋隔絕而欲連之,沿邊而度子曰盤。
鬆:慢也。棋家取其玲瓏透空,疏而不漏之謂也。
持:和也。兩棋相圍而皆不死不活曰持。有兩棋皆無眼者,有兩棋各有劫者,有各一眼活者,有彼棋兩段各一眼,而我棋一段無眼間,其中而俱活者。蓋取其鷸蚌相持之義,故曰持。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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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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