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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1 03:39:14瀏覽756|回應0|推薦3 | |
2008/12/30/聯合報/民意論壇 美國會計審計總署係根據一九二一年通過的《預算與會計法》而設立,其目的在調查公共支出的效能,並對國會和總統提出建議。二○○四年,該署改名為「政府問責總署」,反映其主要職能,已逐漸轉型為監督施政積效,追究責任,以促進政府的整體效能。亦即已從過去審計機構,轉變為監察機構。 十一月監察院代表訪美參訪會計審計總署時,曾就監察院的功能、職掌與辦案程序,與該署官員充分交流,獲致如下結論: 會計審計總署已建立起一套健全的會計報表制度,供美國聯邦政府各機構依循、採納。因此,傳統的審計查帳業務已大幅減輕,該署只需以抽樣方式審核,即可完成查帳任務。 目前該署主要任務之一,係接受國會議員及各委員會的委託,對政府各部門進行績效審計與效能檢視。該署秉持超越黨派的中立立場,不輕易對政策本身良窳做評鑑,而集中焦點在行政執行與財務運用層面。該署提出之施政成效評估報告,約八成為政策執行單位所接納,足證已收到糾正權、建議權之具體效果。但該署並無我國監察院掌握之彈劾權與糾舉權。 近年來,該署官員每年平均要為國會提供逾二百次的諮詢服務。相較之下,我國立法院對審計部的倚重,則顯然不如美國國會與會計審計總署。監察院亦應更進一步充分運用審計部的審計報告,對政府行政體系進行有效監督。 會計審計總署工作人員專業背景,不再以會計、審計、財務、金融、經濟領域為限,而廣及教育、工程、國際關係與國防等不同範疇。 雖然該署附屬國會,但超然公正、獨立運作、專業負責、且超越黨派,備受美國朝野重視。 該署為培儲人才,設置學生實習計畫。透過對實習生近身觀察,可將實習新生代擇優留用。此確係我國監察院今後應參考之範例,也是政府強化行政體系的重要借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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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