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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未增列通信地址…被開30張罰單 求撤銷敗訴
2015/01/09 02:41:48瀏覽60|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未增列通信地址被開30張罰單 求撤銷敗訴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未增列通信地址被開30張罰單 求撤銷敗訴

 

 

在竹科工作、30餘歲馬姓女子,每天凌晨都需騎機車經過竹市寶山路一帶,前年9月至去年7月被路邊雷達測速照相拍得30張、達42000元超速罰單,罰單陸續寄到她戶籍地,馬女以不曾收到為由,不服向新竹地院提出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新竹區監理所將舉發通知單合法送達,馬女未依規定增列通信地址,要求撤銷處分「沒有理由」,判決敗訴。

 

 

馬女出庭指出,舉發通知單寄到她車籍地,但她不住那,從不知超速挨罰,才會在同一地點多次違規。她說,凌晨下班路上人車少,一時疏忽超速,請求撤銷處分或從輕量處。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馬女的戶籍、駕籍、車籍都在同一地址,並未增列通信地址,若住所有變更,要主動向監理機關辦理登記,電腦系統中會增列通信地址,馬女未主動陳報實際居住地址,監理單位根本無從查知她實際居住地,所有送達的裁決書,都算合法送達。

 

 

法官認為,監理機關將30件舉發通知單合法送達,過程無瑕疵,要求撤銷沒有理由,判決馬女敗訴。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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