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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領養未成立 養子爭產無理
2014/12/18 00:49:14瀏覽76|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領養未成立 養子爭產無理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領養未成立 養子爭產無理

 

 

大陸籍梅婦10年前嫁來台灣,5年前賈姓丈夫過世後,她變賣家電等遺產為生,竟遭丈夫的詹姓養子控告侵占,基隆地院925再審此案,認定賈男生前未依法辦妥領養程序,養子關係不存在,因此梅婦未構成侵占,昨改判梅婦無罪。

 

 

梅婦當年嫁到新北市瑞芳區金瓜石,賈男逝世後隔天,自稱賈養子的詹男現身,表明自己擁有房子的繼承權,立即將梅婦趕出家門。梅婦多方打聽才得知,賈男早年曾以認領的方式將詹男認作親生子。

 

 

梅婦生活無以為繼,返家變賣丈夫留下的熱水器與洗衣機,未料遭詹男控告侵占。法院一、二審均判她有罪,拘役20天並緩刑2年,導致梅婦因有前科無法取得身分證,僅能靠慈濟每月接濟4000元,在偏遠山區獨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得知,主動為梅婦申請再審獲准。基隆地院判決指出,賈男與詹男的養父子關係未依法辦妥程序,不具效力,換言之,熱水器與洗衣機屬於梅婦應當繼承的遺產,改判梅婦無罪。

 

 

得知判決結果,梅婦直說,「總算撥雲見日了!」她認為案子實在拖太久,「壓力實在太大,這些年都糾結在案子裡面」,高興之餘也希望快點申請到身分證,恢復應有的人權。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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