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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眾目睽睽下罰站 女經理告主管不起訴
2015/01/16 01:38:38瀏覽53|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眾目睽睽下罰站 女經理告主管不起訴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眾目睽睽下罰站 女經理告主管不起訴

 

 

基隆市姚姓女子擔任新光人壽區經理,她去年參與「增員會議」忘記帶簡報資料,被胡姓主管喝令到旁邊罰站,她在眾目睽睽下罰站1個多小時,事後不甘受辱,控告胡男妨害名譽。檢方認為,此屬勞資爭議,未涉刑責,予以胡男不起訴處分。

 

 

胡男(50歲)去年71召開「區經理增員會議」,召集20多位區經理一同開會檢討,逐一點名績效不佳的區經理,請他們報告原因及改進方法。姚女(58歲)向他表示,「隨身碟放在家中,忘記帶來」,未料他當場痛斥「你到那邊罰站!」

 

 

她在新光人壽任職20多年,兼職社區大學教師,當天她在眾目睽睽之下枯站牆邊70分鐘,事後深覺備受污辱,一狀告上法院。胡男向檢方供稱,「請她報告什麼都沒有,她沒東西當然請她到旁邊去」,他沒有口出惡言,「只叫她去聽別人怎麼講」。

 

 

檢方認為,胡男喝令罰站沒有貶損姚女的人格地位,此案屬「勞資爭議」,未涉刑責,予以不起訴。

 

 

姚女昨天表示,胡姓主管為衝業績,不希望下屬休假,也曾不准她請特休假,但她因頸椎開刀,常需請假複診,才被主管盯上。她說,胡男也曾叫45位同仁罰站痛罵,「提告是希望他給個道歉」。

 

 

她說,「眼神都能殺人了」,為何檢察官不起訴?未來不排除向檢方聲請再議,為自己討公道。胡男也於去年12月調離現職。

 

 

 

資料來源:http://udn.com/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g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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