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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01:38:38瀏覽53|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眾目睽睽下罰站 女經理告主管不起訴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眾目睽睽下罰站 女經理告主管不起訴
基隆市姚姓女子擔任新光人壽區經理,她去年參與「增員會議」忘記帶簡報資料,被胡姓主管喝令到旁邊罰站,她在眾目睽睽下罰站1個多小時,事後不甘受辱,控告胡男妨害名譽。檢方認為,此屬勞資爭議,未涉刑責,予以胡男不起訴處分。
胡男(50歲)去年
她在新光人壽任職20多年,兼職社區大學教師,當天她在眾目睽睽之下枯站牆邊70分鐘,事後深覺備受污辱,一狀告上法院。胡男向檢方供稱,「請她報告什麼都沒有,她沒東西當然請她到旁邊去」,他沒有口出惡言,「只叫她去聽別人怎麼講」。
檢方認為,胡男喝令罰站沒有貶損姚女的人格地位,此案屬「勞資爭議」,未涉刑責,予以不起訴。
姚女昨天表示,胡姓主管為衝業績,不希望下屬休假,也曾不准她請特休假,但她因頸椎開刀,常需請假複診,才被主管盯上。她說,胡男也曾叫4、5位同仁罰站痛罵,「提告是希望他給個道歉」。
她說,「眼神都能殺人了」,為何檢察官不起訴?未來不排除向檢方聲請再議,為自己討公道。胡男也於去年12月調離現職。
資料來源: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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