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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寵物出境未申請 恐遭撲殺
2014/05/28 00:09:40瀏覽99|回應0|推薦0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寵物出境未申請 恐遭撲殺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寵物出境未申請 恐遭撲殺

 

對於民眾流行帶寵物出國,農委會防檢局新竹分局長施泰華提醒,民眾若要攜帶貓、犬等小動物出境,不論是託運還是隨機搭乘,都必須先根據目的地國家法規附上所需文件、同意輸出及合格獸醫院狂犬病注射證明,才可帶寵物出境。

 

 

須植晶片注射疫苗

 

施泰華表示,目的地國家所需的證明文件,民眾可直接向該國動植物防檢機關,填寫申請相關表格,並附上寵物的健康注射證明,待對方同意輸入後,再向防檢局申請輸出核可證明,並附上健康證明及狂犬病注射證明,若是民眾的文件不符規定,或是未申請私自夾帶寵物,雖然防檢局不會開罰,但入境他國時,恐被依當地法令開罰,甚至將寵物退運、撲殺。

 


施泰華舉韓國為例,民眾除須向韓國防檢局提出申請輸入,韓國也規定輸入之犬貓若出生不滿九十天,須植入晶片,若年齡大於九十天,除須植入晶片,還須注射狂犬病疫苗,並附輸出一個月前抽血檢測報告,輸入犬貓超過五隻以上,要向韓國動植物檢疫單位申請,否則可能會像這次偷渡貓一樣,被留置檢疫所中。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

 

 

 

『颺理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劉家榮律師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6 07-5222991法律諮詢專線

颺理律師事務所網址:http://www.youngli.tw/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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