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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8 00:09:40瀏覽99|回應0|推薦0 | |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寵物出境未申請 恐遭撲殺 『高雄律師颺理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
『高雄律師事務所劉家榮律師』【法律文摘】寵物出境未申請 恐遭撲殺
對於民眾流行帶寵物出國,農委會防檢局新竹分局長施泰華提醒,民眾若要攜帶貓、犬等小動物出境,不論是託運還是隨機搭乘,都必須先根據目的地國家法規附上所需文件、同意輸出及合格獸醫院狂犬病注射證明,才可帶寵物出境。
須植晶片注射疫苗
施泰華表示,目的地國家所需的證明文件,民眾可直接向該國動植物防檢機關,填寫申請相關表格,並附上寵物的健康注射證明,待對方同意輸入後,再向防檢局申請輸出核可證明,並附上健康證明及狂犬病注射證明,若是民眾的文件不符規定,或是未申請私自夾帶寵物,雖然防檢局不會開罰,但入境他國時,恐被依當地法令開罰,甚至將寵物退運、撲殺。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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