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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0 12:03:05瀏覽243|回應0|推薦0 | |
想來想去,還是用“說說”比較合適。一來,在我的印像中,“談”與“論”等一向為學者專家所用,似我等才疏學淺之人斷然不可濫用之;二來,魯迅先生乃是一代大師,我於此借用其名而寫文,誠惶誠恐尚來之不及,安敢“談”來“論”往? 之所以要說說這些事兒,是因為有些話不吐不快,到瞭如鯁在喉的地步。也之所以只說說網絡裡的偽魯迅,是因為於網絡裡閱文字而有感而發,而且現實生活中的偽魯迅們,於眾目睽睽之下,並無網絡裡的來得“偽”,暫且不說。 眾所周知,魯迅先生一生剛直不阿,以文字作匕首與標槍,從不以辱罵與恐嚇作戰鬥,直陳時弊,吶喊時政,呼籲民生,如《吶喊》、《藥》、《狂人日記》、《徬徨》等;也對權勢者深惡痛絕,以怒言斥之,如《孔乙己》中的丁舉人、《阿Q正傳》中的趙太爺、《祝福》中的魯四老爺、《長明燈》中的郭老娃、《離婚》中的七大人等等,都是這樣一些權勢者的形象。因為敢陳敢言,深入人心,於是魯迅先生已成一代豐碑,一直被模仿,而從未被超越。 他們,總以為自己寫的是天,那肯定就是天;說的是地,那肯定就是地。於是,容不得別人半點異議,聽不進半句逆言。一旦有不同的觀點出現,就怒氣叢生,甚至乎拍案而起,還頗有魯迅先生的“剛毅”,彷彿該觀點如同苛政、如同權貴一般必須斥責。於是就開始發文討伐,或以文章,或以評論,有辱罵,有恐嚇,有匕首,有標槍,反正魯迅先生有的武器他們都有,魯迅先生沒有的他們也有。這辱罵,或污言臟語,攻擊人身;或乾脆以動物喻之。這恐嚇,可謂喊打喊殺,到了不取人性命不罷休的地步。這匕首與標槍,可謂刀刀見血,槍槍要害。想來,如若魯迅先生在世,見此情況,定當汗顏;如陳琳泉下有知,必毀《討賊檄文》以示慚愧。 其實,文字貴在交流,大家彼此謙虛接納意見,彼此學習交流並無不妥。而且,漢語文化博大精深,文字的歧義本就無處不在,且每個人的受教育程度不同、所處生活環境不同、審美角度不同等等,必然會導致對每一篇文章有著不同的見解,這完全合理,正所謂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互相交流恰好說明該文章具有生命力了,所謂流水不腐,戶樞不蠹,而文也是如此——文因交流而活。再且,互相交流也符合文學界一貫提倡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原則。而偽魯迅們恰恰不是這樣想,他們只能聽進好言好語,他們只不過是破壞交流的氣氛,讓原本良好的學習氛圍變得烏煙瘴氣,完全視不同觀點的文友為“敵人”甚至乎“殺父仇人”。他們這樣做,完完全全是阻隔交流渠道,讓友情變質,讓人情變淡,讓文字走入了死胡同,這就是這些偽魯迅們的危害性。 曾經看過一篇談魯迅的文章,具體名字忘記了,裡面有一段很精彩的論述,大意如下:“……第一記耳光打給那些研究魯迅或吃魯迅飯的人;第二記耳光打給那些'活魯迅'或者'二魯迅';第三記耳光打給誰?自己的臉蛋自己琢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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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