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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2 23:56:47瀏覽2271|回應6|推薦66 | |
陳水扁、吳淑珍因為金改洗錢弊案當中的元大併復華案已經三審定讞,所以高等法院依據數罪併罰,重新裁定應執行的徒刑,兩個人的刑期都用完95年以前最高刑度20年了。而除有期徒刑20年外,併科罰金陳水扁2億5千萬元、吳淑珍2億元。 本以為陳水扁在北榮吃香喝辣,所有法庭審理全都暫停,結果今天才發現,原來國務機要費更二審在二月一日已經開過一次,而三月一日繼續進行準備程序庭,所以許大姐開工啦,三月一日記得到高等法院排隊唷。 小女兒珺珺因為私人原因,現在搬過來跟我住,明天得補上課,一早要載到學校,所以先寫這些,等週六晚上網聚結束回家,再補充更多資料,順便回覆前篇文章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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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