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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6 01:53:17瀏覽1539|回應15|推薦72 | |
陳樹菊大姐又去菲律賓領獎了,學歷只有國小畢業,不是高官權貴,只是個賣菜小販,辛苦工作所得省吃儉用,剩下的全捐出去,已經捐出快1000萬元,這個數目連陳敏薰送給陳水扁來給自己喬官位的金額都不到,但是卻是她的畢生積蓄、嘉惠無數台灣子弟,得到全世界的敬重。 陳水扁「錢」總統又再吵「保外就醫」了,學歷台灣最高學府「台灣大學」畢業,號稱三級貧戶卻掏空國家變成台灣鉅富,是台灣曾經政權最高的執政者,利用總統職位結黨營私、斂財自肥,全家極盡奢華享受,住豪宅開名車,已經知道貪污的案件,陳敏薰給的1000萬元是最少的,在位15次出訪,每次都拿近100萬元零用金(3萬美金)直接家用,已經被定讞的龍潭案拿了3億元,二審有罪的國泰併世華案拿了4億元、元大併復華拿了2億元,國務機要費自肥1億742萬元,光他及民進黨政客在法庭上承認,官商互惠換「政治獻金」全民進黨一起花用的金額就高達52億1000萬元,陳樹菊捐的錢還只是他賣國的零頭而已。 近期來一堆作奸犯科、挺貪護扁的政客民代,學歷是「台灣大學」,怎麼了?台灣大學只會教出一堆連最基本的做人道理都不會的貪官污吏嗎?除了功成名就、爭權奪利外,連個賣菜大姐都不如,不懂甚麼叫做人的道理嗎?不懂甚麼叫民主法治嗎?拿特權搞政治施壓司法很厲害、很具高度嗎?有總統的格局嗎?台灣的總統格局是出賣百姓、出賣道德倫理、出賣法治規章,用權勢欺壓百姓、自肥貪污的人格嗎? 不懂做人的道理,就好好複習一下吧,千百年來,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是四維八德、三達德而已: 四維: 禮--規規矩矩的態度:陳水扁身為總統貪贓枉法、敗壞法紀,不配做人;郝龍斌藐視法治,要求特權對待貪污犯,不懂禮數,不配為人。 義--正正當當的行為:陳水扁背叛國人託付,以總統權位濫權自肥,行為不正,不配做人;郝龍斌身為台北市長,越權利用名器公然賤踏司法獨立,破壞司法規章,行為不端,不配為人。 廉--清清白白的辨別:陳水扁貪污腐敗,竊取百姓資產、逼民全家自殺,不配做人;郝龍斌力挺貪污犯、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不配為人。 恥--切切實實的覺悟:陳水扁貪污定讞,死不認錯、毫不懺悔,更惡意製造百姓對立,不配做人;郝龍斌為了挺貪,把要求公義的百姓打成破壞和諧、撕裂社會傷口的惡人,沒有是非,不配為人。 八德: 忠--對國家盡忠:陳水扁身為總統,對國家不忠,將國家資產轉為自己財富,不配做人;郝龍斌身為公職,不思為民著想,卻要百姓放棄做人價值,討好貪污權貴,不配為人。 孝--對長輩恭敬:陳水扁以總統身份貪贓枉法,讓家族蒙羞,不配做人;郝龍斌身為首長卻帶頭破壞司法尊嚴及威信,讓父親遭受百姓指責,不配為人。 仁--寬惠善良他人:陳水扁圖利自家收受財團數億巨款,坐任百姓被企業財團以高利逼到全家自殺,心無百姓,不配做人;郝龍斌出賣百姓求公義之心,只挺貪污犯沒重病卻強迫法律特權以對,漠視百姓也有要求公義的司法人權,不配為人。 愛--恩惠仁德他人:陳水扁為求自身逃避刑責,不惜製造社會仇恨對立,不配做人;郝龍斌為了貪污要犯,不惜重刀捅入反貪腐要公義者的後背,把破壞社會和諧責任扣在其上,不配為人。 信--重然諾守信用:陳水扁違背總統誓詞,背棄百姓託付、只顧自家斂財拼經濟,不配做人;郝龍斌打著反貪腐的旗幟,卻對貪污犯俯首稱臣,背叛反貪腐的夥伴,不配為人。 義--遵守道德義理:陳水扁貪贓枉法、不走正道、挾公器以自肥、忘恩負義,不配做人;郝龍斌以反貪腐身分挺貪污犯大開司法倒車、特權逃避刑責、背信忘義,不配為人。 和--敦睦調諧之道:陳水扁挑起民眾反智支持,製造紛爭亂源,無視社會和諧,不配做人;郝龍斌為助貪腐,扭曲黑白、指鹿為馬,更加撕裂社會傷口,不配為人。 平--均等公正反戰:陳水扁貪污犯罪卻要特權對待,敗壞司法,不配做人;郝龍斌干預司法,施壓法律摧毀天秤,不配為人。 三達德: 智--明辨是非、嚴守道德:陳水扁身為台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卻作奸犯科、知法犯法玩法弄法,基本做人價值都不懂,沒有智慧,不配做人;郝龍斌連是非公義都無知漠視,敗壞法治圖利個人、人云亦云、賤踏公義,智能不足,不配為人。 仁--仁民愛物、民胞物與:陳水扁不惜犧牲全民百姓之福祉,為求自身財富,官商勾結,造成財富不均,百姓落入中低收入戶,財富流入特定人士之手,心無百姓,不配做人;郝龍斌背棄全民要求公義、期待司法制裁犯罪之人,為挺一人不惜讓全民倚靠的司法成為政客的武器對付百姓,卻讓政客不受法律約束,階級歧視,不配為人。 勇--敢做敢當、膽識過人:陳水扁證據確鑿,無膽認罪,把責任丟給下屬承擔,百般卸責,不配做人;郝龍斌連個挺貪的百姓都不敢對抗,寧可背棄善良百姓、拋棄公義法治,討好沒有是非亂吵胡鬧之人,鄉愿懦弱,不配為人。 可嘆這兩位台灣大學畢業的「高材生」,枉為國家、首都領導人,連點做人基本道理、正道公義都不如一個國小畢業的賣菜大姐,為求自身權勢,敗壞全國風氣、扭曲法治、特權階級享受,讓民主退化、司法蒙塵、道德墮落、是非不分。 一個偷盜國家資產的國之竊賊,該是萬民唾棄,結果此國賊非但沒有認罪道歉,返還偷竊物,還理直氣壯要老百姓放他出來,竟然還有鄉愿愚蠢之徒力挺,要求司法縱放,特權包庇貪污犯,惡意解釋「保外就醫」之規定,讓貪污犯逍遙法外不受制裁,更把要求公義的百姓打成「破壞和諧」的兇手,扣上「撕裂傷口」的罪大惡極,人之無恥,莫此為甚。 台灣大學,台灣最高學府,連做人基本道理都沒教學生嗎?讀書有何用?當官有何用?只會用知識幹盡天理不容、人神共憤之事,還官官相護、學長學弟相互包庇,這等最高學府,難道是犯罪者的培養溫床,將台灣當作鬼魔雀鳥污穢之巢嗎?幸好父母生我頭腦駑鈍,智慧低落,學不到「台大犯罪知識」,但至少懂得做人的基本常識,台灣大學,哈!哈!哈!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有這些摩肩擦踵、作奸犯科之高官民代,別怪我把責任丟給台灣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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