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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6.阿扁的鮪魚肚傷口
2011/08/22 09:59:44瀏覽26472|回應6|推薦27

前集文章: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1.傷口篇 

             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2.過程篇 

             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3.子彈及衣物篇 

             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4.犯罪模擬篇 

               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5.奇美急診室的「紀實」 

319槍擊案因為呂秀蓮膝蓋的那一槍,亂了整個計畫,而為了讓陳水扁肚皮的傷口合理化,只好擺上兩顆彈殼,暗示社會兩人是同時中槍的,但是卻造成更大的質疑。我們把社會上懷疑的陳水扁肚皮槍傷幾個可能發生地點拿來評估一下:

1.與呂秀蓮同時發生:

不合理處:

  A.經前奧運國手陳笏先生測試,要在不到10秒內一槍連發兩顆子彈,可以說是完全做不到,槍枝移動、彈殼退膛再瞄準擊發根本不只10秒鐘。況且找到的彈殼一顆直徑9.1mm,而後來刑事局說是犯案的槍支內徑直徑才9mm,更是荒謬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B.前已陳述過,若在此時陳水扁肚皮已經受傷,則彈頭不可能停留在身上被發現,陳水扁的夾克下擺未收縮,以當時還經歷10餘分鐘繼續拜票揮手、鞠躬,之後用時速百公里飆車仍站立車上,更自行走入醫院急診室10餘公尺,早就掉下來了。

  C.呂秀蓮膝蓋關節處受傷即已流血頗多,不到一分鐘沿著破洞流到絲絨長褲外,量多到穿著深色灰黑褲子,陳水扁、隨扈都能遠遠看到。以此來看,陳水扁自己傷勢更長、更深、位置還處皮膚脂肪組織較厚、血管密布更多的腹部,長達15分鐘未加按壓止血,甚至繼續大幅度動作牽扯傷口,還走路移動身體,血流量應該更多,且受地心引力影響下流,衣服應該呈現大片血跡且沿著褲沿向兩旁擴散及從彈孔破洞流出的現象才對,但是卻完全沒有:1.彈孔處完全無血液流出;2.愈往下血流愈少,完全不合理。

  D.真有槍擊導致總統受傷,以國安隨扈多年的教育訓練,不可能遲鈍到當鞭炮傷處理,況且看到玻璃上之彈孔,第一時間保護總統安全,也該換到有遮蔽的車內,不可能讓其繼續站在吉普車上明顯處。隨扈的行為違反其專業訓練、基本應變常識。

  E.隨扈醫生上車,發現傷口很長很深,又是槍傷,子彈是否在體內不知道。還讓總統繼續站在車上,甚至自行走路進急診室,萬一子彈更深入破壞體內器官不是更危險。醫生的處置完全違反基本的醫學常識及經驗法則。

從這些特意安排的彈殼、故意被X光照出的彈頭、隨扈、隨扈醫生的反常處理,更證明陳水扁的槍擊案完全是團隊謀劃的「造假行為」,而陳水扁也同時配合演出,顯見陳水扁是一手策畫的主導者之一。

2.在出發前已經先製造傷口,用麻醉方式減少疼痛感:

這樣陳水扁要面臨兩個嚴重的風險:

  A.失血過多,從1點到2點多,長達一小時的流血,血跡早該滲透到夾克、長褲、吉普車上到處都是才對,甚至可能因為用力揮手、鞠躬拜票的肢體動作,造成拉扯導致傷口更大裂傷。以衣服上的血跡量來看,這個可能性完全沒有。

  B.一小時的2公分深達脂肪層傷口不處理,還到鬧區處拜票,遭受細菌感染風險過大。

3.在吉普車暫停處由隨扈暗地裡開槍

某位自稱追查319案超過4年的探長,認定是隨扈在13:55分車子暫停時,利用已經藏在陳水扁身上夾克內的手槍,製造傷口,這一點完全不可能:

  A.當時路邊站滿支持群眾,所有人的眼光都看著車上,一舉一動的不自然都會被注意,甚至拍照下來,怎麼可能同一時間所有人都造成「瞎眼」狀態,看不到隨扈的舉動。

  B.再者,若真進行槍擊行為,更該讓陳水扁換車到有車頂的車內,好將犯案工具隱藏,並且減少陳水扁流血及細菌感染之風險。

4.本人所說在急診室開槍:

據其他國安隨扈所言,看著陳水扁自己走進醫院,沒有任何身體往前緊壓肚子的行為,有看到手有輕放在腹部前面,但身體還是直挺挺的。進入急診室拉上簾子,他們就站在簾子外面,長達一兩個小時時間,完全不知道裡面發生甚麼事情。有很多跟選舉有關的人物進進出出,非常多人在走動。

  A.在此時動手,陳水扁躺在病床上,靜止狀態下減少風險性,也較容易製造出想要的表面擦傷。

  B.子彈已經降低火藥量,射出造成傷口後,因力道減輕下墜或以其他工具阻擋,可以立即找到彈頭,隨即放入夾克內製造子彈在體內的錯覺。

  C.所有犯案工具體積不大,槍手可以包覆起來跟著其他人進入簾子內,製造完傷口後,立即離去。

  D.特意選擇急診室而不移到開刀房,可以讓不相關的非醫療人員進出,掩護槍手行動。

  E.此時製造完傷口,立即攝影,所以傷口周圍都尚未出現瘀青紅腫的現象,而因為血液流出時間短,所以要滲透到襯衫的血流量就已經很稀少,夾克更沒有任何血液滲透的痕跡。

  F.沒有第一時間到X光室檢查,是因為傷口還未造成,彈頭不在夾克內,若過去照相,立即穿幫,只好謊稱在急診室內用水灌注檢查,甚至先縫合再照X光的違反醫療常識處理原則。

  G.一堆政治人物進進出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兩點多到,卻被阻攔到三點多才放行,國安隨扈處理嚴重有問題。

  H.所有處理的醫療廢棄物全部打包由隨扈醫生帶走,也可能為了掩飾隱藏流血量不足的證據。

  I.特意安排的兩顆彈殼,更凸顯刻意製造「傷口的產生是在槍擊現場發生」的印象,來排除掉其他地方創造出傷口的懷疑。

****

另外有人質疑:1.為了賭盤 2.中共為了擾亂政局 3.為了政治立場 4.泛綠內部派系....

這些人就算進行槍擊,都無法將子彈藏到陳水扁的夾克內側,除非他們在鉛彈頭內裝有遙控裝置,鉛彈可以排除地心引力,自行浮起,躲藏在夾克內側,還轉到背部等待被發現,但這又何必?需要讓鉛彈藏在夾克內有何意義?除了讓邱義仁告訴全國人「子彈在總統身上」,然後第二天報紙附上X光片證明更有刺激效果。

這案件為何是陳水扁集團「自導自演」的理由:

1.在玻璃彈孔未射出前的13點45分39秒的影像,兩人都是揮手微笑,但在13點45分55秒中彈後,呂秀蓮自然反應不用說,但陳水扁及隨扈張春波卻同時做出表情及動作,顯見在槍手執行任務前,有給予訊號,讓兩人做出配合行動。若非事先謀劃,不可能如此配合良好。看呂副後面的隨扈還搞不清楚狀況來看,證明呂秀蓮中槍10秒內,尚未通知後座隨扈,而旁邊的陳水扁、甚至後方的張春波更不可能如此迅速查看。

2.隨扈處理總統槍擊重大案件的反常反應、隨扈醫生的蒙古大夫表現(用水灌檢查子彈是否在身上、動手術不戴手術帽、沒有讓傷者換衣減少細菌感染機會、自己一路煙塵卻不讓醫院醫生處理傷口清潔的舉動...),全部違反正常人處理事情的專業經驗法則。

3.還是那兩顆特意製造的彈殼,若非人為設計進行整個槍擊行動,沒有哪個笨蛋槍手,在媒體已經報導總統遭槍擊的新聞後,還冒著風險要去槍擊區擺在路面上,為自己製造不利的證據。

4.兩顆子彈明顯火藥量都刻意降低,若是正常槍擊,槍手不必刻意去減量,若非事先預備好,也無法現場立即製造,顯見陳水扁的傷口,是早就預備要製造出來的計畫,而不是當天臨時起意。

5.由上反證第一顆子彈絕對不是故意槍擊呂秀蓮,而是為了製造彈孔,讓陳水扁有遭受槍擊的影片畫面,也要避開陳水扁所站區域。沒想到子彈不長眼,出現凸槌結果,套句陳水扁說的話:「ㄐㄧㄣ˙   ㄙㄨㄟˇ   ㄒㄧㄠˊ」。

6.陳水扁在「槍擊後15分」,還大辣辣走路進醫院急診室,卻在手術後(15:00)躲藏不出來,晚上21:00到家才錄製短暫談話影片,長達六小時的休息卻反而病懨懨的樣子,跟下午的堅強表現完全兩樣,照理來說要給全國人看,應該更中氣十足、展現英雄氣概才是。

7.扁家人的反常反應,從14:00知道槍擊案,到19:15離開醫院,長達五個多小時,沒有一個人過去探望陳水扁,拜託,自己爸爸耶,陳幸妤、陳致中兩人都在台北,沒有一個人趕下去關心(國安局長蔡朝明立即搭專機南下,扁家人大可跟著前往),而發生地在台南市,陳水扁的台南親戚一個也沒到,就算扁媽行動不便,連弟弟、妹妹都默不關心,讓人懷疑這家人的感情,實在是連點絲毫親情溫暖都沒有。扁媽319當天兩度到廟裡拜拜,晚上還待在廟口跟民眾看電視報導,媒體特意去照扁媽面部表情,說眼睛泛紅,兒子被槍殺,連哭紅腫眼都沒有,回答媒體說,她還叫吳淑珍要多加件衣服保暖。

8.依人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心理因素,才在台南市剛發生過槍擊事件、兇手不確定,心理上應該很畏懼重回槍擊地,但陳水扁3月19日才槍擊,4月4日就回到台南市跟鄉親近距離接觸,反而4月7日到台北金山郊外,國安隨扈大陣仗防備有人鬧事。(請看照片右上角,國安隨扈已經示範如何將槍藏住不被看到)

整個槍擊案,完全是「組織性」的策畫、行動,至少陳水扁、張春波、三位隨扈醫生簡雄飛、蕭自佑、譚光還完全知情,而從張春波的異常行動來看,金華路三段槍手應該與張春波有某種互動關係,絕對不可能是「陳義雄」所為。而能在急診室內製造傷口的槍手,這些共犯應該有人知道是誰。

大膽假設:槍手若藏身人群中,容易被揮動雙手搖旗吶喊的民眾打到,失去準頭,對陳水扁造成危害,況且以彈孔到呂秀蓮膝蓋的角度直線畫出去,擊槍時刻槍手距離車子玻璃角度換算,槍手位置就在吉普車引擎附近,不管每張照片來看,都有警察、隨扈騎著摩托車在旁擋住,會影響槍擊,所以不可能藏身人群中。但整齣戲若是自己人策畫,則槍手即可化身為隨行騎車之隨扈,光明正大距離車窗附近行動。以當時人群視線都集中在扁、呂身上,隨扈以藏於腋下或外套內側之槍枝槍擊,不用10秒就能完成,再自然前進,不需逃跑,當然所有監視器很難查到可疑人物。

這個槍擊案牽涉到陳水扁最高元首,而且是整個集團式的操作,也難怪當時會被民進黨政府用抵抗權阻止真調會的調查。如今改朝換代,特偵組也起訴陳水扁相關貪汙弊案,這個槍擊事件,出現一個真正直接被害者「陳義雄」,還有因為槍擊案導致的一連串抗議活動,最後造成「陳金珠」於台北市政府跳樓自殺的悲劇。

兩條人命,更別說在93、94、95年許多百姓被扁政府的種種施政無能,導致的全家自殺,或因對政府的誠信道德出現悲觀心理因素而憂鬱併發的老百姓,在景氣翻揚之際死亡率卻節節攀高。

民怨震天,特偵組敢辦嗎?辦得下去嗎?貪污是一回事,殺人是一回事,貪污要辦,殺人的罪大惡極更不應該縱容。

最後補充:當人民站在凱道上抗議,連宋要求驗票時,陳水扁說了一句話:「花錢雇個神槍手打你,你們敢嗎?」,看來陳水扁潛意識裡應該是想說「我敢,笑你們不敢」吧。

推薦:319槍擊-笑不出來的超級爆笑槍擊案--7.做假的豈止槍擊案

       319槍擊--外一章:如何在5分鐘內製造出槍擊傷口

100.08.23.補充:感謝eq39提供照片,印證我的大膽假設,果然吉普車旁有國安隨扈在旁,而且還戴著全罩式的透明護目鏡,看來這是打到呂秀蓮膝蓋的彈孔槍手最大嫌疑犯。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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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5567905
 引用者清單(2)  
2012/03/19 23:30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319槍擊案八週年,高喊要調查的竟然是民進黨
2011/08/23 01:30 【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 319槍擊--7.做假的豈止槍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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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 第二部份
2011/08/25 19:19

E. 李昌鈺2008年的新說法
2008年2月18日晚,李昌鈺在出席國際青年領袖基金晚宴演講時說,案發之後沒有封鎖現場是重大失誤,但他根據車玻璃彈孔判斷,「槍手要射的人並不是站在前面的那個人,而是後面那個人」。
2008年2月19日,在美國法醫學年會回答記者提問時,李昌鈺再度確認稱:「槍案的第一顆子彈是45度的角度,從左向右斜著進入,彈道是非常明確朝向呂秀蓮」,他沒有辦法確定槍手的動機,「但是開第一槍時有足夠的時間準備,也有足夠的時間瞄準,因此第一槍打誰最能表現槍手的意圖」,而他判斷槍手的目標是呂秀蓮。
至於第二顆子彈,他表示,瞄準的不一定是陳水扁。他解釋,槍手打完第一槍之後應該沒有足夠的時間瞄準,加上吉普車正在前行,所以彈道顯示子彈是射向吉普車,但那不一定是射向陳水扁。因為「如果是以陳水扁為目標,為何不瞄高一點,射擊頭部呢?」。不過,李昌鈺鑒定陳水扁腹部所受傷的確是槍傷。
後來李昌鈺再次否認了「動機說」,稱記者誤解他的意思,自己只對物證和彈道負責,不會去分析槍手的動機。李昌鈺辨稱:「呂副總統中彈是結果,但他無法根據現場跡證推論出歹徒射擊的目標就是呂副總統,因為槍手可能槍法很爛,或者本來只想朝吉普車開槍,並沒有設定要打呂副總統或陳水扁總統」。但在之前的報導中,記者就已經有提到李昌鈺說自己無法確定槍手的動機。
+++++++++++++++++++++
F.「以彈追槍」、「以槍追人」的鑒識過程
  
辦案人員說,當時的項目小組聽取了國際鑒識專家李昌鈺博士的建議,根據遺留的兩顆子彈「以彈追槍」、「以槍追人」,查出槍枝持有者為陳義雄。
  
2004年10月12日,警方確認「3‧19」兇槍及子彈是出自唐守義之手。從唐守義這條線索,專案小組查出唐守義賣掉53把同款改造槍支,其中共有15把符合作案要素,這15把手槍中,只有2004年1月間,陳義雄通過他的姐夫黃維藩,向中間人陳柏彰購買到唐守義所製造的子彈。(佩娃註 唐守義後來逃到大陸 曾有傳言說他會回來 )
  
因此,警方認定陳涉嫌重大。然而,陳義雄在案發後不久溺水身亡,當時僅由法醫及轄區檢察官作一般性的相驗後隨即火化,並未解剖細查死因。
  
辦案小組表示,如果陳義雄家屬同意,只要陳義雄的屍體火化時尚留下完整骨骼,特偵組決定進行骨灰勘驗,從中了解陳義雄的確實死因。若陳義雄並非自己溺斃死亡,而是遭到他殺,特偵組有可能正式將319槍擊案改分他案偵辦。
由於當時未尋獲作案槍枝,槍擊案是否由陳義雄所購買的改造手槍所為,仍有追查的必要。
來源 http://www.epochtimes.com/b5/9/3/15/n2462985p.htm
++++++++++++++++++++
F. 李昌鈺︰槍擊案兩顆彈殼來源可能相同
http://www.epochtimes.com/b5/4/4/12/n507463.htm
+++++++++++++++++++++++
這G. 兩顆彈殼沒有擊發痕跡,而且留下特殊微物跡証,可以循線追查出兩顆彈殼來源。李昌鈺 與刑事局為掩飾事實都做了偽証!一切都有証據將可以說明。
http://blog.udn.com/319truthblog/1093128
++++++++++++++++++++

所以娃娃不得不懷疑李昌鈺(+ 侯友宜)所扮演的角色 至少有誤導辦案之嫌疑
他認為分近距離射擊 子彈為真 荒謬的兩顆彈殼則很少提
很明顯 若子彈為假 那麼根本沒什麼可追的 追下去亦毫意無義 急於破案交差
的警方只好用老招術 找人頂罪 草草結案了事 而李居然說出” 陳義雄為兇嫌

的可能性非常高” 這樣的話 不免喪失了許多人原本對他的尊敬
(細節於 Part II)


This is Part I of my response.
Good night.

小佩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5 20:22 回覆:

小佩娃:

您貼的這些內容我都已經看過了,能不能麻煩您,以後把連結網址貼出來就好,然後寫您自己的意見,那些文章就不用貼了。或是找重要關鍵描述貼出來,我不希望文章感覺被回應洗板。

在李昌鈺那些反覆的話中,就已經暗示的很清楚,他在跟鬼說鬼話,所有的分析我已經利用七篇,把關鍵證據找出來,結論就是內部的人在操作,因為兩顆彈頭已經證明一切,講句神鬼之言,老天爺讓呂秀蓮膝蓋中那一槍,就讓大家有比較值,兩人狀況一分析,一目了然,人算不如天算,在這個槍擊案中非常明顯。

那兩個已經被污染的彈殼,我已經講的很清楚了被污染,只能證明有人故意放在已經被清掃過的街道上,為何要這樣做?就是要讓兩次槍擊是在同一現場的印象在人們的腦海裡,以免懷疑陳水扁的肚皮槍傷。

整個結論就是不可能外人所做,只要用地心引力就非常容易解釋,除非誰能證明陳水扁是X戰警內的萬磁王,能吸引住金屬物,否則就別在那天花亂墜想像。

我不討論陳義雄跟那硬坳出來的槍枝,這是被人刻意操作來掩飾槍擊案的,焦點不需要模糊,否則沒完沒了,「以彈追槍、以槍追人」是天大的笑話,很多凶殺案被偵破,都是找到兇手,才追凶器的,甚至凶器都已經被銷毀了,哪有沒有凶器就不能認定兇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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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建議與參考資料(Part I)
2011/08/25 19:09

親愛的筱蒨阿姨:


 您在短時間就整理分析的了那麼多資料實在令人佩服

A. 1020 的肚皮槍傷 很可能就如您所推斷的在急診室製作 因為依據您所用
的消去法 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只是他們必須用滅音手槍或某種消音設
備 而已隱密性也要慎重考慮 這點我們是否再集思考慮 然後再補充說明
B. 總統府祕書長邱義仁在當天3時30分召開記者會,(帶著神秘地微笑)
說[子彈在總統身上] 而非 「總統身上發現有子彈」(第六篇),而沈富雄
後來說 這句話 用英語說就沒那麼容易矇混過去 這牽涉到不同語言描述事件
的精確性的問題以下是我整理的與李昌鈺有關的資料 供您參考


C.  2004年8月28日晚11時,李昌鈺在美國召開記者會,宣布已經完成其133頁的調查報告,當晚就交給台北駐紐約經貿辦事處,立即以外交包裹形式送回台北,轉交給台灣方面負責刑事偵查的檢察總長盧仁發。記者會上,李昌鈺對媒體做出以下幾點交代:
1. 李昌鈺的調查小組在子彈上找到十分特殊的「工具痕」(machine mark),對偵查十分有幫助,如台灣方面能找到作案時使用的槍管,就可進行比對。李昌鈺稱,只要找到槍枝,案件就解決了大半;
2. 對陳水扁衣服的檢驗結果發現,夾克上大部分不是血跡,而是藥用油膏;在陳水扁的襯衫上也發現大量藥用油膏;
3. 子彈上發現藍、白衣服纖維;
4. 歹徒所使用的槍枝是特製的土製槍枝,由於工具痕特性一致,所以應為同一槍管。如果是兩支槍管,那會是用同一機器製成,然後切成兩半;
5. 由於凶手非常專業,而卻又使用火力很小的槍枝,因此可以排除是政治謀殺行為。
D. 2005年3月7日,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及刑事警察局召開聯合記者會,指出三一九槍擊事件開槍的嫌犯為已溺斃的陳義雄。但由於凶槍等證物尚未尋獲,目前仍不宣佈破案。刑事警察局稱陳義雄家人已經坦誠陳義雄涉案,他在死前曾留有遺書承認犯案,但家人為保護陳義雄名譽已經將該遺書銷毀,並將陳義雄之死上報為意外死亡。
當晚,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隨即在美國康乃狄克州自宅召開記者會。他首先肯定臺灣警調單位「取得重大進展及突破」。他說,侯友宜於案情發表會前日曾與他通過電話,把案情做了一次最新的彙報。依台北警方目前最新偵辦進度而言,他認為三一九槍擊案情可能有重大進展。
他也表示,依目前證據研判,陳義雄為兇嫌的可能性非常高。

(Part I 的前部分)

小佩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5 20:36 回覆:

A.一到急診室,簾子就拉上,所有隨扈守在簾子外面,不准進出,槍擊不要一分鐘,只要預先準備好所有道具,事先做好功課練習,我跟你保證,只要三分鐘就能完成,這時候,那些隨扈醫生也才消毒好,穿好隔離衣回來,護士也才準備好器材、醫療用品過來而已,從所有報紙都特別強調14:08這個時間,我相信這就是完成槍擊行動,打電話去通報的時間。急診室的簾子拉上去,外面絕對看不到,你自己可以去大醫院的急診室觀察就知道。

B.「子彈在總統身上」這句話剛好報紙都沒寫到,所以這句話是我憑印象寫的,謝謝小佩娃更正。

C.李昌鈺的報告那些描述我都看過了,所以我的分析都沒超過他說的範圍,除了他說槍枝的部份。其中第3點,這也是我認定子彈絕對是從急診室射擊的關鍵證據,要不然哪可能找得到彈頭,只有在陳水扁躺著的時刻,才能製造漂亮的傷口,同時保證安全,又能將子彈回收(低火藥,只要在陳水扁身側放上防彈板,阻擋子彈就行了)。

D.我的分析已經將所有外人全部排除,所以根本不用考慮替死鬼陳義雄跟那把槍,別把兇手跟被害人對調了。李昌鈺在這裡說的是鬼話,用來應付牛鬼蛇神的。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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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319犯罪案是民進黨最大宗且為期最長的新聞詐騙案。
2011/08/23 00:17

基本上319犯罪案是民進黨最大宗且為期最長的新聞詐騙案。

嘉文共賞--達嚕鼓我的見證─319案的第一時間
『負責國家元首警衛勤務是憲兵重要任務之一,2004年319事件發生時,我服務憲兵司令部擔任反情報部門主管,我們有很多官兵在南部維護總統掃街安全,所以全天候都在掌握現場情況,中午兩點不到,電視跑馬燈出現「陳總統掃街受到鞭炮驚嚇,暫到奇美醫院休息」等字眼,當時正在辦公室與我聊天的某中將主管看到這新聞後,立刻起身說要去跟司令余連發中將通報,並囑我趕快查明詳因,我即請我的安全隊長以電話向當時在台南負責的憲兵隊隊長〈保留姓名〉查詢,據回報說:「沒有事,是因為現場人很多,鞭炮又放不停,太多了,現在剛轉到奇美醫院休息一下」。
我再指導所部查:「陳總統他們人現在怎樣,又都在那裡?有沒有事情?」因為我等一下要去跟長官報告。我隊長又連繫該隊長回話說:「陳總統他們現在奇美醫院二樓院長室聊天,只是休息一下,沒有事的」。我問:「他怎麼知道?」我隊長回說:「台南隊隊長說他就在門外呀!」,所以我就據此向長官回報所查情形。詎料,到約兩點二十分許吧,電視跑馬燈竟出現「陳總統掃街疑遭槍擊,總統府稍後將會發佈新聞消息........」等字眼,令我傻眼,又急電該隊長詳查。該隊長又回話說:「沒事呀,他們還在裡面呀,聊天嘻笑都聽得到,好像是有人說,我們都進了醫院,如果把它說成是遭到槍擊,選情可能會不一樣嘞,反正外面這樣亂...他們應該是在聊天開玩笑的吧。」但沒多久我卻從電視中看到,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嘴角帶笑》發布說:「總統在台南掃街遭到槍擊....」???怎麼會變成這樣,再查證,那位「不知情」的憲兵隊隊長還是同樣回答,我去跟司令及政戰主任報告,他們不要我再查了,司令說他要親自下去陪陳總統,就立刻搭機南下去。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3 01:54 回覆:

陳水扁的肚子槍傷是真的,而且是預謀,但是因為是「自己人」策畫,所以沒有「兇手」的存在,大家心情都很輕鬆,你才會看到那些動手術的醫生,連手術帽都不戴,因為知道陳水扁子彈根本不在身上,所以不需要去開刀房手術,也不急著去照X光確定子彈是否在體內。

打陳水扁肚皮的槍傷是經過火藥減量,事先安排好,準備將彈頭放在身上,讓邱義仁告訴大家「陳水扁身體發現子彈」,所以不會是因為聊天講說槍傷會影響選情才臨時起意。早在吉普車上,陳水扁已經預埋伏筆,跟張春波開始演戲了。而之後就像我說的,誤傷呂秀蓮,子彈的「扣打」用掉,只好去現場放兩顆彈殼,讓陳水扁的「子彈在身上」戲碼可以續演下去。


eq39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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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2 18:29
第一槍出現彈孔時的照片在以下網址
當時陳水扁還笑容滿面豎起拇指
http://www.stnn.cc:82/gate/big5/history.stnn.cc/photos/200906/W020090616529569639395.jpg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2 19:25 回覆:
第一槍出現彈孔的照片,我已經放在這篇文章裡面,能不能請您先看文章?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3 10:45 回覆:

大哥:

您這張照片實在太棒了,剛好印證我的推理,果然在槍擊時刻,車子旁邊就有國安隨扈,我想特偵組人員應該去找照片中特別帶著透明全罩式眼鏡的這位隨扈,他以近距離射擊擋風玻璃的嫌疑性超過80%,戴著全罩式透明眼鏡預防玻璃碎片彈出傷眼的可能性很高。而且可以就近讓張春波及陳水扁看到,立即做出中槍的行為反應。


eq39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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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2 18:17
首先聲明
1.那一年我是投連戰的
2.後來府前抗爭我也有在現場 而且是幫忙維持秩序
關於這件槍擊案
第一
當年的狀況是 槍擊案發生之前
國民黨絕對是佔優勢 甚至槍擊案發生後
連競選總部都沒料到會翻盤 而住要翻盤的原因其實不在於陳水扁而是在於陳文茜
第二
如果這件案子只有呂秀蓮受傷 他的影響應該跟只有陳水扁受傷 或兩人同時受傷一樣無法預估對選情的影響
所以陳水扁有沒有必要畫蛇添足? 這是個問號
第三
這件案子到底是
一彈一造假 還是一槍兩彈 還是兩槍兩彈
都無法確定 那如何釐清事實到底是如何?
第四
兩個彈殼根本無法證明 就是作案的彈殼
因為現場被破壞 而發現彈殼的人 有無造假都是個問題
第五
國安局如果是有預謀的動手腳
彈殼應該在第一時間就會發現 不應該拖到清掃完之後才發現
所以很難說這是預謀式的造假
充其量也只是事後的臨時起義而已
第六
陳義雄以一個反對黨的支持者身分 會出現在競選場合
其動機為何?
嗆聲?作案?看熱鬧?
如果是純看熱鬧 為何事後又狂奔?
第七
以90手槍的後座力來講
3-7秒絕對可以發射第二槍
只是這第二槍決對無法瞄準
第八
出現彈孔的第一時間 呂秀蓮應該是先轉頭跟隨阜交談
那時辰隨扁還沒查看自己的肚子
第九
現場的彈殼是先被民眾檢起
然後在被警察人員放在現場拍照
這個程序真的很奇怪 也不符採證法則
應該要確實追查其動機為何?
第十
實際上本案有許多種可能
1.為了賭盤 2.中共為了擾亂政局 3.為了政治立場 4.泛綠內部派系....
但是版主一直鎖定在其中單一種可能
然後就一直推下去 這種推論是否符合『利與不利一併注意』之精神?

第十一
本案理論上陳水扁跟陳義雄也是後害者
但受害最深的是呂秀蓮跟連戰,
最想重新調查的也是這兩位
版主如果有足夠證據 可以去請求這兩位財力支援
然後繼續查明真相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2 19:24 回覆:

大哥:

您完全沒有用心看我的分析,只是認定我是設定好目標畫靶而已,那就不用討論下去了。不過我還是回覆您:

1.責任丟給陳文茜這是牽拖,陳文茜在晚上11點才發言,一堆人連她說甚麼都不知道,不會這樣就翻盤。2.陳水扁不叫畫蛇添足,而是自始至終都已經謀畫好了,麻煩看我的分析。3.看我的分析,邏輯跟常識都告訴您了。4.看我的分析。5.看我的分析。6.陳義雄是替罪羔羊,根本不值得討論他的動機。7.看我的分析。8.看我的分析。9.看我的分析。10.先生,用證據說話,就是按我這樣一路看下去,而不是先抓陰謀論再來用資料去配合自己想的陰謀論。請看我的分析。11.我已經說明真相,我說的很清楚,兇手是陳水扁整個集團,接下來只能靠特偵組去查,我們就算錢再多,也沒法去找國安隨扈來問話。不是甚麼都可以用錢解決的。

大哥,請先把我六篇文章看清楚,再來討論好嗎?所有的分析都講了,邏輯推演也在本文說清楚,該有的地心引力及皮膚血液知識在第一篇就已經說了,請您能好好看完,再來討論,謝謝。



2011/08/22 17:17
李昌鈺說,因為槍擊第一現場已經遭到破壞,這是永遠都無法挽回的。因此319槍擊案很有可能像美國甘迺迪總統遇刺案,幾十年後都還在討論,並要求重新調查。李昌鈺說,若和甘迺迪遇刺案相比較,這次319案他所承受的壓力更大。

從現場鑑識中李昌鈺強調,子彈確實是從吉普車外面右方,打入內部左後側。尤其是車前座的地毯上找到二、三十片玻璃碎片,通常只有子彈從外面射入才會發生這種情形。

至於行兇的槍手人數、射擊位置等,李昌鈺則認為缺乏直接證據,不予論斷。

李昌鈺遺憾地說,由於槍擊現場並未在第一時間內完整封鎖,許多物證均無法妥善保存,當天吉普車的行駛車速、行走位置等又缺乏直接證據,所以難以確認,僅能以錄影帶來大致推斷,種種因素都增加了還原現場真相的難度。


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博士(左),在台灣319槍擊案現場展開搜證工作,拿起放大鏡仔細查看吉普車擋風玻璃上的彈痕。 (Getty Image)
物證鑒識

從物證鑑定結果看,二顆子彈一為鉛彈,一為銅彈,上面的DNA鑑定也確實是陳水扁總統的,可以確定319槍擊案是由歹徒從玩具改造槍所發射,而子彈也是台灣土造。

但他從未說兇手是陳義雄。從刑事鑑定的專業來看,現有物證已經說話了。然而他也不能保證,撿獲那「兩顆子彈」的人不會作假。結案並不代表破案,只能說在現有物證下,已經沒有甚麼好再調查了,除非有新物證的出現,例如陳義雄所持20發子彈中的另外18發的下落。


2004年4月9日晚,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在疑似現場,藉由雷射彈道分析儀(ALS)進行彈道模擬,確認槍擊彈道路線;同時施放乾冰,讓雷射光束更清晰可見。(Getty Image)
刑事偵查

李昌鈺本著科學辦案的精神,有多少物證說多少話。辦案過程中任何假定都是可能的,物證鑑定與科學辦案所能做的,是排除那些不可能的假定選項。當時李昌鈺劃出「槍擊熱區」,並建議警方:以彈追槍,以槍追人。

後來台灣刑警真的在比對過濾大量槍枝後,以彈追到了槍,以槍又追到了人(陳義雄),李昌鈺說這在台灣刑案調查史上,也是件創記錄的成就。只可惜追到的人死了,但在鑑定專家眼裡,死人也會說話,不過屍體火化了就完全沒辦法了。

【星島網訊】319槍擊案,在檢警專案小組公佈的結案偵查報告中,有關陳義雄涉案的情節主要有三大部分。其一是陳義雄購槍的經過;其二是陳義雄出現在槍擊案現場的目擊者證詞;其三是陳義雄家屬對陳義雄涉案的供詞。這三部分的證詞中,對陳義雄最不利的就是家屬的供詞,警方相信,家屬選在這節骨眼翻供,幕後必定有高人指點。

  據《中國時報》報道,對319槍擊案極有研究的一位專案人員指出,就證據面而言,雖然掌握了陳義雄購槍的過程,縱使由販售槍彈的唐守義槍彈鑒識,證實與尋獲的兩顆彈頭彈道比對相符,但因陳義雄已死亡,充其量也僅能說是陳義雄購買了一把該批槍彈,並不能證實就是陳義雄現場發射的。

  第二部分,專案人員在事後槍擊現場的重建、查訪過程中,雖然查訪到數十位目擊陳義雄在槍擊案發生的前後,確實出現在現場,也有錄影帶為證,但沒有人看到他開槍的動作,因此也不算是陳義雄涉案的積極證據。

  然而,陳義雄家屬在專案人員偵訊時所供述的情節,卻使得前兩部分的情節能夠串連起來,尤其是多位家屬都承認該黃衣男子就是陳義雄,且承認有毀遺書的情事。更重要的是,有多項隱含陳義雄可能涉及槍擊案的供述。

  專案小組就是因為這三大部分的情節,合理推斷,陳義雄就是319槍擊案的唯一涉案人。

  這三大部分證據中,前兩項是家屬無法辯駁的,但第三部分的情節卻是他們家人所掌握的,選擇第三部分翻供,是家屬唯一、也是必然的,只是選在這個節骨眼,警方相信必經過高人指點。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8-22 17:35 回覆:

我的分析完全沒有推翻李昌鈺的鑑識報告,而且完全是針對他的鑑識內容,所做的最完整合理分析。而李昌鈺之所以說比甘迺迪案難辦,是他心知肚明這是陳水扁所導演出來的槍擊案,如何公開說出來?證據在哪?以扁家弊案來看,明明貪污收錢,還硬坳要說出哪筆匯款算是國務機要費,否則就不是。如果說是陳水扁自導自演,請說出兇手是誰,否則即便我這樣把所有的事實呈現,我照樣無法講出誰是兇手,那就無法證明是他們動的手,這就是我要寫出來,希望特偵組能去調查的原因。

我們很明顯可以知道陳水扁、張春波跟三位隨扈醫生絕對知情且配合進行,而且槍手穿國安隨扈的白色外套最不引人起疑,可以自由行動、進出奇美醫院急診室的簾子內。

我不講陳義雄,因為他不可能是槍手,這是被抓來頂罪的替死鬼,而他的死亡又是另一個命案,牽涉到專業的刑事調查,所以就不適合討論,以免混淆焦點。

相關的新聞報導我都有看了,就不用再貼上部落格,我希望大家是以個人思考後的見解討論,而不是貼新聞報導,這樣會很花空間及拉長版面,謝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