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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23:24:40瀏覽740|回應0|推薦6 | |
九月一號是記者節。相信很多記者正在為自己慶賀,但本人覺得台灣的記者應該覺得可恥才對。因為現在的媒體,多半是靠著爆料者提供訊息,不必查證,也不必負新聞責任的隨便寫隨便刊登。最近剛好看了一部和記者有關的電影,那是馮小剛監製的,片名叫做:求求你!表揚我。真是好看。沒想到人家中國的電影裡,還很強調新聞要追縱調查,要符合新聞倫理和道德責任呢! 故事是一名胖子糾纏者一名記者,求記者寫新聞表揚他的好人好事。全片在荒謬好笑之中,牽引出一個接一個的問題,那就是真實與謊言,道德與價值觀的衝突。 故事發生在南京,一名胖胖的工人,跑到報社央求一名資深記者寫新聞表揚他,因為他在二月十四號晚上,救了一名險遭強暴的女大學生。記者覺得這胖子傻乎乎地,不相信他。不料三天後,這胖工人又去報社,抱怨怎麼沒有登新聞表揚他。記者這才告訴他,得要有人證明啊,否則就是傳聞,就不實,若刊登出去,就是騙讀者了。這胖子覺得記者認為他說謊,氣得離開了報社。 後來記者去找女大學生求證,不料這女大學生先是落淚,接著又說打小就有人愛整她。記者相信女大學生。但是,報社主編覺得有追查真相的必要,叫記者深入調查,這才知道,那胖子的父親,是個熱愛國家的老農民。從年輕時代,就因為表現優秀,得到各種表揚,報紙也刊登過。晚年臥病在床,還是拿著政府給的老年津貼去捐給希望工程等等的。記者在感動之餘,對於胖子一心想求表揚感到反感,認為他只是為了自己的虛榮說謊話。 胖子工人在沒人可以證明之下,百口莫辯,氣得要命。 但真相,總會出現的。故事結局也發人省思。女大學生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說:警察找過她了,她不過就想忘掉那一晚的事,但為什麼只為了一個人的虛榮,毀了她的前途呢? 最後報紙終於登了胖子救人的故事,也開闢專欄,討論像他這樣的行為,應不應該被表揚。至於寫新聞的,不是那名記者,而是主編,因為記者在真相大白後,整個人突然覺得價值錯亂,無法動筆寫整個故事,於是遞出了辭呈。劇中這名記者說:我已經分不清是與非了。 看著中國的電影,想著台灣的媒體,覺得台灣的媒體不是分不清是與非,而是已經沒有是非了。 半個月來,台灣的媒體不斷的出現未經查證的爆料消息,捕風捉影。連邱彰開個記者會,電視,廣播和報紙就照著邱彰的說法刊登。記者真的就是有聞必錄,連查證也沒有就寫,編緝台更是沒有道德良知地選用,根本就是瞎攪和。 台灣的媒體,已經沒有了新聞倫理和道德,只要有人爆料,就登。這樣的媒體真是墮落。而媒體還常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代表了第四權,我看,那和阿扁沒兩樣,都是自欺欺人。 這讓我想起了,在戒嚴時代,傳播學者李金銓就說:不要相信媒體,要從表相的新聞中去自己思考真相。任誰也沒想到,解嚴都二十年了,李金銓的話還可以用:不要相信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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