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2/08 08:32:56瀏覽2550|回應0|推薦15 | |
愛而生怨、生恨是很不幸的,從佛法的觀點來看,這些都是愚癡的行為,因為真正的愛情要雙方你情我願,有因有緣才能成就,不是自己想要就要。 假使對方已經明白拒絕你的感情,自己卻還想盡辦法,想把對方追回來;就好像賭輸的人一樣,心中不服氣,老是想翻本,錢輸光了就想辦法再借,也因而愈陷愈深,不可自拔,既然知道無法挽回,就不要再陷下去了,應該趕快撤退,就算是以此為戒,至少學到經驗,也就夠了,這樣就是對自己慈悲。慈悲不僅是照顧別人,事實上,也是在保護自己。 我曾經見過一位女孩,在被男友遺棄時,希望自己能和男友同歸於盡,後來,她知道男友早已另結新歡,鐵定不可能再回頭來愛她,於是便來告訴我,說她已經想通了:既然因緣如此,為了讓自己好好地活下去,就不想痛恨他一輩子了。 當愛情受到挫折時,應試著化解自己心中的憤怒、不平。像這個女孩所體會到的『因緣』,即是佛法當中『空』的觀念,是最能夠助人擺脫痛苦的。 只要把愛情的聚散當成因緣變化來看,明白『緣散則散,緣聚則聚』的道理,愛、恨便能在這一念之間轉變、釋懷。 「因緣」就是自然現象 在佛法的修行方法中,有一種「因緣觀」,能幫助我們轉變觀念、破除執著,做出正確的決定,避免被七情六欲所困。 我們面對各種誘惑或刺激時,無論產生的感受是痛苦或快樂,都要馬上想到,這些境界以及伴隨而來的感覺,只不過是物質彼此接觸後所產生的一種效果,並非真實的存在。例如,當我們看到一朵花時,不要立刻判斷自己喜不喜歡它,因為花僅是花而已,要將它獨立在所有價值判斷之外,才不會產生誘惑、刺激的問題。可是如果我們賦予它價值判斷,當「美」的念頭出現後,心想:「這個顏色好美!我從來沒有看過這麼美的花!」單純的物質現象就變成誘惑,因為有了「喜歡」的念頭,就會想將它據為己有,一連串的煩惱就會接連而來。所以,當我們看到一朵花時,念頭就要止於「這是一朵花」,而不要有好惡的分別。 有時我們以為自己喜歡某些事物,事實上卻不一定真的如此。有一年春天我到英國旅行,看見路旁花團錦簇,我覺得這樣的景色很美、很有意思,但是看多了以後,就漸漸覺得不稀奇,也就視而不見了!等我到達禪修道場後,那是一個乾乾淨淨的地方,只有草、沒有花,所以當有人摘了幾朵花插在瓶子裡、放在餐桌上時,我又注意到花了。於是我心想:「我究竟喜不喜歡花呢?」然後我再看看它,瞭解到其實並沒有所謂的喜不喜歡,從因緣的角度來看,花就只是花,除此之外,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任何事物都是因緣所構成,有因、有緣,當各方面條件聚合之後就會發生;當因緣不具足時,自然就消散了。一朵花也是如此,當它漸漸枯萎之後,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此時已經沒有美不美的問題,只是一種自然現象而已。《紅樓夢》裡的林黛玉,把自己的生命和花朵聯想在一起,因為有這種聯想,所以產生了煩惱與執著。當她看到花朵掉落在地上,就會觸景傷情,覺得花朵好可憐。相反地,如果能夠獨立看待這些自然現象,花開時就是開,花落時就是落,知道一切都是因緣,就不會產生煩惱。 所以,聚是因緣、散也是因緣,所有的一切無論好壞,都是因緣。只要從因緣的角度來看待,世界上就沒有任何事物能夠讓我們產生煩惱、執著而感到痛苦了,當然,這是需要不斷地練習。例如,當我們看到了自己很喜愛,但並不是很需要的東西時,馬上用因緣觀來看,心想這個東西原本就是這樣,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我現在也不需要它,如此便不會受誘惑了。 當我們能夠分清楚自己和外在事物之間的主客關係,不讓自己與它產生關聯性的想像,就不會有太多的執著。走進百貨公司時,看到很多美麗的服裝以及化妝品,但是我既不能穿、也不能用,所以它們和我沒有關係,既然和自己沒有關係,就沒有誘惑的問題。 分得清楚「沒有關係」和「有關係」就是因緣觀,但有些人不明白這個道理,有時只是覺得好玩,就想把自己不需要的東西帶回家。例如,有些人覺得飛機上的雜誌不錯,就把它帶回家,但帶回家之後卻不一定有時間閱讀。或是逛書店時,看到每一本書都喜歡,結果買了一大堆書回家,往書架上一放,從此就不聞不問。 一本書要從頭到尾看完才算是真正擁有,否則買再多書也都和你「沒有關係」。但我們總習慣向外攀緣,看到任何美好、漂亮的事物就想擁有,才會造成這麼多苦惱。因此,唯有明白因緣的道理,分清楚自己和外在事物之間的關係,才能讓我們免除誘惑及七情六欲所帶來的痛苦。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