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0/13 07:48:02瀏覽2610|回應3|推薦40 | |
念佛宜念六字。或先念六字,至將畢則念四字。 始終念四字,頗不宜。以南無二字,即皈依、恭敬、頂禮、度我等義。人每圖快圖多,故多有念四字者。 常聞有人主張專修之益,只令人念四字,發願禮佛,皆云不必,則完全一門外漢。只知自己做功夫,不知求佛慈悲力。淨土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彼只在行上講究。而行又去卻禮拜,其行便難十分懇切。久則涉於悠忽浮泛。 念佛宜六字。四字亦可。如初念則六字,念至半,或將止,則念四字。若始終不念南無,便為慢易。經中凡有稱佛名處,無不皆有南無,何得自立章程。 摘錄自(文鈔三編卷二復卓智立居士書四)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