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很早,我就懂得什麼叫做互相吸引,這個名詞
我11歲的時候,就有女生很喜歡我,一直不斷靠近我
我明白她一直在接近我,但是我還不懂什麼叫做感覺
直到國中的時候我喜歡一個男生,才知道喜歡的感覺
他和我在一堆朋友中,互相吸引,特別有話可以聊天
雖然我們大家都是住在美國式建築的房子,隔壁鄰居
他家明顯的有錢多了,因為他讀的是天母的美國學校
我們聊天的對象,總共是五個男生,還有我一個女生
我們時常在放學後,坐在我家車庫門前的地上,聊天
直到夕陽下山,路燈照耀,才在父母聲中,回家吃飯
他的父親專做外國人的生意,有計劃的栽培他的未來
他母親很勢利,不讓他跟窮人家的小孩子,做朋友。
所以他小時後的朋友,是他家的鸚鵡,直到我們出現
在國二的時候,他爸爸要移民到美國,他跑過來我家
跟我說,他要搬家了,塞給我一隻他很喜歡的原子筆
說是送給我當紀念。然後就離開了台灣,離開了我們
那隻筆,我捨不得用,放在我私人的餅乾盒裡面收藏
10多年了,依然躺在那裡,拿出來試試看,能不能寫
奇怪了!沒有用過的筆,居然寫不出來,怎麼回事呢
是寫不出來《緣份》兩個字
還是我們的《緣份》已經過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