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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解散國會吧
2014/04/02 18:51:46瀏覽515|回應5|推薦41

一個被學生強佔的立法院議場

一個不處理狀況的立法院院長

一堆無辜被學生罵的辛苦警察

一個被民進黨關門不准國民黨立委進去開會的場所

這樣的國會  ...  還留著幹嘛?

乾脆 .. 總統利用職權 ...  解散國會吧!

..........................................................................

解散國會後  ... 議場留給學生 ... 無限期靜坐和占領

解散國會後  ... 愛吵架的立委 ... 每個人都回家吃自己,就不會吵了

解散國會後  ... 王金平就不用跟總統鬥法和鬥智 ... 又不用瀆職

解散國會後  ... 總統馬英九就看不見礙眼的王金平院長

這樣一舉數得的好處,真是過癮,百姓也不用再對立了

總統  ....  解散國會吧!

...........................................................................

一個破壞社會安寧,和諧的立法院,留著!只會感到丟人

一個強調民主,卻做不出什麼作為的總統!也是感到丟人

一堆靜坐的學生,到後來幾個只好休學繼續靜坐抗議的學生

真的增加父母的經濟負擔和無限的煩惱,把立法院給他們長期靜坐吧

總統!下定決心 ... 解散國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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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angread168&aid=12200225

 回應文章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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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國會沒有那麼簡單
2014/04/03 18:00

以前阿扁是少數黨總統, 想解散國會都沒有辦法解散國會, 因為解散國會沒有那麼簡單, 問題出在台灣並非純內閣制.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因此:

(1) 總統在台灣要解散國會, 必須先倒閣 -->  要倒閣, 必須先請求國會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 (即倒閣案, 須有 1/3立委連署 + 1/2 立委同意) --> 行政院長辭職時請求總統解散國會.  這是憲法這麼規定的, 要修憲嗎, 修憲又需要立委來修.

(2) 只有強勢的總統才敢倒閣, 馬總統不夠強勢, 禁不起解散國會必然引起國際與國內的獨裁指控.

(3) 解散國會後必須改選, 必然又選出同批立委, 他們都屬台灣地方黑金財閥, 所以解散國會是勞民傷財的無益之舉.

上述憲法修正案是1997年李登輝執政時通過, 李登輝是一位強勢總統, 賦予立法院過大權力, 埋下病因, 導致立法院荒腔走板卻無法可治.


yungku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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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此!
2014/04/03 10:44

奉天承運  如意詔曰

自即刻起,狗會解散,並永久不得再選。 

佔領狗會之眾子,將於此處埋鍋灶飯。

繼續禍延子孫,永世不得離開。哩


優雅舞步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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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22:39

按你一個讚! 虧你想的出來, 趕快進府參與決策吧!

馬先生怎可能做這種表面傷害國家體面的事, 招來全世界非議或全民的罵聲...

要出手怎可能自己扛下, 一定不沾鍋好嗎?

要也是找個人來執行, 偏偏只有他有資格解散...這就跟總統兼黨主席一樣, 立場卡卡.

他自己宣佈下台或是提前辦總統選舉, 可能民調有機會回升到30%.

金如意(yangread168) 於 2014-04-02 23:15 回覆:

純粹只是《 不爽 》

不爽  立法院被佔領

不爽  王金平縮頭烏龜

不爽  總統舉足無措,還要低頭跟學生談判

不爽  新聞媒體無限期《 有立場,沒有國家觀念的報導 》

不藥給我按讚啦!這篇純粹,只是《 表達個人的不爽情緒而已 》

一個沒有作為的立法院和立法委員 ... 對國家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還不如 ...  解散國會  ... 圖一個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