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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炒房 自用宅從嚴認定一生一屋
2011/02/26 14:05:32瀏覽158|回應0|推薦0


更新日期:2011/02/26 03:13
黃琮淵、管婺媛、鄭閔聲/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黃琮淵、管婺媛、鄭閔聲/台北報導】


財政部祭出奢侈稅打炒房,財政部部長李述德昨天透露,對自用住宅採「一生一屋」從嚴認定,土地所有權人整戶只能有一處自用住宅,不管是登記在自己、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的名下,都還是以一處為限;換言之,就算投資客拿子女當人頭,也會受到影響。

對於外界質疑政府無法掌握不動產實際交易價格,課稅難度恐怕不低,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強調,政府有能力、也有實力對不動產課徵奢侈稅,而在召開公聽會、確認社會大眾的意見後,奢侈稅今年一定上路。

張盛和進一步指出,以目前清查預售屋買賣所得稅為例,稅務人員可以從建商、房仲業者和公證單位下手查調資料,資訊掌握沒有問題,未來還會加強查核不動產交易內容,一定可以課到稅金。


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為避免投資炒作賺錢,對非自用住宅開徵奢侈稅是「天經地義」,且奢侈稅已花了好長一段時間討論,目前尚需修改相關稅法;行政院將儘
快核定、送請立法院審議,預計下半年就能實施。至於打房成效如何?吳敦義則表示,沒人敢說一定有成效,但一般都認為,「會相當有效果!」

根據現行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有「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兩種認定方式。如果是「一生一次」,則全戶包括自己、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都可指定一處為自用住宅,但此權利僅限一次,用過就不得再用;換句話說,若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未曾指定過,就可能被用來當作人頭。

但若以「一生一屋」為認定標準,全戶包括自己、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就只能擇定一處為自用住宅,「全部人被綁在一起」;亦即,不但不能以配偶名義指定第二處自用住宅,就算生再多未成年子女,還是沒轍。

財政部官員指出,若以「一生一屋」為認定標準,要想用人頭炒房,就只能透過沒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或朋友;只不過,此舉將背負莫大風險,「若那個人不把房子過戶回來怎麼辦?」預料投資客在找人頭時,困難度也會相對提高。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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