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書法的教學(一)
目前在東吳有書法課程,面對的是十八九歲的大學生,雖然有的是高年級大三大四,甚至是延畢的同學,但是學習書法大都是如同一張白紙,卻得從頭來過由基本教起,而問起以往的學習背景,皆是搖頭以對,除了少部分小時後在父母的堅持下,到外面才藝班學習過,大部都說只在小學老師稍稍教過,其餘一片空白。
也許我們要責怪各層的教育無法讓書法教學落實,也要慶幸國小教學上有一絲的書法文化餘溫;然而自從政府呼應教改的九年一貫教學的實施,將口號喊得整天價響,說要帶著走的能力來取代背不動的書包,以統整課程來替代分科的課程,結果是小學生的書包加重,竟然要用拖的(如旅行太空包拉著走),額外課程增多,鄉土(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英文、環保、兩性、、等,讓學生整天昏頭轉向無法精實課程內容,連帶的書法、美術、音樂等人文藝術也被稀釋到幾乎很難生存,尤其書法附著於語文科,原本舊課程有七到九節,其中還有作文與書法可每周定時排課,如今僅剩四至五節,雖說課程綱要有設定,(大部分重抄舊資料)然而卻是可由老師依情況上課,在老師並無專門專業能力或星去的背景下,大都是聊備一格,根本無法按表操課,國中以至高中更難嗅得書法筆墨芳香,何況要落實呢?
也就因為這樣,讓我們的書法教學有了斷層的感覺,在教這些大學生時,也有一些期待的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