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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九北市公務員反對3%丙
2010/03/25 12:55:53瀏覽3600|回應26|推薦11

考試院擬修正公務員考績法連日引起高度關切。新黨臺北市議員王鴻薇25日在質詢中表示,根據她所做的調查發現,高達88.6%市府公務員明確表達反對修法,同時有82.7%憂慮修改後的考績制度可能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

臺北市議會25日進行民政部門質詢,新黨臺北市議員王鴻薇質詢一開始就給唸了一幅對聯,「沒人吃丙有夠瞎」「官大保證考績佳」橫批是「媳婦終能熬成婆」,引起會場一陣笑聲。

王鴻薇說,她最近針對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就考試院修改考績法的意見進行調查,而這幅對聯充分反映出調查的結果。她表示,其中將近88.6的受訪者反對考績修法設定丙等額度比例;66.4%公務員同意較高職等者考績較佳!這與臺北市政府所供的各局處近3年考績資料,有關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等之比率達77.5%相符!而且市政府竟有55%局處共22個單位,連續3年完全未打出一個丙來。

王鴻薇指出,目前考試院擬修考績法,未來一個公務機關,必須達到「總額3%的丙等考績」,公務員拿到連續33次丙等就得資遣或強制退休。為了解臺北市政府基層公務員對考試院修改考績法的意見,特別擬具問卷,問卷採無記名方式,隨機抽樣調查各局處10位公務員,有效樣本為370份。調查發現,有近9成反對這項修法建議,可見公務員擔心他們的飯碗。

王鴻薇說,將近82的受訪公務員並不認為光修改考績制度,就能夠有效提昇公務員績效;更有88.92%的公務員認為公務機關總額3%的丙等考績比例過高。

王鴻薇批評,調查中也有82.7%的市府同仁擔心修改後考績制度,將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呼應行政院長吳敦義院長有關新法恐流於主管整肅異己。王鴻薇說,如果有這麼多基層公務員擔心長官會藉考績整肅,那這些公務員長官,難道不應該也嚴格考評嗎?

王鴻薇進一步指出,有66.4%的市府同仁同意在服務的機關中,較高職等者考績較佳,這符合臺北市政府各局處近3年考績依年資、職等分列之統計資料結果。這項資料顯示北市府各局處連續3年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31個,比率77.5%,其中連續3年薦任9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15個,包括產業發展局、警察局、資訊處、都委會,以及11個區公所,比率為37.5%。而連續3年完全未打出一個丙的單位則有達22個,比率55%!

王鴻薇批評,臺北市施政滿意度偏低,臺北市副市長李永萍力陳優秀的臺北市政府卻打不出丙來,難道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嗎?考績有優有劣才能汰弱留強,如果丙都打不出來,不是大鍋飯的心態又是什麼?

附件1:調查問券內容:

1. 您是否贊成考績法修改為總額3%的丙等考績且連續三年考績丙等就得資遣或強制退休?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5.4

88.6

5.9

2. 請問您服務的機關中,較高職等者是否考績較佳?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66.4

16.48

17.02

3. 請問在您服務的機關中是否有較高年資者考績較佳之情形?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38.38

36.22

25.4

4. 請問您認為修改考績制度,是否能夠提昇公務員績效?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8.92

81.62

9.46

5. 您認為修改後考績制度可能會成為整肅異己之工具?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82.7

8.38

8.92

6. 您認為公務機關總額3%的丙等考績,該比例是否過高?

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88.92

3.51

7.57

附件2

連續3年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31個,比率77.5

其中連續3年薦任9職等以上全數為甲者高達15個,比率37.5

連續3年簡任10職等以上全數為甲的單位:

民政局、工務局、交通局、社會局、勞工局、環保局、文化局、消防局、翡翠水庫、觀傳局、地政處、兵役處、公訓中心、訴願會、法規會、原委會

連續3年薦任9職等以上全數為甲的單位:

產發局、警察局、資訊處、都委會、內湖區公所、文山區公所、士林區公所、大同區公所、松山區公所、南港區公所、中山區公所、中正區公所、北投區公所、信義區公所、萬華區公所

連續3年完全未打出一個丙的單位達22個,比率55

都發局、文化局、翡翠水庫、觀傳局、兵役處、公訓中心、資訊處、研考會、訴願會、法規會、都委會、原委會、客委會、內湖區公所、文山區公所、士林區公所、大同區公所、大安區公所、松山區公所、信義區公所、萬華區公所、南港區公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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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聽不同意見
2010/03/25 22:40

我建議王議員不妨問問軍公教另外一部份, 教師對於這次公務員改革的想法

教師算是公務員的盟友 ,他們看這次粗糙的公務員改革,完全可以理解大多數公務員朋友們為何如此憤慨 , 對於改革的內容更感到荒謬 .特別是3%丙的規定真有些不食人間煙火, 無論是關中或馬總統, 似乎都是站在雲端上高喊改革 ,並沒有真正了解基層公務員的問題出在哪 , 以致於現階段的改革方案讓人感到不切實際而且無法對症下藥.

我相信王議員是透過這次的問卷調查才對這個議題有比較深入的了解.  我現在擔心馬總統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會不會比王議員的想法還淺薄, 還天真. 如果馬總統還陶醉在他的改革大夢裡, 我想是很危險的.


a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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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聲!
2010/03/25 22:15

公務員今天招誰惹誰了,為甚麼要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難道對於自身工作權有關得法案妥不妥適表達反對意見,就要承受百姓,名嘴,政客無情的羞辱嗎?

誰不是人生父母養的,誰沒有家庭要照顧!誰的職業尊嚴被踐踏的時候會感到舒服?

以前民進黨被罵是操弄族群對立,今天終於見識到國民黨尤過之無不及,施政不力,錯誤政策造成階級對立,任憑佔90%以上人口的非公務員階級對佔10%人口的公務員階級進行無情,毫無人性,極盡羞辱的階級鬥爭,"米蟲","笨蛋","反改革"的標籤漫天過海襲來,我承認公務員中有很混的,不自愛的公務員,但畢竟是少數,為甚麼要拿那少數敗類,抹滅絕大多數公務員的努力呢?難道敗類只存在在公部門嗎?社會各階層都有打混的敗類!執政當局不為自己政府的員工講句公道話就算了,還落井下石,算甚麼!

要是政客和百姓以嘲諷公務員為樂事的話,樂見文官體制瓦解的話,那就把文官制度給廢了!讓保全公司去執行警察公權力,律師事務所去開法院,銀行家去管財政部,資源回收業者去當清潔隊,出版業去開圖書館好了,不但山海BOT,乾脆所有東西都BOT好了,到時候再看財團怎樣搞死老百姓吧!

秀才造反,三年無成!公務員無法也無能力反撲,但是就像之前看到網有寫的一句話,生命總會找到出口的!

抱歉了,議員,隨便寫寫,卻是內心無比的沉痛的表達!



54l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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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務員也很想改革。
2010/03/25 16:59

其實公務員也很想改革。

由於部分公務員的怠惰,造成社會大眾對公務員觀感不好,讓公務員這個職業社會地位越來越低。我們期待有個有魄力的長官來改革,讓害群之馬能離開。

關中的考績法改革本來是可獲得大多數公務員掌聲的,可惜他用了一個錯誤的方法,造成大反彈。更糟糕的是他並沒有真正搞清楚公務員在反彈什麼,又弄一堆所謂配套措施來安撫反彈。這些配套措施只是讓一般大眾更不相信關中真心要改革,公務員根本不買帳。

打考績隨便設個百分比其實是一個既偷懶又不負責任的做法。3%感動不了民眾,也不能讓吃丙的人心服。本來是要讓害群之馬能離開,錯誤的方法卻讓害群之馬躲在全體之中;讓不肖長官拿來整肅異己。

關中的考績法改革方案有一個嚴重的漏洞,讓一切申訴管道破功:不肖長官要整肅異己的時候,他只要說吃丙的人其實也不差(給90分),但其他人更棒(給95分),依考績法3%規定只得90分的人只好吃丙。這是必殺技,當屬下的一點辯解的餘地都沒有

建議考試院明訂出考績列丙的客觀條件(嚴格一點也妨),讓打考績的人不能徇私也不能放水,讓吃丙的人沒話說,該淘汰多少就淘汰多少(3丙才淘汰沒人會相信這是真心改革)。

公務員歡迎改革,但拒絕不合理的改革方法。

我是鴻薇(wong2006) 於 2010-03-25 17:48 回覆:

沒錯  我相信絕大部份的公務員希望改革 

我不確定這次公務員考績走不走得下去,但藉著這次機會,反映公務員心聲,突顯現下不合理制度,也是一種收穫。所以我贊成理性討論,我對台北市基層公務員發出的問券,全部不記名,部份問券甚至用手寫了一些心聲,可見基層公務員真的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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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議員,您好!請您一定要做功課....
2010/03/25 16:34
之前拜讀您另一篇評論"勞工能,公務員不能?"我回應您的文章,曾建議您發文前先做功課,或許因為您是新聞系出身所以對政治學或行政學上的東西力有未逮,不過沒關係,至少您可以讀完"考績法修正案",要不然至少請您也先讀完現在的"考績法"吧!
關於您的統計數據裡面,公務員贊不贊成"連續"3次丙等淘汰一項,我翻遍現在的"考績法"跟考試院的"考績法修正案"實在找不到有這個規定!如果連續3 次丙等才淘汰,公務員不可能反對,因為那比現在舊考績法還寬鬆!舊考績法兩丙就免職了......
我是鴻薇(wong2006) 於 2010-03-25 17:52 回覆:

我知道考績法修正版本尚未定案,但問券內容我是完全呈現問題及答案,所以並不存在「如果、、、, 公務員不可能反對」

問券結果是反應370位台北市公務人員回答問券的結果,這不代表我個人的定義。


阿依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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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應該要改革
2010/03/25 15:49

其實這就跟全民健保的問題一樣,大家質疑健保不先抓漏卻先想漲價的問題一樣。

台灣是民主國家,經由選舉選出的民意代表程度參疵不齊。確實在立法、修法的時程

上有所遞延。但是公務人員的工作態度屢屢遭人詬病,也是不爭的事實。有可能等民

意代表的程度提升、修法立法的速度加快以後再來要求公務員嗎?我覺得應該是要齊頭

併進的吧!以之前公務員屢屢被爆料:上班時間溜出去偷懶、某台鐵職員跑去爬山但是卻

有人代他打卡、到公務機關辦公服務人員愛理不理等等的狀態。還有涉貪瀆的公務人

員普遍考績都拿甲等等事實來看。公務員的汰換機制當然是需要改善,不然大家都抱

持著一入公職再怎樣擺爛也沒關係的心態,當然是日益腐化、惰落。看在我們這些納

稅人眼中,真是情何以堪。我們為什麼要拼命工作、繳稅養不認真的蠹蟲一輩子!


a04945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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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議員,你真是夠了!
2010/03/25 14:19

別把政府效率差的責任全怪給公務員,

請問政府買東西要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三次流標才可以買的到,私人需要嗎?

請問政府施政要依權力分立原則,受民意代表的關切甚致關說,請問私人要嗎?

請問政府施政有一些自認為專家的名嘴及媒體扯後腿嗎?

依"法"行政是權力分立原則的表彰,而"法"卻是汝等民代立的?立法品質是否該檢討!

政府施政要依預算,請問那一次法定預算能在會計年度開始時審議完成?

政務官政策搖擺不定,政策能力太差,結果都推給公務員承擔!

十年前的公務員態度跟現在公務員的態度我想應該有很大的改進,但是現今政客及民代的水準卻比十年前差多了,該檢討的是你們這些侈言改革別人的傢伙!

您的背景是學新聞的,奉勸你多去讀讀政治學和行政學的東西吧,裡面有教你公私部門到底為甚麼不同,別讓人笑你連 "公共行政"的"公共性"都不懂!!

王議員,我是投票給你的選民,希望選民給你的意見你聽的進去!


我是鴻薇(wong2006) 於 2010-03-25 17:58 回覆:

今天有一張傳真進我的辦公室,建議我不要淌這混水,對選票無益。我早就說了,我相信大家不會希望政治人物滿心只想著選票,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你留言中前八段我都完全同意。我確實不是學政治學和公共行政學,多讀書也應該,不過現下的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及修正不就是這兩個領域專家所制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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