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今天你不弄走他,有一天你就會被他弄走!
2010/08/12 17:14:01瀏覽2888|回應26|推薦174
 
好熟悉的台詞對吧!
我也以為這樣逞凶鬥狠的台詞 通常是出現在〝艋舺〞裡
直到在那個公司裡碰上了那一票人 
 
 
 
 
 
 
算一算出社會差不多二十個年頭了
 
 
(什麼?二十年??欸~年紀很大了喔 ~~~ ) 
 
 呿~我是出道的早 懂不懂ㄚ你!!!)
 
(.........))))
 
 
在還沒進那公司之前 從來不知道工作可以那樣玩 同事是可以這樣鬥的
更不解的是 不過就是個銷售工作而已嘛 抽的是共績 做的是一樣的事
既不必搶客人爭個績 也不是弄走了一個同事 自己的薪水就會變多
有必要這樣喔? 
 
 
看著那幾個 差不多時間一起進公司 一起分配到同一間分店工作
一起出國旅遊 住同一間房
上班時有說有笑 會同聲同氣怨老闆罵政策 私底下還相約逛街唱歌吃火鍋
怎麼 一件事不順心 一句話不順耳 一個心情不好 
這樣就毫無情份的說長道短 死命搬弄是非
為了要升職爭上位 想盡辦法把人弄走 就算對方因此沒了頭路也不痛不癢
 
 
(他們都忘了 古語有云:斷人財路者 屎!
 
 
 
本來不同個性不同習慣的一群人 要兜在一起工作相處 少不了會有摩擦
但畢竟目標一致都是為了賺錢 即使不能理解起碼應該要互相體諒跟容忍
要不爽要爭執吵架都行 不合就吵吵過就算 對事不對人是基本的道理
 
 
但事實證明 人要是有所求的發起狠來ㄚ
管你是跟著老闆一路打拼十來年的 是看不順眼的同梯 是白目的新進人員
是能力超強沒做錯過事 是能力不足靠張嘴 還是天公保佑靠運氣的
千萬不要人白目嘴不甜沒順從還笨到選錯邊站 那就只有屎路一條
 
 
已經擠上位的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像黑社會找小弟般的收自己人
還在當細漢的就見縫插針 逮到機會趁你病要你命 伺機上位爭寵
其餘不好戰不會鬥不要升職掛名份 只想好好工作有錢賺的
要嘛安分聽話 要不就隨風擺動 如此 才能拿張免戰牌 
 
 
 
當然 不否認幾個被幹掉的 的確是咎由自取
只是一個自取兩個自取沒話講 八個十個都咎由自取就說不過去了吧
也罷 某些人天生長得就是不討人喜歡 個性直硬就是不得人疼
既然如此就名正言順的資遣嘛!
 
 
遺憾~沒資遣的習慣 一貫的伎倆就不愛光明正大
北市上班的就給你調到北縣去 原本站門市的就給你調點百貨
正職的說一句上頭交代你就變固定代班 代班代到受不了就自動請辭吧
擺明了就是不甘願給資遣費!所以 沒有一個是笑著自願離開的~
  
 
 
 
 
 
其實IVY我早就離開那間公司了
會這麼有感而發是這半年來接連幾個超資深的同事都是這麼被弄走的
即使現在是隔山觀人鬥 但總不免替那些輸了的同事們感到唏噓~
或許是我的觀念老舊 沒野心也不好戰 總覺得同事再怎麼摸魚偷懶討人厭
同一間店櫃的就是同一艘船上的人 資深同事總歸是前輩
就算看不過眼 相處的情誼也不能抹滅 基本的尊重還是要給
有事咱們店櫃裡自己擺平 罵歸罵氣歸氣 也不至於發狠到要把人弄走
 
 
 
有些地方 除了意義洗啥小 義氣馬洗啥小.........
哎~~~江湖果真險惡!
友情ㄚ
還是要在對的地方發生 會比較純粹點!
( 心情隨筆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iwiyu0817&aid=4311145

 回應文章 頁/共 3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三推貓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人生
2010/10/21 18:13
這麼說人生有些無耐
有利益就有明爭暗鬥
明則保身 不捲入是非
路才能走得遠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10-22 16:16 回覆:

說真的

利益金錢這些 的確是挺考驗人性的東西

要如何在工作中既能越爬越高又得不遭人眼紅

還要懂得適時討好 適時低頭

不加入戰局也不會被當砲灰

真是門不容易的學問ㄚ~~~

有時真不知道 得花那麼多腦筋在謀算這些上面

那工作咧?到底還做是不做ㄚ?


路人怡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對的地方
2010/09/28 14:21
城邦部落格算不算對的地方?
左手寫遊記、右手寫姪女,心裡一邊自言自語…
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路人怡的•路過日誌”唷!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9-28 16:13 回覆:

這麼說吧!

撇開了金錢..利益..權力..位階........

都還願意以誠待之

就算對的地方了吧!

換句話說 如果城邦部落格中之友走入現實

卻扯上了金錢....利益.......

那就得想想囉~~~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煎熬~
2010/09/01 16:41

階級、派系、工作分配及績效評比,無疑造就同事間大夥明爭暗鬥情況~

這種事,不管哪個職場都會發生的~

恭喜妳~毅然決然選擇離開那份工作~

畢竟勉強待在一個自己厭惡的職場中,對自個身心都是一種煎熬~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9-02 00:52 回覆:

該這麼說

不離開也不行呀 因為實在經不起這樣被鬥囉~

其實 大多數的人離職都不是因為工作本身

而是因為〝人〞

想想實在有點冤枉 

但也沒輒 畢竟人和在工作上也是挺重要的!


牛仔3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最後一招
2010/08/31 09:34

對得起自己良心

有時侯,也只好這樣安慰自己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9-01 00:57 回覆:

這點倒是可以不心虛的說

對~至少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雖然

這年頭良心好像不太值錢.................

但也只能這樣囉~


小摸。無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 = +
2010/08/30 17:58

今天我不揍他..明天一樣會有人揍他..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8-31 00:00 回覆:

今天我不吃光它..明天一樣會有人吃它...

今天我不買了它..明天一樣會有人買它......

欸~~~親愛的 

誰叫你給我照樣造句阿..................

你阿......給我爭氣一點

既然非得在那個江湖裡打滾 就要贏

怎樣都不可以被人弄走喔!!!!!!!!!!!


the dreamer gir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無情
2010/08/28 14:31

職場難道就只有明爭暗鬥

太醜陋了吧


the dreamer girl~~ 最新作品:



義大利- 菲拉拉(Ferrara)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8-30 23:50 回覆:

盡量不以偏概全啦!

當然 或許 可能 應該

還是會有令人感動的職場

只是我想

在所有的職場裡

遵守秩序規矩 該有的道德倫理也別少

簡單來說

防人之心不可無 害人之心不可有囉!


Lyo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弱肉強食
2010/08/21 22:10
職場如戰場
沒有永遠的敵人
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8-21 23:39 回覆:

有道理

平常再怎麼交情好 再怎麼同甘共苦

碰上了利益的問題 別說不是親兄弟了

新聞裡時有發生 就算是親兄弟也拼得你死我活的

不就是為了金錢 為了利益 為了自己將來嘛!

所以說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在職場上我應該要拿來時時提醒自己的~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職場上真的險惡呀
2010/08/19 14:52

不小心得罪上頭

可能便吃不完兜著走

我有切身之痛

往事不堪回首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8-20 20:15 回覆:

知道自己得罪了好歹心裡有底

有時候到底是哪裡惹人不爽都不知道

死得不明不白 才冤咧!!!

所以哪天能自己當自己的老闆

才算是出運啦~


航迷老叟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用心、用勁,要用對地方
2010/08/17 11:12

我的職場經驗

做人不能太明白

表現不要太精明

低調一點,真正有才華,

不要用嘴,要踏實的去做,

用心、用勁,要用對地方。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8-17 15:10 回覆:

是阿

不經一事不識一人

現在我就懂了

任何一個職場裡

都不應該因為時間而過於放鬆

尤其特別要控制我的五官

不要輕易讓眼神流露出不屑

不要讓人家不愛聽的話 脫口而出!

我...我盡量啦!!!


~小女人皇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適者生存
2010/08/17 00:05

看來義憤填膺,很多事情都不平則鳴吧

唉!!職場風雲錄就是如此的,編劇者跟演出者都賣力演出

沒辦法的!!十句好話頂不過一句惡言,人啊!!喜歡聽好話啦!!

所謂適者生存,雖然不一定都對但是絕對錯不了

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已經讓高位者為所欲為的濫權

小女人皇后看到此篇文章只有慶幸自己一向都是做自己愛做的事業

自給自足的自負盈虧,所以以往那些職場的主僱跟高低階級的互動我已經遠離了

不過目前容寶貝打工期間也是發生了老鳥欺負菜鳥的事情

大概這些都已經是稀疏平常的事情了,要學會圓融跟懂得面對

畢竟有些時候不得不識時務為俊傑!!別吃眼前虧才是,有些人就愛搞怪

IVY.又~(wiwiyu0817) 於 2010-08-17 01:05 回覆:

其實我該承認我太過死硬不圓融 討厭那些不合理又硬ㄠ的事情 屬於那種我確定是對的為什麼要我接受你們不對的論調!這點 如果我能讓自己學著接受有些不太對但死不了人的事情 應該是會好點!

說到這我想到 離職那時候 上頭主管還告訴我 要〝好好的〞寫明離職原因~另一個同事更慘 離職理由都已經被填寫好了:因個人規劃離職 只需我同事簽名   說穿了就是怕老闆追究 把我們叫回公司去談~

坦白說一間百來人的公司 哪個老闆會管到最下面第一線上的事去 不就是那些辦公室裡明爭暗鬥搞得鬼 也就是你說的老鳥與菜鳥 主管跟小職員的鬥法吧!

或許只能說 公司越大 老闆越不知下面發生了什麼事 反正只要業績好有錢進帳 就表示主管們領導有方了!!!!!!

頁/共 3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