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0/11/25 09:42:33瀏覽2643|回應8|推薦20 | |
看不見的另外一個世界 作者:潘添盛 世界一端雖可見 另外一方卻茫然 經驗法則縱可參 盡信經驗眼如盲 眼見為憑應為真 若為幻術假亦真 用心體悟心自清 真誠參悟理自明 用肉眼雖然能夠看到眼前的物質的世界,但親眼所見不一定為真實,縱使目睹事件的真相,也未必能完整、如實不虛的顯示一切之人、事、物的真正內涵與意義。或許眼前所見的只是一件事情、故事的片段、表層或表相而已,也或許許多事件發生的主因是存在於肉眼所看不見的另外一端,或另一個無形的世界的因素,如:因果、磁場、靈氣等引起所致。 在2010年(99年) 忽見一轎車停在前往地下停車場通道的轉角處,差點就撞上了它,讓我嚇了一跳! 一時納悶此一車輛為何停在前方靜止不動?經過了約1分鐘左右,這輛車子依然不動如山,心想:此車是否故障了?正想下車查看,忽然聽見此車之前方有一些吵雜的聲音響起,原來在該車的前方還有一些車子停在那裡,顯然前方有事故發生。 等了一會兒,前方的車子才緩緩開動。當我開車轉過轉角處時,發現在前方之收費站,有一些駕駛人一面開車進入地下室停車場時,一面碎碎念:「真的有夠垃圾,連按個按鈕,取出塑膠感應幣也不會,有夠笨……」 答案揭曉,原來停車場入口之收費站的最前面的車輛駕駛人,不會操作入口柵欄之開啟程序,即不會按下紅色之大按鈕,領取感應幣,致柵欄無法升起,而影響了所有車輛之進入,而我因車子停在轉角處,只能看到停在轉角處之車輛,而無法一窺現場之原貌,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由此一事件讓我們了解到我們不能只由單一之事情之表相,即來推斷未知的事情為何?若判斷錯誤,則有可能犯下無法彌補的過失,尤其是面對未知的心靈的世界及命運,和一無所知的宇宙虛空、前世因果和靈界等問題,更是須謹慎小心應對。 看不到的另外一個有形和無形的世界,並不因為我們不知道,而它就不存在,也不因為我們不了解它或做了錯誤的判斷,而影響著真理實相的真實性和軌道。已發生的歷史是無法改變的。然而根據歷史的軌道和遺跡,卻能讓我們溫故知新及開啟內在的智慧和經驗法則。 經驗法則,雖然對人生可做為參考的依據,然它並不是永恆的真理,有時會因客觀的人、事、物的變遷及時空的位移和轉換,而讓經驗法則變成了虛幻的雲煙和斷裂的橋樑! 現舉一相同的實例來說明經驗法則之幻滅性和錯誤性。 前例說明某位駕駛因不諳車輛進入地下室停車場的程序,而影響了後面車輛之進入。豈知約過了一個星期,我和往常一樣又載著內人在早上開車前往長庚醫院探視親友,哪知非常湊巧的又在相同的地下室入口的轉角處被一輛黑色轎車擋住去路,還好車速緩慢未撞及該車,心中納悶難道又碰到了入口處又有位不懂得操作柵欄的駕駛正在手忙腳亂嗎……? 約過了30秒,車子開始前進,忽見入口柵欄處有一輛車子的車頭朝向入口處,且開著強烈刺眼的遠光燈,照得我的眼睛非常的不舒服。旁邊還有一員警正在指揮他駛離現場,以免堵住入口。 原來那位駕駛老爺 事後,這位老先生在驚慌之餘,竟然又朝前方另一出口出去,哪知那個出口是需預先繳費才能出去,此時他又堵住另一出口了,害得在他後方的許多車輛的駕駛又在哇哇叫了,只見那位警察又搖著頭,請他將車子開離現場,以免影響其它車輛的進出,並囑咐這位老先生先把刺眼的遠光燈調為近光燈,以利行車安全……。 由此一事件,讓我深深的體會,相同的事件的發生,然在不同的時空及人、事、物的運作之下,或許發生的導因和因因果果卻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在無法洞悉一個人之轉生輪迴之因果、功德、經歷、因緣、為人處事、付出和收益之下,又如何評論一個人之今世之命運為何?又如何知道他今生之報應是否公平合理呢? 我們既無法知悉宇宙之真理及個人之因果報應,那只有多行正義和善事,並加強心性之修持,讓功德更圓滿,境界更提升,只要我們的生命的資產大於負債,相信命運會朝著正面之路而行進。只要我們的靈性更光明、圓滿,相信黑暗的力量及因果是無法影響及牽絆著我們的! 我們更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人生的劇本是合理的,一切之一切,皆是我們人生最好的選擇及必須學習的功課。 |
|
( 創作|另類創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