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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挺不同情文林苑王家 就是黑心建商?
2012/04/11 19:21:23瀏覽571|回應2|推薦5

我相信憲法是維護善良的多數人而非心存僥倖的人

法律挺的是尊重自己權力的人

再者此文轉貼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4&t=2663044

內文的帳號razzle所表示的內容都出自自稱讀建築系沒有人比他了解建築法規的王先生

razzle是不是王家人就麻煩小肉球去申請一個01的帳號去找找囉

裡面還有很多razzle的言論(批踢踢亦有razzle的言論)

-------以下言論是建立在razzle為王家人且言論是真實的-------

希望小肉球有完整看完這篇自稱王家人的文章節錄

同時也有看過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內容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1/07/%E5%88%A4%E6%B1%BA%E6%9B%B8.pdf)

都更審議案通過前   郭元益等零地皆已表明退出

(郭元益總部後面沒有建築線的那間也都表明退出了)

反觀王家第一時間沒有表明退出

卻在公聽會權利變換階段時   與建商協商在都更案後可以"一廂情願"取得一樓店面云云

一會兒說不知道都更是蝦米   一會兒說把容積率算了一下

知道可以權利變換可以取得多少面積

換百坪的言論小肉球認為是王家不屑

王家可以隨便說但是建商可不是隨便聽聽的喔

沒錯   我相信王家他是堅持不參予都更的   

但是是甚麼時候開始不參予的呢??

都更審議前不參予是一種表達方式

都更審議後不參予也是一種表達方式

誰合理就請小肉球您自行判斷了

一個建築系所的專業人

知道基地建築無逃生通道消防設施不健全

還想著換地之後先把300坪的利益交換後的所得快快賣出

阿娘喂這與善良無關??

誰會善良到去買賣可能危害到自己生命的物件

這會不會太太隨便了喔

威爾森指稱的王家媽媽就是razzle自稱的媽媽

他說他媽媽原來是要拿到店面 店面據說是他媽媽養老之處

爾後建商說店面賣掉沒了 耳後就不願參加都更了

他是隨口要求的嗎??能說這是故意的??


孩子玩遊戲下棋都說不可以反悔了

大人們打麻將翻牌後發現都是字或者一搭都沒有

還是怕被七搶一   我可以要求重新洗牌嗎??還是要投降輸一半??

去了拉斯維加斯賭場發現自己壓錯邊但籌碼全梭哈了   我可以要求牌重發嗎??

引用您的回覆"至於要店面, 要兩億, 要三百多坪, 都些都屬於都更實施者與土地所有人的談判, 小肉球認為王家有權開價開條件, 要不要接受隨建商, 這是王家的權利 -- 因為貪圖王家土地者畢竟是建商."

王家有權隨便說說條件   威爾森卻是認真的看這王家討價還價

小肉球既然知道王家有權開條件

必定也知道談判前提是"屬於都更實施者與土地所有人的談判"

那麼王家會不知道進入了談判就是加入了都更嗎??

無論是談甚麼條件    就是代表王家加入都更

如果王家甚麼條件都不談只求保住老家    就是代表王家不參予都更

回到審議案核定前的情況    為什麼不在那時就和郭元益幾間一起退出呢?

我真希望王家建築系高材生看過山下智久的哈利路亞 chance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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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ilson4994&aid=63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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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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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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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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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森這篇亂七八糟
2012/04/13 00:23

mobole 1 與 PTT 文, 小肉球早就看過了, 兩邊都看.

(1) 您最後的話是無效且離譜的話, 您說 "和建商談判 = 參與都更".

NO, NO.  去談判是因為意見不合才去談判, 有異議才去談判, 看到條件不滿意才去談判.  等到條件契合, 才等於同意參與都更, 才變成同意戶.

(2) 那個 razzle 很討人厭, 俺早看過其發言.  第一, 他是否王家人尚無鐵證, 但他的發言全都給王家帶來負面印象.  第二,  即便他自稱兒子, 他並非所有權人, 有決定權的人並不是他. 

威爾森看事, 怎可被區區mobole 1 與 PTT 文所左右, 那個 razzle 連俺都討厭.  小肉球去看, 只為了解兩邊網友的想法罷了, 那邊都不信, 那裡還真有些 "打手" 呢!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