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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02:06:06瀏覽1717|回應0|推薦0 | |
很怪, 看教授被判貪污等罪有種大快人心的感覺
可是看到這種民事上的感情外遇糾紛, 判賠元配多少萬元的新聞 卻只能感慨.... 不知道要說甚麼了 -------------------------------------------------- 2008/01/25 [NO New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場外遇不但破壞了2個家庭,還讓第三者付出金錢!台北地方法院最近審理一名台大徐姓教授和另位大學教授的婚外情官司,一審判決徐姓教授的外遇對象要賠償徐教授元配80萬元。這三位大學教授的劈腿糾紛也損傷了老師的形象。 發生婚外情的男主角是台大化工系的教授徐治平,4年前徐治平從台大被借調到宜蘭大學任教,期間和同校的張姓女教授發生婚外情,當時雙方都已經結婚,張姓女教授的先生還為此結束婚姻,怒告徐志平和妻子通姦,最後張姓女老師放棄兒女監護權,還賠了前夫500萬元。 雖然通姦官司私下和解,最後卻演變成兩個女人的戰爭,徐志平在淡大當教授的元配向張姓女教授求償,當第三者的張姓女教授還一度翻供,反控徐志平性侵害,但法官認為,雙方在庭上早就坦承發生多次性關係,最後判外遇對象張姓女教授敗訴,必須賠償元配80萬元,雖然事情暫時落幕,但三名教授爆發感情糾葛,恐怕已經傷害為人師表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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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