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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01:44:40瀏覽857|回應0|推薦2 | |
案例跟之後發生於2009年的台大法律系教授手法真像
只是台大教授比較聰明 會用海外人頭公司 繞了一大圈.... 真是專業的極致表現! ----------------------------------- 助理教授耍詐 燒廠房領保險 【聯合報╱記者吳明良/台南報導】 2008.10.08 03:20 am 真理大學前助理教授楊榮焜被控利用所學保險專長,勾結福倫公司負責人顏芳仕、保險公證人公司負責人蔡進福等人,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工廠火險後,縱火燒廠房詐領2700多萬元保險理賠,台南地方法院依縱火等罪將楊榮焜等5人判處6年半不等徒刑。 判決指出,39歲的楊榮焜為人師表,竟然主導縱火案,47歲的蔡進福具保險專業知識,卻不顧專業倫理,2人均否認犯罪,惡性重大,故楊榮焜判刑6年6月,蔡進福判刑6年。37歲的林文科共謀縱火,判刑3年2月。45歲的顏芳仕供出全情,依證人保護法減刑,判刑2年,緩刑5年。46歲的為大企業公司負責人陳文吉開立不實發票供詐領保險金,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6月,減刑為9月。 判決書指出,93年福倫公司經營不善,楊榮焜向顏芳仕提議燒廠房詐領保險理賠金,找來在逃的陳國慧擔任福倫員工,再介紹鼎耀保險公證人公司負責人蔡進福與顏芳仕認識,共謀由顏芳仕到台南縣仁德鄉租用鐵皮屋廠房,向3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四千多萬元火險,並找來林文科張羅貨物、機具供縱火之用。 93年12月26日凌晨,陳國慧潛入廠房點燃2處火苗燒廠房,林文科在附近接應。廠房起火後觸動保全系統,台南縣消防局接獲保全公司報案派員滅火,僅燒毀貨物及機器設備。 隔天,蔡進福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找來陳文吉依據顏芳仕指示開立不實發票,偽造受損貨物數量,共向詐領2700多萬元保險理賠金。 【2008/10/08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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