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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82.【灰暗體壇】PLG鋼鐵人張伯維酒駕肇事 遭重罰
2021/09/02 10:40:20瀏覽814|回應0|推薦7

PLG高雄鋼鐵人球員張伯維0901涉入酒駕事件,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獲緩起訴,但須繳公庫11萬元後無保請回,而鋼鐵人球團也在晚間發出聲明稿宣布對於張伯維的懲處為禁賽一年,扣除三分之二薪水。

職業球員,也是明星,是眾人注目的焦點,也是年輕族群學習的標竿,所以對其行為規範,特別嚴厲,「加重刑責」是必然的,這是身為職業球員的社會責任,無可避免,這點球員應該要能體認及牢記,在張伯維酒駕事件之前,就有很多「灰暗體壇」事件的教訓。

遭池魚之殃最甚的,應該是PLG高雄鋼鐵人隊,這隊剛成立,還沒開打,就有球員違法亂紀,「生雞蛋的還沒,拉雞屎的已有」,花了錢,卻換來「酒駕肇事」球隊的名聲。

媒體說「因內部管理疏失、沒有做好監督責任」,事實上,這是個企業球隊,不像學校球隊,容易教育、管理、監督,球員都是成年人,課(訓練、比賽)餘要去喝酒、酒駕、肇事,誰管得著?

有!還是有的,我認為球隊慎乎始,球隊在徵人時,球員人品的身家調查很重要,喝酒習慣不是一天形成的,球員有何壞習慣,球員們都知道,只有老闆不知道,大家都知道徵到有壞習慣的球員,日後違法的風險較高。第二關,契約的規範,契約內的權利及義務,需詳盡,權利包含待遇及福利,義務包含行為規範,且需嚴懲、確實執行,不能手軟,有法不執行,形同虛設,等於無法。第三關,管理與教育,球員平時的教育及考核,不能少,警告、記點、扣新,甚至開除,都是必要的手段,而且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球員的管理與教育,沒分AB咖,一視同仁。

總之,張伯維的酒駕肇事事件,造成「個人」、「球隊」、「職籃」三輸的局面,損失極大,留給社會一個教訓及警惕。

 

作者:翁志成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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