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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杯里的尼采之酒與叔本華之毒
2013/07/24 14:00:30瀏覽615|回應0|推薦5
  

  (一)sin是墨綠色的

  中學那會兒,數學老師講三角函數,我常能體會到一件絕逼詭異的事情:sin和cos這兩個符號對我來說是具有顏色的。具體來說,sin是墨綠色的,而cos是橙色的。

  剛開始我只把它當作自己腦袋里無數詭異念頭的一個。但這個感覺越發變得揮之不去,就如同當你強迫自己不去想一頭紫色的大象,腦海里卻越被它填滿了一樣。終于,在某次數學課上,我輕輕地用手肘戳了一下旁邊的同學,冒著被懷疑已經放棄治療的風險問她:“哎,你覺得sin是什么顏色的?”

  (同學當時的表情)

  “sin為什么會有顏色?”我說我也說不上,然后我繼續問:“現在有sin和cos,墨綠和橙色,讓你連個線,你怎么連?我是說非要讓你連線的話。”

  “額,sin是墨綠色吧,cos是橙色。”

  (二) Synaesthesia

  Synaesthesia,即聯覺,或通感。它不僅是一種修辭手法,更是一種并無大礙的生理癥狀。患者數量說多不多說少也不算少,很多兒童都有聯覺癥狀,成年人的話大概兩百人中有一位。聲稱自己曾聽見形狀、看見噪聲什么的,便是典型的聯覺癥。但此病癥最常表現的形式還要算是:將數字或字母看成是帶有顏色的。大體是因為聯覺患者大腦中跨感覺通道的神經聯系比常人多。而數字和顏色的加工中樞相毗鄰,所以就出現此奇葩特性了。(具體可查印度大腦神經醫師Ramachandran對此問題的研究)

  總之,說來說去,我果然還是藥不能停的節奏。

  (三)人性的,太人性的

  我所經歷到的一系列偶發事件讓我深刻感受到,這世界上并沒有什么事情是無法說明,或無緣由的。上文提到的通感現象便是這一簇事件中的一個小環。這種思維使得我對幾乎任何種類的神秘主義都產生不了好感。

  神秘主義的最大特點和優勢無疑是它的反智傾向。模因論告訴我們,反智傾向能使被它包裹的信息更易被接受和傳播。比如,一條同樣的信息:“我覺得sin是具有顏色的”。現在有兩種包裹(解釋)方式:1、“我有一種叫做Synaethesia癥狀”2、“老子有超能力”。很明顯,我如果不斷強調第二種解釋方式的話,肯定比用第一條傳播效率更高。再比如,印度教把牛“神圣化”,以此來禁吃牛肉;回教把豬“污穢化”,以此來禁止飼養與吃豬肉,這些說白了也都是用“神秘化”的包裹方式來代替當時不適合吃牛豬肉的地域氣候及社會緣由,以便達到加速傳播的目的。

  “超能力”或“宗教”在神秘主義中占有很大份額,這都是老生常談了,講多了無趣。我主要想講的是生活范疇中的一個神秘主義詞匯——人性。

  人性,自古以來,就有很多思想家在談論這貨。值得思考的是,大多數思想家在談論人性的時候都在談論“人性是什么”,而不是“存不存在人性”。人性在人類與生俱來的物種優越感面前成了一個毫無疑問的預設。那么,這幾千年來,思想家們都討論出了什么結果呢?答案很無力:nothing。我剛轉入哲學系那會兒,修低年級的中國哲學,兩撥學生還他媽為了“人性究竟是善,是惡,還是無定型”這個二逼問題爭論個面紅耳赤。而爭論方法也幾乎停留在古時“孟告之辯”的混亂邏輯之上,簡直不忍直視。

  字面意思上,人性就是人類在本質上區別于動物獸性的東西。大多數思想家都無緣無故地把這東西在價值層面上歸結為“好的”,正所謂性本善。而具體這玩意兒是什么,答案極其多種多樣,比較熱門的選項有“理性”“道德”“情感”等。

  我稱人性為神秘主義詞匯,稱上述熱門選項為半神秘主義詞匯。為毛線叫半神秘?因為即使不需把它們全部祛魅,至少也要抹消它們頭上的高尚光環。

  我承認人跟動物是有差別的,但如果消除了“半神秘詞匯”頭上的高尚光環,便很難稱之為本質差別了。人和其余生物一樣都是基因為了復制自己而進化出的工具罷了,也就是所謂的“gene machine”。每種機器都在環境壓力下進化出了獨有的特色和策略,有些靠力量、有些靠速度、有些靠智商,但目的都是復制。借用《自私的基因》中的一句話就是Our genes made us. We animals exist for their preservation and are nothing more than their throwaway survival machines.

  你這個“人型機器”只不過比大多數其它機器好使一點罷了。要啥本質差別?要啥自行車?

  (四)理性or智商?

  由于受到西方古典哲學影響,“理性”“道德”和“情感”這三個詞中,我曾對“理性”倍加推崇,也一度被它身上的榮光所吸引。剛上大學時,當讀到帕斯卡爾在《思想錄》里記述的一句話時,我覺得真他媽燃:

  “人同宇宙比起來確實如同塵埃一般,宇宙毀滅人類不費吹灰之力。然而,縱使宇宙毀滅了他,人卻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東西高貴得多;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死亡,以及宇宙對他所具有的優勢,而宇宙對此卻一無所知。”

  但隨著進化理論帶來的去價值化,我不再會用理性去指稱任何東西。用“智商”或“智能”足夠了,因為我們同樣可以說動物,甚至機器擁有“智商”或“智能”,但很難說它們也具有“理性”。

  我是說,理性的榮耀一度體現在它的“先驗性”上,但事實卻很殘酷,人類往往高估了自己對純粹邏輯的處理能力。由于進化需要,如若未經訓練,我們只能夠對參雜于經驗中的邏輯內涵作出較快反應。

  舉個很老套的例子:設想桌上放著四張雙面的卡片,每張卡片均為一面寫著字母,另一面寫著數字。但你現在只能看到卡片的其中一面。這四張卡片依次顯示為a、b、2、3。

  現在讓你檢驗一個命題:“如果卡片的一面是元音字母,那么另一面是偶數。”問題是,你需要至少翻開哪個,或哪些卡片?(你只需要翻開那些你認為能夠證明命題真偽的就可以了)

  你翻開的是“a”和“2”嗎?翻開“a”當然是正確的,因為它是元音,如果背面為奇數,那么命題明顯被證偽。但翻開“2”卻是錯的,另一面是元音或輔音都無意義。正確答案是翻開“a”和“3”,如果“3”背后為元音,那么命題同樣被證偽。如果你現在還不明白這是為什么,那么下面這道題會幫助你。

  設想你是一家酒吧的酒保,你的任務是確保每個喝酒的顧客都達到了法定飲酒年齡(21歲),也就是說,你要檢驗一條規則:“如果一個人在喝酒,那么他(她)的年齡必須滿21歲。”現在酒吧里有四個人在喝東西,分別為喝啤酒的人、喝汽水的人、25歲的人和16歲的人,問題是你必須檢查哪些人?

  稍有智商的人就會去檢查喝酒的人和16歲的人。

  好吧也許你已經發現了,第一道題其實跟第二道題是類似的,換句話說,第一道純粹邏輯題是第二道經驗問題背后的“邏輯圖景”。無數次試驗告訴我們,人類對經驗問題的處理正確度總是強于對純粹邏輯問題處理的正確度。

  為什么會這樣?古人們一度認為我們先天地被賦予了一套神圣的理性工具,經驗問題只是這些工具的對象而已。但事實卻正相反,人類是從這些經驗問題中逐漸提取出一套邏輯理論來罷了。

  為什么人類會進化出處理經驗問題的邏輯能力?因為一種我們必不可少行為需要它,這就是互惠性的利他行為。而這種利他行為不僅需要邏輯能力,還需要另一種被半神秘化的東西,這就是道德。

  (五)道德、情感or智商

  進化論的最大誤區之一就是,進化是以“物種”為主體的。也就是說,相當一部分自以為懂進化論的人都以為,生物的許多行為是在進行該物種的整體保存。

  此畫面大家應該非常熟悉,當非洲角馬大遷徙時,角馬們經常會遇到一些滿布鱷魚的泥塘急湍。當大多數角馬們猶豫之時,總會出現一小撮角馬“毫不猶豫”地跨進急湍,而大群的角馬趁亂就能順利渡河。這時候,有個聲音告訴我們:那一小撮角馬不顧自己安危,為了照顧大局而做出了勇敢的自我犧牲行為(角馬都是如此,反觀人類社會,人心不古,這個社會怎么了?)。

  我負責任的告訴你,這個聲音源于無知(上文括號里的聲音源于傻逼)。因為那一小撮角馬其實是屬于年老體弱多病那一類,如果你仔細觀察,會發現它們是被其余角馬推進鱷魚嘴的。你所謂的存在于角馬群體中的道德行為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利益。因為進化從來都不以種群為主體,某種程度上它甚至不是以個體(某個角馬)為主體的(角馬只是個gene machine,記得嗎?)。準確說,它是以基因為主體的。

  角馬群體中的道德行為不存在,人類群體中的道德行為——也不存在。道德不過只是一個蒼白的詞匯,你要非說它存在也可以,把它重新定義一下,或還原一下就行了。依然如同上文的“理性”那樣,就還原進智商吧。下面來解釋一下。

  如果進化是以基因為主體,以復制自己為目標而進行的,那么存在一個問題。同一物種之間為什么會存在利他行為?

  先說一下,你幫助你家人或親戚這種行為不算是利他行為,它屬于一種叫做親屬選擇(Kin selection)的機制。這種幫助親人的行為很好解釋,只要你理解“遺傳相關度”這個詞就夠了。父母和其子女之間的遺傳相關度為50%,也就是說父親或母親的一半基因將遺傳給你。以此類推,你跟你祖父母的遺傳相關度為0.25,與堂表親為0.125。然后再用這些相關度(r)與利他行為的代價(C)與受惠者所獲得的收益(B)組成一個規則,得出rB-C>0,這就是著名的Hamilton Rule。用它就能得知你是否該對你的近親采取幫助行為。

  呼,說了這么多。不過呢,你當然也可以想當然地,甩開智商地,用一個“半神秘詞匯”來指稱我上述那段所說的東西——親情。跟家里人互助互愛是因為有親情嘛,去他媽的Hamilton Rule,太沒人情味兒了,science sucks!

  還是說回非親屬之間的利他行為。此行為的真實原因其實也好想,互惠唄。你一個人去追捕一頭野豬,和咱倆一起對一頭野豬兩頭堵,這個收益增加的太明顯了。并不是倆人能追捕到一頭而一人只能追捕到半頭野豬的事兒,而是1和0,甚至是1和-1的事兒。

  至于純粹的幫助他人的行為就更是互惠了,人類幫助他人的目的相當單純,就是為了讓別人在自己危險的時候幫助回來。這種互惠型利他行為建立在了一整套智能與生理基礎之上:

  1、并不是所有生物都能為了利益而幫助別人,因為不是所有生物都能活那么久。等待回報是需要時間滴,這并不像物物交換那么即時。

  2、你得有能力認得被你幫助的人,或在幫助過程中欺騙你的人。這就需要一整套面部識別系統。

  3、要有一定的表達能力,來表達你需要什么幫助或需要什么回報。

  4、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你需要相當的智力來作出合理判斷,比如應對那些不給予你回報的人,或其他一些“互惠困境”,如“銀行家困境”(只有當你證明自己不需要貸款時,銀行才答應給你發放貸款。人類在進行利他行為也是一樣,大家體會一下,我懶得說了)因此,人類用他們在經驗中的邏輯應用能力發展出了一整套博弈理論,來進行互惠性的利他行為。

  上述四條均是由基因編碼的。

  當然你也可以說去他媽的互惠,去他媽的博弈論,去他媽的基因編碼。利他行為那么萌,它明明是建立在人之為人的圣神的道德之上的,你們這樣太沒人情味兒了,science sucks!

  (六)叔本華之毒混進尼采之酒

  當年尼采欲圖斬了上帝,就是為了消解被宗教庇護的道德觀,他認為那是屬于羊群和末人的,真正的超人道德不關乎圣母般的同情和憐憫,只關乎強力意志,重塑道德迫在眉睫。可惜上帝并沒有被尼采殺死,他依然換了一種方法活著。神秘主義與半神秘主義依然是大多數人的上帝。

  進化論帶給我們第二次重塑理性道德和情感的機會。

  宗教與進化理論是沖突的,這點估計人人都能意識到。但大多數人意識不到的是,沖突的地方并未停留在“一方說人是上帝造的,另一方說人是猴子變的”。這他媽的也太中學教科書水平了。真正的沖突在于,進化理論是祛魅和去價值化的。幾乎任何宗教所標榜的具有榮耀光環的神秘和半神秘概念在不斷發展的進化理論面前都只能退卻成單純的復制效率和利益博弈。理性、道德、情感,很大程度上都能被還原成一種人型基因機器所共有的生存武器,即智商。

  但如果你要問我重塑理性、情感、道德這種事情必不必要,我覺得無所謂。我未飲尼采的酒,只中了叔本華的毒。我在上一篇文章里也表述過:人類為自己創造的神秘主義概念已經沾沾自喜了上千年,而且還會沾沾自喜下去。智能符合進化,愚蠢也同樣符合。基因機器不但很難意識自己是機器,還創造出神秘主義策略來包裹信息,這也是為了提高繁殖效率。

  你想啊,人類創造出的機器人若有了所謂的“意識”,認識到它們的窘境,還會依然有效率地完成原本的任務嗎?

  我認為,理性優越感可以被看做是人類高智商的一個byproduct,但道德感和情感在我們這臺基因機器里卻扮演了重要角色,它們即是基因讓我們完成“原本任務”的重要激勵,也是基因防止我們產生“意識”的重要工具。

  超人總占極少數。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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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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