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繪畫重雖視觀照視覺經驗,但巨細靡遺之描繪卻非品評上最高的等第,而影響創作實踐最大的因子,即為「形」與「神」的關係。唐 張彥遠謂“夫物象必在於形似,形似須全其骨氣”形似的目的在於傳達物象內在神氣,以形寫神的過程裡,他再提出“骨氣形似,皆本於立意而歸乎用筆,故工畫者多善書”。“用筆”這概念聽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卻牽涉諸多層次,不過廣泛被討論的還是在筆線的運用以及書法與繪畫之間的用筆關係。好的用筆可以達到傳神的藝術效果,又兼具形似的掌握,那麼應是什麼樣的用筆典型呢?張氏又說“…..若氣韻不周,空陳形似,筆力未遒,空善賦色,謂非妙也”,可知筆法線條的掌握是為表現“力”之美感,此間運筆的力量、方向誠如書字所運用的技巧、概念是相通的,故有書畫用筆同源之說。
若單從線條的輕重緩急來形容其表現性或許不易了解,但若對照常見的景物,應是較易理解的。舉畫竹枝與蘆葦來說,古人不筆筆清晰的勾畫出物象的輪廓(工筆畫亦是),而是藉由下筆的輕重跟提按來描寫物象的起伏與轉折,就如同寫字起筆收筆的感覺,甚至允許缺漏的筆趣(筆不周意周),不也同於行草所追求的自適瀟灑。繪畫之所以重「神」即希望不被眼見表象所限,更能以心去體會週遭一切,便不被象所拘、不被筆束。如同張彥遠說得好:“不患不了,而患於了。既知於了,亦何必了?”中國繪畫就是如此,意思到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