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6(星期一)起,每週一的凌晨00:00AM開始為當週投票起始時間,直到該週日的晚上11:59PM為止,所有參賽
者中得票數最高者當選為該週的「週冠軍」,取得進入決賽的資格。
■ 資格賽為期32週,期間將誕生32名「週冠軍」,其中某一位將成為百萬部落客。
■ 當選「週冠軍」者不可重複當選,直到決賽開始前票數都不會增加。■ 每週票數皆從零開始計算,之前累積票數無效。
■ 所有EmailCash的會員皆可投票,沒有評審、沒有分類、也沒有內定,誰會淘汰?誰會勝出?完全交給會員以票
數決定。
■ 資格賽期間,部落客可隨時報名參賽。
■ 同一個EmailCash帳號只限申請一個blog參賽。
■ 同一個參賽blog只需指派一人參賽(若該blog為共同作者)。因此同一個blog不得重複報名參賽。
■ 商業性質blog之參賽資格將由主辦單位裁定。
決賽
自2008年3月24日起至5月5日止,決賽共5輪6週。32名參賽者的得票數將重新從零開始累積。決賽每一輪將淘汰累
積得票數較低的50%參賽者,如下:
第1週 32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16名淘汰,剩下16名晉級下一輪。
第2週 16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8名淘汰,剩下8名晉級下一輪。
第3週 8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4名淘汰,剩下4名晉級下一輪。
第4週 4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2名淘汰,剩下2名晉級下一輪。
第5-6週 2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1名淘汰,另一人得100萬獎金。
決賽內容
決賽期間,每週主辦單位將出一題目供參賽者回答,每位參賽者可依他的部落格風格、性質、興趣等針對該題目產
生文字或圖像創作,參賽者將有一週的時間針對此題目來創作(總決賽時兩週),目的一為方便會員投票之參考,另
一目的為創作優質並對社會有益之文章,於網路上永久流傳。
決賽時程表 |
第1週 | 32 強淘汰賽 |
3/24-3/30 | 票數較低 16 名淘汰,另 16 名晉級 |
第2週 | 16 強淘汰賽 |
3/31-4/6 | 票數較低 8 名淘汰,另 8 名晉級 |
第3週 | 8 強淘汰賽 |
4/7-4/13 | 票數較低 4 名淘汰,另 4 名晉級 |
第4週 | 4 強淘汰賽 |
4/14-4/20 | 票數較低 2 名淘汰,另 2 名晉級 |
第5週 | 總決賽「集氣週」 |
4/21-4/27 | 雙強做最後衝刺 |
第6週 | 總決賽 |
4/28-5/4 | 票數較高者當選「百萬部落客」,獲得獎金100萬! |
投票規則
1.不論資格賽或決賽,所有得票數皆由EmailCash會員所產生。
2.每位EmailCash會員每週只能針對某部落客投下一票。
3.每位EmailCash會員可重複投票給某部落客,只要不是在同一週。
4.每位EmailCash會員每週不限制投票給幾名部落客。
5.每位EmailCash會員每次投票需花費2e元。
投票規則–決賽投票限制
決賽時,每位EmailCash會員每週最多只能投下當週參賽者的一半 例:
32強時,每週最多投給16位部落客
16強時,每週最多投給8位部落客
8強時,每週最多投給4位部落客
4強時,每週最多投給2位部落客
總決賽時,您只能投給其中一位
獲勝規則
■ 每週累積票數最高者當選該週的「週冠軍」。
■「資格賽」的票數為當週累積制,每一週將重新計算。
■ 已當選之「週冠軍」票數將凍結,直到進入決賽後重新計算。
■ 決賽時票數將持續累積(不會歸零),每週淘汰一半累積票數較低的參賽者,直到剩下最後兩名進入總決賽。
■ 總決賽的投票時間為兩週,累積票數較高的參賽者得100萬獎金。
本活動可分成參賽者(部落客)及投票者(所有會員),參賽者亦可參加投票。
活動須知–參賽者(部落客)
1. 需為EmailCash會員,並正確填寫個人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
2. 需擁有自己的部落格(blog),該blog可為共同作者(2名以上作者),商業性質之blog將由主辦單位裁定審核。
3. 所有參賽申請都將有主辦單位審核後上線。
4. 本活動建議台灣居民參加,現居住地為台灣地區以外之華人雖可參加,但若頒獎典禮無法親自出席則視為自動
棄權,總冠軍資格將由下一順位遞補。
5. 所有欲報名之blog需先通過EmailCash主辦單位審核,我們有權拒絕任何不雅或具爭議性之blog。即使該blog通過
審核上線,若於活動期間我方發現該內容觸及任何對投票者、其它參賽者、廣告贊助商、本公司或社會產生不良影
響之文章或圖片,我方有權立即取消該blog之參賽資格。
6. 已當選「週冠軍」者若在活動期間違反上述規範,主辦單位會以email方式警告,若爭議內容未經即時處理,我
們會將該「週冠軍」資格移除,並由資格賽結束時累積票數最高者遞補。
7. 所有參賽者需放置「百萬部落客圖示」<由此下載>至該blog首頁上,並將此圖示連結回《百萬部落客》之首頁。
下載素材可自行編改呈現您的參賽編號。
8. 參賽者可投票給自己,但同樣每週最多一票,亦可參加獎品抽獎。
9. 總冠軍必須本人出席頒獎典禮,並接受EmailCash所安排之公關採訪或其他媒體曝光。
10. 總冠軍須提供得獎感言及個人照片,供EmailCash網站及其它宣傳物永久使用。
11. 所有EmailCash之員工及親友不得參與此活動。
12. 參賽者享有所有EmailCash主網站之會員服務及權益,包括賺取介紹親友獎勵。
部落客參賽好處
1. EmailCash提供免費、高流量至您的blog
2. 快速建立您的個人品牌,電視、網路、雜誌將會爭相報導
3. 參與國內網路史上第一次巨額獎金blog比賽的難得經驗
4. 自由免費媒合贊助商,您的才華將為您得到肯定和額外獎勵
5. 認識更多朋友和同好,拓展您的網路人脈
6. 用您的文筆創造具有意義的文章供網路上流傳
7. 還有…可贏100萬!
活動須知–投票者(所有會員)
1. 需為EmailCash會員,並正確填寫個人資料。
2. 會員積分將持續累積,不會因決賽時重新計算。
3. 所有已中獎者可重複中獎。
4. 活動結束時會員積分最高的前100位會員保証得獎。
5. 投票者不得使用假帳號、重覆帳號來產生灌票之行為,我們將採用最嚴厲的會員檢視機制,若發現任何假帳號
之嫌,將立刻取消該會員、及該會員之所有介紹人之會員資格,並因詐欺法辦理。
6. 投票者享有所有EmailCash會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