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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部落客大獎(快來參加喔!!)
2007/11/11 08:11:43瀏覽1009|回應4|推薦69
8/6(星期一)起,每週一的凌晨00:00AM開始為當週投票起始時間,直到該週日的晚上11:59PM為止,所有參賽

者中得票數最高者當選為該週的「週冠軍」,取得進入決賽的資格。

資格賽為期32週,期間將誕生32名「週冠軍」,其中某一位將成為百萬部落客。

當選「週冠軍」者不可重複當選,直到決賽開始前票數都不會增加。

每週票數皆從零開始計算,之前累積票數無效

所有EmailCash的會員皆可投票,沒有評審、沒有分類、也沒有內定,誰會淘汰?誰會勝出?完全交給會員以票

數決定。

資格賽期間,部落客可隨時報名參賽。

同一個EmailCash帳號只限申請一個blog參賽。

同一個參賽blog只需指派一人參賽(若該blog為共同作者)。因此同一個blog不得重複報名參賽。

商業性質blog之參賽資格將由主辦單位裁定。



決賽

2008324日起至55日止,決賽共56週。32名參賽者的得票數將重新從零開始累積。決賽每一輪將淘汰

積得票數
較低的50%參賽者,如下:

132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16名淘汰,剩下16名晉級下一輪。

第2週 16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8名淘汰,剩下8名晉級下一輪。

38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4名淘汰,剩下4名晉級下一輪。

44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2名淘汰,剩下2名晉級下一輪。

5-62名參賽者 累積得票數較低的1名淘汰,另一人得100萬獎金。

決賽內容

決賽期間,每週主辦單位將出一題目供參賽者回答,每位參賽者可依他的部落格風格、性質、興趣等針對該題目產

生文字或圖像創作,參賽者將有一週的時間針對此題目來創作(總決賽時兩週),目的一為方便會員投票之參考,另

一目的為創作優質並對社會有益之文章,於網路上永久流傳。

決賽時程表
1
32 強淘汰賽
3/24-3/30
票數較低 16 名淘汰,另 16 名晉級
2
16 強淘汰賽
3/31-4/6
票數較低 8 名淘汰,另 8 名晉級
3
8 強淘汰賽
4/7-4/13
票數較低 4 名淘汰,另 4 名晉級
4
4 強淘汰賽
4/14-4/20
票數較低 2 名淘汰,另 2 名晉級
5
總決賽「集氣週」
4/21-4/27
雙強做最後衝刺
6
總決賽
4/28-5/4
票數較高者當選「百萬部落客」,獲得獎金100萬!

投票規則

1.不論資格賽或決賽,所有得票數皆由EmailCash會員所產生。

2.每位EmailCash會員每週只能針對某部落客投下一票。

3.每位EmailCash會員可重複投票給某部落客,只要不是在同一週。

4.每位EmailCash會員每週不限制投票給幾名部落客。

5.每位EmailCash會員每次投票需花費2e元。


投票規則–決賽投票限制


決賽時,每位EmailCash會員每週最多只能投下當週參賽者的一半 例:

32強時,每週最多投給16位部落客

16強時,每週最多投給8位部落客

8強時,每週最多投給4位部落客

4強時,每週最多投給2位部落客

總決賽時,您只能投給其中一位


獲勝規則


每週累積票數最高者當選該週的「週冠軍」。

「資格賽」的票數為當週累積制,每一週將重新計算

已當選之「週冠軍」票數將凍結,直到進入決賽後重新計算。

決賽時票數將持續累積(不會歸零),每週淘汰一半累積票數較低的參賽者,直到剩下最後兩名進入總決賽。

總決賽的投票時間為兩週,累積票數較高的參賽者得100萬獎金。


本活動可分成參賽者(部落客)及投票者(所有會員),參賽者亦可參加投票。


活動須知–參賽者(部落客)

1.
需為EmailCash會員,並正確填寫個人資料(真實姓名、聯絡電話)。

2. 需擁有自己的部落格(blog),該blog可為共同作者(2名以上作者),商業性質之blog將由主辦單位裁定審核。

3. 所有參賽申請都將有主辦單位審核後上線。

4. 本活動建議台灣居民參加,現居住地為台灣地區以外之華人雖可參加,但若頒獎典禮無法親自出席則視為自動

棄權,總冠軍資格將由下一順位遞補。

5. 所有欲報名之blog需先通過EmailCash主辦單位審核,我們有權拒絕任何不雅或具爭議性之blog。即使該blog通過

審核上線,若於活動期間我方發現該內容觸及任何對投票者、其它參賽者、廣告贊助商、本公司或社會產生不良影

響之文章或圖片,我方有權立即取消該blog之參賽資格。

6. 已當選「週冠軍」者若在活動期間違反上述規範,主辦單位會以email方式警告,若爭議內容未經即時處理,我

們會將該「週冠軍」資格移除,並由資格賽結束時累積票數最高者遞補。

7. 所有參賽者需放置「百萬部落客圖示」<由此下載>至該blog首頁上,並將此圖示連結回《百萬部落客》之首頁。

下載素材可自行編改呈現您的參賽編號。

8. 參賽者可投票給自己,但同樣每週最多一票,亦可參加獎品抽獎。

9. 總冠軍必須本人出席頒獎典禮,並接受EmailCash所安排之公關採訪或其他媒體曝光。

10. 總冠軍須提供得獎感言及個人照片,供EmailCash網站及其它宣傳物永久使用。

11. 所有EmailCash之員工及親友不得參與此活動。

12. 參賽者享有所有EmailCash主網站之會員服務及權益,包括賺取介紹親友獎勵。


部落客參賽好處

1. EmailCash提供免費、高流量至您的blog

2. 快速建立您的個人品牌,電視、網路、雜誌將會爭相報導

3. 參與國內網路史上第一次巨額獎金blog比賽的難得經驗

4. 自由免費媒合贊助商,您的才華將為您得到肯定和額外獎勵

5. 認識更多朋友和同好,拓展您的網路人脈

6. 用您的文筆創造具有意義的文章供網路上流傳

7. 還有…可贏100萬!



活動須知–投票者(所有會員)

1. 需為EmailCash會員,並正確填寫個人資料。

2. 會員積分將持續累積,不會因決賽時重新計算。

3. 所有已中獎者可重複中獎。

4. 活動結束時會員積分最高的前100位會員保証得獎。

5. 投票者不得使用假帳號、重覆帳號來產生灌票之行為,我們將採用最嚴厲的會員檢視機制,若發現任何假帳號

之嫌,將立刻取消該會員、及該會員之所有介紹人之會員資格,並因詐欺法辦理。

6. 投票者享有所有EmailCash會員服務。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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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terweed58&aid=13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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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8 22:15

 [EmailCash]

是?!


Ann.榜哥.生活事務所(waterweed58) 於 2007-11-18 23:26 回覆:
是啊!!趕快去參加喔^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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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ˊˋ
2007/11/16 00:04

看成你要參賽 哈哈

不過  感覺很棒^^"


Ann.榜哥.生活事務所(waterweed58) 於 2007-11-18 12:15 回覆:
妳也可以參加啊!!反正就好玩麻^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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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噢
2007/11/16 00:03
你一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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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拜讀,眼睛不適,非常遺憾
2007/11/14 01:10

真的非常願意拜讀,但是黑底白字,非常的傷害眼睛尼,所以不好意思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