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籌劃多時的二代健保在立法院遭到朝野立委抨擊,行政院不得不另提新方案。二代健保的問題很多,我們和各界都已提出許多的評論,會出現這麼多的錯誤,除了出於相關人員的能力和心態,更關鍵的原因,是決策者沒有充分瞭解和重視財經決策中的公平和效率這兩大基本原則。
二代健保原本的出發點是要讓保費負擔更公平,但不公平竟是它這次受到的最大批評;原因之一,就是決策者未瞭解健保費在整體社會公平中應扮演的角色。社會公平受很多因素影響,健保費只是其中之一,且健保費也有它本身的任務,因此,我們的確不能期望健保費負擔起所有社會公平的責任;但是,健保費至少不該製造更大的不公平,二代健保會被批評得體無完膚,正是因為它可能製造了更大的不公平。
政府或許以為,只要所得愈高的人、健保費也愈高,就是公平;但學理上和社會觀感上的公平,卻非如此。要看政府稅費是否公平,合理的方法是把所有政府稅費負擔加在一起,並計算各所得階層的負擔率,若所得愈高的人、稅費負擔率也愈高,則這一套政策能使課徵稅費後的所得分配更平均,才算是公平的政策。因此,如果個別稅費的調整,沒有讓高所得者的總負擔率提高較多,就不見得是一項促進公平的政策。中央研究院已故院土費景漢和其他研究所得分配的學者,都曾提過這個道理。換言之,若其他稅費固定不變,而健保費能使繳費後的所得分配比未繳前更平均,才是使社會更公平的制度。
由所得分配對公平的定義來看,健保費若只是所得愈高繳愈多錢,但未能使高所得者的總稅費負擔率提高,就沒有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但二代健保提高費率的重點,卻是在目前稅負已偏高的中低收入薪資所得者,甚至無所得者也要用虛擬所得來收費。這就使中低所得者的總稅費負擔率比高所得者提高更多,反而讓整體政府稅費的負擔及所得分配變得不公平。
政府若明白這個道理,健保費的新財源,就應多著重在目前普遍被認為稅負太低、甚至不必納稅的所得,特別是資本利得。不過,這類所得不易掌握和歸戶,是一大難處;同時高所得者即使納入這類所得,也因健保費有上限而實際上仍不會增加負擔;此外,提高費率上限拉得太高,又可能使高所得者退出健保,改為參加費用較低的民間保險。所以,由在野黨提出、行政院也在考慮的做法,即在證券交易稅和土地稅附徵一部分健保費,而非提高家戶的直接負擔,應是值得研究的方向。
在既有稅目中附徵部分健保費的另一個好處,是幾乎不必增加行政成本。相對的,二代健保則極為複雜又無效率,但行政部門事前似乎忽視其行政成本。
二代健保以公平的理由想以全戶所得為基礎,並運用綜合所得稅資料來計算費率,結果今年的收費金額,要以去年綜所稅申報的前年所得為依據。這兩年的落差,不只使費率和目前的所得脫節,這期間所得、就業情況及家戶人數變化等,更使得費率的計算複雜易生爭議。例如本來有工作而目前失業的人,可能無力繳費;已得到高薪工作的原失業者,卻只須繳基本費。由雇主負擔的健保費,在發薪水時若仍不確定,也帶給企業麻煩,若要事後再多退少補,企業也可能已消失而無從退補;在制度轉換前兩年的所得,可能在新制和舊制各有一次被拿來當收費依據,也不太合理。
二代健保研究多時,卻仍有這麼大的不公平和低效率問題,政府應虛心檢討發生這種錯誤的原因而做必要之調整,切勿為求快而草率再提出另一個有大問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