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本票/票面加寫禁止轉讓/防第三人兌現
2015/09/01 22:42:12瀏覽388|回應1|推薦7

本票/票面加寫禁止轉讓/防第三人兌現

以本票作為付款擔保,

債務人付清債務,

一定要取回本票。

若要避免本票遭第三人提示,

可寫上受款人名字及禁止背書轉讓。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anglife15&aid=29219140

 回應文章

保羅隨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增進知識,獲益匪淺,謝謝!
2015/09/06 18:53
增進知識,獲益匪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