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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家暴夫 陸妻假釋逐出境
2012/07/15 17:13:23瀏覽79|回應0|推薦1

殺死家暴夫 陸妻假釋逐出境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擁有碩士學歷的陸配趙岩冰,六年前不堪大她廿三歲的丈夫賈新民長期家暴而殺夫,因而被判刑一年六月定讞,成為首件符合「正當防衛」獲減刑的家暴殺夫案。她去年入獄,服刑三百七十九天獲准假釋,但將遭到驅逐出境。對趙女而言,來台十年滄桑路,已是不堪回首!

擁有化工碩士學位的趙女,原本在大陸中國科學研究院河南分院擔任研究員。丈夫過世後,九十一年間,四十九歲的她經國台辦友人介紹,認識台灣退役少校賈新民,經交往後結婚。

結婚初期,兩人感情還算融洽,後來賈嚴格控制她的行動自由,並常加以毆打,還屢以「不要臉、毛澤東的雜種、蕩婦」字眼辱罵,她彷彿墜入人間煉獄。趙不堪家暴,二度聲請核發保護令,賈就以不給生活費作為控制,趙只好靠借貸維生。

九十四年間,趙經診斷罹患子宮頸癌、重度憂鬱症。九十五年二月一日,大年初四,已四天沒吃飯的趙女,因癌症開刀後導尿管發生問題,疼痛難耐,請求賈送醫並給予醫療費。

賈聞言,持菜刀對趙說,再提錢就把「腦袋剁掉」。趙隨手拿起榔頭敲擊賈頭部,再搶下菜刀砍殺賈;賈斷氣後,即向警方自首。案發後,趙被社輔機構收容安置,醫師鑑定出她有創傷症候群,精神狀況不穩定,智力也下降。

趙女行凶動機宛如台灣版的「鄧如雯殺夫案」,加上她是大陸遠嫁來台,長期受家暴,忍無可忍才自衛行兇,引發各界開始關注外籍和兩岸婚姻所隱藏的家庭暴力。法院審理期間,許多婦運團體也聲援她。

九十六年,台北地院認定趙女殺夫屬於「正當防衛」,又是自首,將最輕本刑十年的殺人罪,減刑三次,僅判一年六月,創下首件符合「正當防衛」獲減刑的家暴殺夫案。

趙之後提上訴,請求免刑。但最高院認為她殺死人,踰越正當防衛手段的必要程度,已屬防衛過當,判刑一年六月確定。去年六月十五日,她拖著病體入監服刑,今年六月廿九日矯正署核准假釋,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她保護管束。

趙因殺夫,內政部廢止她的居留證,並限制三年內不能再申請長期或依親居留;由於趙未在期限內提出訴願,程序上已不符要件,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因此她雖獲假釋,也將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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