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勢區農會附設農民醫院外科醫師蔡明榮,2年前為罹患胃食道逆流的患者饒王雀診治,涉嫌開錯「警示藥物」降血糖的諾和隆錠,致饒婦服用後造成低血糖昏迷及疑腦病變的傷害。
經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有因果關係,台中地檢署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蔡明榮、及藥劑師詹玟泓起訴。
東勢區附設農民醫院昨表示,醫師蔡明榮在該醫院已服務14年,口碑很好,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就向家屬坦承「開錯藥物」,並全數負擔醫療費用,但家屬不願接受院方致歉的慰問金,家屬並質疑開錯藥物導致病人有嚴重後遺症,交由司法處理。
起訴書指出,饒王雀99年5月18日上午,因胃食道逆流、陽性大腸腫瘤、失眠及便秘等症狀,到農民醫院就診,未料外科醫師蔡明榮(50歲)竟開立具有降血糖的「NOVONORM」(諾和隆錠)藥物,每次1粒,每天3次,共3日藥劑量的錯誤處方,並以門診醫囑單的方式交給藥劑師詹玟泓(35歲)。
詹玟泓收受醫囑單後,應注意用藥適當性評估、及用藥指導等事項,如有疑點,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方得調劑,但詹玟泓未注意,即依錯誤處方配藥後交給饒王雀服用。
饒王雀服用降血糖的「NOVONORM」藥物後,同月25日陷入昏迷,經送醫急救後,仍受有低血糖昏迷及疑腦病變的傷害,昏迷指數為3,遂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