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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疑似過勞機制 給付案增3倍
2011/11/15 18:39:22瀏覽191|回應1|推薦0

勞委會疑似過勞機制 給付案增3倍

聯合新聞網/ 2011/11/15

勞委會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並啟動「疑似過勞調查及認定機制」後,過勞勞保給付案例果然大增。勞委會公布勞保局今年1-9月過勞職業病給付,暴增為66件,較前二年同期增加3倍,其中包括今年2月發生的統聯汽車司機途中發病,仍靠意志力安全停車後猝死案例。給付案件中,製造業最多,運輸倉儲及保全也是過勞較多行業。

今年2月統聯蔡姓司機從台北開車往台中途中,因為心肌梗塞發作,但司機顧及乘客安危,仍緊握方向盤硬撐11公里,直到停靠在國道警察隊門口,送醫後猝死。

事後勞委會啟動「疑似過勞認定機制」介入調查,確認司機發病前一周工時達55.5小時,且前三天及前五天工時分別長達13.83小時及15小時,工作壓力太大,確認為職業病。

這二年過勞猝死案例激增,勞委會去年底修正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並在今年3月啟動「疑似過勞調查及認定機制」,主動介入調查,並將結果送職業病防治中心評估確認,簡化職業病認定流程。

勞委會統計,勞保局今年1-9月勞保過勞給付案件共66件,相較98、99年同期只有22件,認定過勞職業病案件暴增3倍。其中經「過勞機制」主動介入案件共45件,共完成26件認定,其中11件確認職業病。

66件勞保過勞給付案件中,過勞致死有34件、過勞致傷病26 件、失能占6件。至於各行業則以製造業24件最多,占35%;其次是運輸及倉儲業12件,占17%;保全、清潔等服務業也有11件,占16%。平均年齡約45歲,95.5%是男性。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過勞死翻增! 運輸、保險業高危險群

全台過勞死激增2倍!今年1月到9月,有66名勞工被認定過勞,因過勞喪命的就有34人,其中製造業、運輸業、保全業都是高危險群,男性過勞人數又比女性高;面對過勞數據翻倍,勞委會認為是因3月啟動的「疑似過勞調查及認定機制」,讓過勞案例逐漸浮上檯面。

今年2月,統聯客運司機蔡坤霖開車時,突然心臟病發,強忍身體不適,緊握方向盤,用意志力停好車,癱軟在方向盤上,用自己的寶貴性命,護衛車上31位乘客的生命安全。國道一隊交通組長范楊健(100.08.06):「我們很難過是,他1個人救了31個生命,我們10幾個人,卻救不了他1個人的命。」

蔡姓司機過去沒有心臟病史,卻突然心肌梗塞死亡,經過勞委會調查,他發病前一個禮拜,工作時數達到55.5小時,甚至有一天工作超過15小時,因此被判定是過勞死。

而根據勞委會公布的最新統計,從今年1月到9月,有66人被判定過勞,而這跟前2年相比增加2倍,其中有34人因過勞死亡,以製造業、運輸業、保全業為高危險群,男性過勞比例又比女性高,只要因長期超時、工作負擔太大,促使病發,都可視為過勞死。

心臟醫生李坤泰(100.08.05):「心室性的心律不整也容易猝死,那這一類的病人,通常是年輕人就容易發生。」

過勞人數暴增,勞委會認為,這是3月啟動「疑似過勞調查及認定機制」的結果,但勞團認為,這只是冰山一角,若不能從源頭做起,過勞的情況,恐怕只會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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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不生病, 不看醫生, 不上醫院
2011/11/18 16:41
3爆肝行業 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

分階段實施 不再適用責任制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在各界壓力下,勞委會花了大半年檢討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三十七類屬責任制的爆肝行業,結果只排除醫療保健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等三個行業,估十五萬人受影響。最快從明年起,這三個行業將分階段不再適用責任制,回歸勞基法正常工時規範。

其中影響較大的首推醫療保健服務業的手術、急診、產房及加護病房等私人醫院護士,但不包括醫師。根據勞委會規劃,這些特殊緊急部門的醫療人員自民國一○三年起不再適用責任制;另托兒所保育員則從民國一○二年起排除適用。

勞團痛批 勞委會想蒙混過關

勞團痛批,這三個行業都是勞團長期主張應排除適用的,顯然勞委會只是象徵性檢討,就想蒙混過關,應持續針對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進行全面性檢討。

勞委會今年四月先針對人數較多的保全業祭出工時參考指引,昨天公布完整檢討報告,除將醫療保健服務業、托兒所保育員及一般旅館鋪床工等三行業排除適用責任制外,同時公布社會福利機構輔導員、醫療保健服務業及托兒所保育員的工時參考指引。

以影響人數多的醫療保健服務業為例,勞委會規劃分兩階段排除適用,其中,部分手術、急診、加護等清潔人員以及救護車駕駛,將自明年起實施;至於民國一○三年起排除適用責任制的醫療人員,包括手術、急診、加護及產房等護士。

也就是說,這三類不再適用責任制的行業,回歸勞基法正常工時規範,即勞工每日正常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兩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另勞委會也公布三行業的工時審核參考指引,即日起實施。其中除社福機構輔導員,包括托兒所托育員及部分醫療人員的工時參考指引,均為排除適用前的過渡使用,醫療人員工時參考指引中,明訂急診護士等醫療人員每日工時加上加班,一天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遇有緊急情況,則不得超過十四小時。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說,此次是針對較具爭議的行業進行檢討,日後除非有需要,才會再進行檢討。

勞陣聯盟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排除適用的這三個行業,勞委會統計過去兩年,合計僅四九一七人申請核備,顯示雇主申請適用的不多,代表雇主認為無此必要,勞委會應針對其他未排除適用的行業進行全面檢討。



王國新
急診醫師
台北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教育部定助理教授
大阪大學外科醫學博士

醫林漫話 http://blog.udn.com/wangk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