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蔡姓少女4日在屏東迦樂醫院安置機構不幸墜樓身亡,昨家屬開記者會,蔡母對女兒枉死痛哭,對院方對死因的解釋和態度不諒解;議員邱莉莉委請律師協助家屬對迦樂醫院及南市社會局未盡監督保護究責,並協助家屬申請國賠。
迦樂醫院院長龍應達昨說,「叫他們來的不是迦樂醫院,不讓他們走的也不是迦樂醫院」,迦樂醫院是司法體系的最後一個安置機構,院方該做的都做了,「學員想逃跑,請問統統是迦樂醫院的錯嗎?」
蔡姓少女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去年12月20日被台南市政府社工安置到迦樂醫院,未料安置不到兩個月即發生墜樓死亡意外,蔡母認為「死因並不單純」,她說,院方為何安排女兒與有5次脫逃紀錄者關在一起?對方覺得危險,竟叫體重較輕的女兒垂吊下去,女兒手臂無力,就此斷送性命。
她說,院方聲稱「事先有警告,要逃的話,大門也可以出去」,實際上大門有管制,且該院並非一般醫院,為何未加裝鐵窗。「難道迦樂醫院不用負責嗎?」迦樂醫院草菅人命,應該「關院」。
邱莉莉要求市府立即終止與迦樂這種高危險安置機構的服務合約,對社會局「置身事外」的處理態度大加撻伐。社會局機要秘書呂維胤說,全案責任歸屬正由檢察官釐清、偵辦,社會局會檢討委外或轉介安置收容問題,避免憾事再發生。